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民法典劳动合同

“最新民法典劳动合同”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最新民法典劳动合同”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最新民法典劳动合同”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民法典合同编全文(20200807013328).pdf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全文

2018年12月17日,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召开会议,再次审议了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就草案主要涉及的体例结构、依法成立的

合同受法律保护、格式条款等十个问题进行了说明。最新发布的民法典

合同编(草案)全文共计三编29章518条46327字。

合同编目次

第一分编通则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

第五章合同的保全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七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第二分编典型合同

第九章买卖合同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保证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保证责任

第十四章租赁合同

第十五章融资租赁合同

第十六章保理合同

第十七章承揽合同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九章运输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客运合同

第三节货运合同

第四节多式联运合同第二十章技术合同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

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二十一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二章仓储合同

第二十三章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章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五章行纪合同

第二十六章中介合同

第二十七章合伙合同

第三分编准合同

第二十八章无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不当得利

(注:暂按民法典各分编草案的条

《德国民法典》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人

第一节自然人、消费者、经营者

第1条权利能力的开始

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完成之时。

第2条达到成年年龄 满18岁即为达到成年年龄。

第3条至第6条(已废止) 第7条住所:设定和废止

(1)在一地常住的人,即在该地设定其住所。 (2)住所可以同时存在于两个以上地方。

(3)居住被以抛弃的意思停止的,住所即被废止。

第8条非完全行为能力人的住所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既不得设定住所,也不得废止住所。

(2)已结婚或曾结婚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设定和废止住所。

第9条军人的住所

(1)军人以驻地为其住所。最后的国内驻地视为在国内无驻地的军人的住所。

(2)前款的规定不适用于仅因兵役义务而服兵役的军人,或不能独立设定住所的军人。

第10条(已废止) 第11条子女的住所

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有相同的住所;未成年子女不与无照顾子女的人身的权利的父母一方有相同的住所。父母双方均不享有照顾未成年子女的人身的权利的,该子女与享有该项权利的人有相同的住所。未成年子女保有该住所,直至在法律上有效地废止它。

第12条姓名权

权利人的姓名使用权为他人所否定,或权利人的利益因他人无权地使用同一姓名而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

德国民法典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德国民法典

百科名片

《德国民法典》(Bürgerliches Gesetzbuch)是德意志帝国于1900年1 月1日施行的民法法典,是大陆法系中最重要的民法典之一。该法典不同于法国民法典之处在于,将规定债权关系的条文移至物权法之前,反映了新型的债权法理念。此外,它对于同时期日本制定的民法典也有着深远的影响。 目录[隐藏]

一、法典组成部分 二、概说

三、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四、法典编纂方面的基础 五、理论与学说方面的基础 六、德国民法典的制定经过 七、德国民法典的编制 八、德国民法典的内容 一、法典组成部分 二、概说

三、德国民法典的制定 四、法典编纂方面的基础 五、理论与学说方面的基础 六、德国民法典的制定经过 七、德国民法典的编制 八、德国民法典的内容

? ? ?

九、德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 十、德国民法典的立法技术 十一、德国民法典对中国的影响

[编辑本段] 一、法典组成部分

法典共有五编,

1.总则(Allgemeiner Teil)

2.债务关系法(Recht der Schuldverhältnisse) 3.物权法(Sachenrecht) 4.家族法(Famili

民法典解读--合同编--连带之债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连带之债

(一)连带之债的构成要件

1.各债权债务基于同一目的产生

2.只能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518-2)

法人分立中的连带责任(67-2);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786);共同受托人的连带责任(932);共同侵权人的连带责任(1168);网络侵权的连带责任

(1195);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连带责任(1252)等

(二)与共同之债的区别

共同之债:债务人共同履行,债权人共同受领。

我国法律未规定共同之债,而直接将其视为连带之债。

第67条第2款规定分立后的法人对原法人的债权享有连带债权和负担连带债务。

第307条将因共有物对外产生的债权债务规定为连带债权和连带债务。

交通事故责任方向受害人的多名近亲属赔偿损失、被继承人的债务人向共同继

承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向已离婚的双方清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债务等情形,法院也按连带之债处理。

案例:闵行区法院(2015)闵民五(民)初字第1803号

基本案情:甲与乙系夫妻,其一起购买了丙负责开发的房屋,但没有办理过户,后来甲乙离婚,甲要求丙履行过户义务,将该房屋过户至甲乙名下,但乙不愿意办理过户手续。

裁判要旨:被告丙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即过户这一行为从性质上来讲具有不可分割性。甲乙对被告丙所享有的给付请求为不可分债权。鉴此,

《民法典》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民法典》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无权处分与无权代理区别

(1)无权处分:指欠缺通过实施法律行为对某一项既有权利施加影响。

无权代理:指欠缺将所独立实施之法律行为的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承担的权能。

(2)无权处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法律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行为。

(3)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

关于无权处分规定:

《民法典》第597条第一款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597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物权变动与无权处分

见图片:

无权处分例子①

2 / 2

甲将相机交给乙保管,乙擅自将该相机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知情”的丙,并交付相机。

①乙、丙的合同系因无权处分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权处分不影响买卖合同效力,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乙、丙的相机买卖合同有效。

②丙系恶意受让人,若甲未认,丙不能通过“善意取得”,即“非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途径原始取得相机所有权。

③若乙、丙买卖合同订立后的合理期限内,甲追认或者乙取得处分权,“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规则(三个条件:第一,买卖合同有效;

现今中国民法典编纂借鉴德国民法典的几点思考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内容提要】当代中国,包括大陆、台湾和澳门的法制实际都是在借鉴和继受大陆法系法制,特别是德国法制的基础上建立的。无论从法律传统还是从现实情况看,我国目前正在进行的民事立法及将来的法典编纂没有特别的理由偏离这一既定取向。当然,这并不排除在具体规则和制度上借鉴吸收英美法系法制内容,以补充和完善整体法制。在此过程中,有两个基本而重要的制度及其理论直接涉及德国法制,即:民商分立和物权抽象原则。根据历史和现实的考察以及对民商法特征的分析,我国未来??一、现代中国民法与德国民法的历史关联 当代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在谈到德国法对罗马法的继受时认为,这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历史进程”,“即一个伟大的民族为了一个外国的、异国语言的、千年之久的法典而放弃了她的祖国的法律”〔1〕(p.60)。当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也许还不知道,另一个伟大的、历史更悠久的民族正在进行着差不多同样的历史进程,这就是中国。19和20世纪之交的历史情形是,《德国民法典》刚刚颁布实施,中国恰恰正在寻求政治和法律改制。因而,新诞生的《德国民法典》自然成了中国人借重的对象。这种历史的际遇,成了当代中国法律制度很大程度上以德国法律制度为模式建立的重要原因之一。当然,除了德国法制之外,法国及后来的瑞

2020《民法典》知识最新培训试题及答案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一) 单项选择

1、甲买受人发现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卖人乙。乙表示愿与甲协商,但拖延两年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物的瑕疵,而拒绝甲的请求。乙的行为()

A、无可责难,因甲未及时行使其权利

B、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

C、有违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

D、违背自愿原则

2、下列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是( )

A、公司内部的工作隶属关系

B、国家与纳税人的税收关系

C、工厂排污超标收费关系

D、国家机关购买工作用品的买卖关系

3、下列属于法律行为的是()

A、甲对所种果树之果实的收获行为

B、甲入乙果园擅自摘取果实的行为

C、甲为避免乙的果实受损而擅入乙果园所为的摘取行为

D、甲与乙约定以一定报酬为条件由甲帮乙收果实的行为

4、甲与乙为邻居,素有矛盾,甲开设一露天排档后,乙遂将房屋租给一小型垃圾处理所。乙的行为()

A、违反公序良俗

B、违反自愿原则

C、违反诚信原则构成权利滥用

D、并无不当

5、甲于市中心买下一块空地,但常年搁置不用,与周围的繁荣形成鲜明对比。有关部门建议其及早兴建土木,然甲称自己所有之物,他人无从干涉。甲的行为()

A、违反公共利益和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B、违反善良风俗和诚信原则

C、违反公平原则

D、根据所有权绝对原则,其行为并无不当

6、民事法律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和人身

《民法典》学习方案范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民法典》学习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把学习《民法典》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开展《民法典》学习月活动。现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学习目的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通过学习《民法典》,使全体干警充分认识颁布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高度重视民法典对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的深远影响。充分认识到《民法典》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

  时间安排

  2020年x月(为期x个月)

  活动安排

  一、组织集中学习

  1.机关党委要将《民法典》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活动期间至少组织一次民法典学习;

  2.各部门要利用学习讨论会、网络在线学法及考试平台、学习强国平台,组织干警重点加强民法典内容学习;

  

也论民法典的体系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中国民法典研究

作者:董学立
摘 要:当前关于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的学说、主张,有再予斟酌的余地。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应在以下四项原则的指导下安排: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体系性、逻辑性的原则;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构架的原则以及民事权利性质类型两分型的原则。基于此,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应是:总则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继承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总则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共九编。
  关键词:民法典,体系,原则
  关于民法典的编纂体系,经过了一段时间的“争、吵”后,现已趋近“心平、气和”,但此局面之形成绝非是不同意见达成妥协的结局。笔者认为:关于我国未来民法典编纂体系的问题,有继续探讨和争论的必要。这样的探讨和争论应直至民法典的颁布才可以告一段落,但并非到此终止。学界应有这样的态度和热情。这是一种负责任的科学的态度,只要有不足和必要,就需要研究和争论。
  一、民法学界关于民法典编纂体例的几种主张
  目前民法学界关于我国民法典体系的学说、主张,可以分为两大流派或曰三大主张。
  一大流派是主张汇编式或曰松散式的编纂体例。这一由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费宗袆所提出并得到江平教授和魏耀荣先生赞同,但却没有得到大多数民法学者的赞同的民法典编纂体例。这一体例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体会

标签:文库时间:2024-07-04
【bwwdw.com - 博文网】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体会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向全世界宣告“民法典时代”的正式到来。5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编纂民法典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意义重大。

  一、深刻认识法典意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强调,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全方位、多角度保障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解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