四川沱江水污染案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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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沱江水污染案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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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沱江水污染案

一、案情简介

沱江干流总长达600多公里,经成都、资阳、内江、泸州后注入长江,流域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其中仅内江市就有80万人靠它提供用水。而就在这条大河的上游沿线,大大小小的企业也靠沱江汲水、排污。

2004年2月下旬,位于沱江中下游的四川省资阳市境内的简阳市沿江一带,有人发现一些死鱼在江中飘浮,而后死鱼越来越多,到3月初,简阳市一些居民家中的水龙头突然流出浓烈异味的黑水。2004年 3月2日,接到紧急报告的四川省环保局派出三个调查小组急赴沱江,对沿线污染进行拉网式调查。沱江河水严重污染事件得到证实后,简阳市立即关闭了全市的自来水供应系统,并动员全市所有能动员的力量,把停止饮用自来水和沱江水的通知告诉全市所有群众。简阳下游的内江市也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要求市供排水公司二水厂及自备水源的单位及全市各县沿江居民停止取水。从2004年3月2日早晨开始,内江市区及资中县城区和资阳市的简阳三地出现了大面积停水,三城近100万居民用水告急,50万公斤鱼类被毒死,百万人断水26天,上千家宾馆、饭店、茶楼等营业场所被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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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损失2亿多元。根据资阳市环境监测站3月1日下午4时采样监测显示,沱江简阳段氨氮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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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至50倍、雁江段临江

沱江污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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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污染案

2004年2~3月四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为地把大量氨氮超标几十倍的工业废水,排进了沱江,造成下游内江、简阳等地,上百万人前后近二十天无水可喝

2004年2月到3月四川的四条河流之一的沱江,却给天府之国带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生态灾难

2004年2月底3月初,毗河、沱江两岸居民发现,江水变黄变臭,许多地方泛着白色泡沫,江面上还漂浮着大量死鱼

要查出下游的污染源自哪里,就要到上游寻找答案。办案人员用倒查的方式发现,位于毗河流域青白江区的川化股份公司第二化肥厂就是这起污染事故的始作俑者

3月26日,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说,酿成特大污染事故的就是两台这样的小泵

从川化排出的这种乌黑发臭的废水中氨氮浓度高达每升2000多毫克,最高时甚至达到了7600多毫克,超过国家标准每升60毫克的几十倍到一百多倍

导致这种现象的直接原因就是因为川化股份的一个技术改造项目--合成氨及氮加工装置增产技术改造工程在2004年2月11日投料试生产后出现了故障,使含有氨氮的工艺冷凝液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

2004年2月16日,川化集团公司控股的川化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第二化肥厂(简称“川化二厂”)二车间水解、解吸装置的两台给料泵发生故障,导致含高浓度氨氮的尿

练江水污染现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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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别:化学系 学号:2007135121 姓名:吴荣华 科目:环境工程原理

练江水污染现状的调研

粤东地区干流之一、曾被原潮阳市和普宁市人民引以为豪的母亲河——练江,目前因河道淤塞、堤围老化,已严重威胁沿岸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工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严重污染的局面未得到有效控制,练江水质逐年恶化,已属于劣V类水体;水质的严重污染,进而形成对整个流域生态环境毁灭性的破坏,对群众生活和身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练江,因水体发黑、发臭,成为潮汕平原腹地上的一条黑带,成为老百姓心眼中的“毒瘤”,影响了粤东乃至我省的形象,也引起了海内外众多粤东乡亲的广泛关注。如果,练江流域严重污染的局面再得不到有效控制,综合整治工程依然进展缓慢,日后练江可能将会“不治”。那时,我们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将会巨大得更加无法估量。因此,抢救练江刻不容缓。

一、 练江概况及存在的现状和危害

练江发源于普宁市大南山西南部杨梅坪白水岩,流经普宁市和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在潮阳区海门湾入海。练江干流全长71.1公里,流域面积1353平方公里。其中,普宁市河段29.8公里,流域面积515平方公里;汕头市潮南区、潮阳区河段41.3公里,流域面积838平方公

富春江水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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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水污染

对富阳市水污染的分析

摘要:小城镇是我国居民居住场所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关系到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在小城镇发展中,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制约发展的瓶颈,其中以水污染问题最为严峻,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就环境污染严重、基础设施差、等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得到迅速的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近年来,浙江省的经济快速发展,但是环境污染事故也越来越多。据浙江省统计信息网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98—2006年浙江省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总共为1177。这无疑是一个很庞大的数字。事故多发区大多数为小城镇地区。

改善小城镇环境状况是小城镇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进而能够保证我国全社会健康、协调、持续发展;对整个可持续发展有很大促进作用;有利于小城镇及城镇群的发展,带动地区的经济发展,并服务于大中城市的经济发展。小城镇环境问题的改善将缓解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矛盾。发展小城镇也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小城镇环境安全问题的保障也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证。

然而,小城镇在急速发展的过程中环境又出现了什么问题?又该采取何种行之有效的办

我国水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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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水污染责任保险制度法律研究

摘要

目 录

第一章 绪论.................................................................................................................. 1

1.1概念的界定 ..................................................................................................... 1

1.1.1水污染风险 .......................................................................................... 1 1.1.2水污染责任保险 .................................................................................. 1 1.2国内外研究现状 ........................................................

北大法学家为松花江水污染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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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师生以自然物为共同原告就松花江污染案起诉遭拒始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你们是否有权控诉人类行为对你

们的侵害?

——一起由北大师生郑重提起,但遭法院拒绝受理的民事诉

讼案件起诉情事侧记

【编者按】 2005年11月13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双苯厂(101厂)的苯胺车间因操作错误发生剧烈爆炸并引起大火,导致100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水体(含苯和硝基苯,属难溶于水的剧毒、致癌化学品),导致江水硝基苯和苯严重超标,造成整个松花江流域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2005年12月7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三位教授及三位研究生向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国内第一起以自然物(鲟鳇鱼、松花江、太阳岛)作为共同原告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100亿元人民币用于设立松花江流域污染治理基金,以恢复松花江流域的生态平衡,保障鲟鳇鱼的生存权利、松花江和太阳岛的环境清洁的权利以及自然人原告旅游、欣赏美景和美好想象的权利。同时,鉴于

本案标的额巨大,且涉及环境公益诉讼,原告方同时提出了减免诉讼费用的申请。

尽管在赴哈尔滨提交诉状之前六位师生已经意识到本案无论是以自然物作为原告、还是以六位自然人作为共同原告

民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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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事责任归责原则

一.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即确定民事责任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过错原则。过错原则对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都适用。同时,《民法通则》又规定了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这两项原则适用于特殊侵权责任。

(一)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

过错责任原则的主要特点是,以过错为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只有在主观方面有过错时,才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即无责任。过错是判断行为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和标准,是决定因素。过错责任原则实行“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的原则,受害人请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时,应对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负举证责任。过错责任原则,较之古代社会的加害责任原则更有利于保护自由竞争,符合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自由竞争制度的客观要求,有利于根除封建的责任株连,因而被各国立法继承,成为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过错推定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不能证明自己主观无过错时就推定其主观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的一项归责原则。这是对过错责任原则的修正。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的关系:

联系:过错责

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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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经典案例分析:悬挂物坠落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本文来自学习网(www.gzu521.com),原文地址:http://www.gzu521.com/campus/article/postgraduate/200608/56668.htm

蒋某因公出差到某市一家旅馆住宿,夜晚在房间休息时,天花板上的吊灯突然脱落,正好砸到蒋某身上,致使蒋某身上多处受伤,为此,蒋某花去医疗费2093元。于是,蒋某要求旅馆赔偿损失,但旅馆老板不同意,理由是吊灯属于某装修队安装的,旅馆本身没有过错。蒋某只得又去找某装修队,但该装修队认为,吊灯脱落是由于吊灯经多年使用螺丝磨损严重造成的,装修队不承担责任。两家相互推诿,蒋某于是诉至法院。

[问题]1.本案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本案中旅馆、装修队的责任如何认定? 答:

1.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民事侵权案件。《民法通则》第126条规定:“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案中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2.本案中,旅馆作为吊灯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对于吊灯脱落致人损害应当依法承担民事

《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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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

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4号

(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颁布日期:20041222 实施日期:20050605 颁布单位:江苏省人大常委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污染防治 第四章 饮用水水源保护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由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4年12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6月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防治长江水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长江干流水体以及沿江地区对长江干流水质有影响的河流、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地表水体的污染防治。

第三条 省人民政府和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树立科学发展观,确立生态环境保护优先原则,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促进发展的方针,坚持先规划、后开发,先环评、后立项,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沿江地区县

08 税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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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税务管理课件来自河北经贸大学刘献灿老师

《税收理》管学课件教第八 章税收律法任责

一第 节收税律责任法概念的和类种 二节 法律责第任具的规定体2001年21月日 3Fidray

北经贸河大财学税院学税务教研室献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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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税收《管》教学课件 税收管理》

第理一 节税法收律责的任概念种和◆概类:念税法收责律是任税收指律关法系的权力主因体反税收违律而法必依法 承须的法律后果。 担◆税收律责法任的类种根据 担税收法律责任的主体承不,同 征主税的法律体任和责税主体纳法律责的任 根;据收违税法为的行质及程度性分来类 ,收税民事责、税任行收责任政和收刑税责任事。021年秋0河北贸经学大财学税院务税研室刘献教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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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管》理教课学件税收管 理》

二第 节律法责

税收任管相理对违人法为的法行责律任 收管理相税对人罪的法律犯责任 税务机的法关律任责210年秋0河经贸北大财学学税税院教务研刘献室灿《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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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教学管课件 收税理》

税管收理相对人违管法行的为法律任责()违一税收征管反制度行的应为担承税的收行责任 政、1反违务登记制税度的行为承应的担税行收政任 责2、反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