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与代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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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浅析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杨宽永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多,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应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经济代理贸易的日益频繁使得表见代理在审判实践中有着越来越多的认定和应用,而在法律规定方面,我国仅《合同法》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简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从该条法律的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立法侧重保护的是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但由于没有对表见代理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认定,导致了实践中认定的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此,笔者对表见代理的含义及认定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表见代理的含义
有观点认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依该观点,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误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即使被代理人没有过失,表见代理成立,即:主观上相对人为善意(无论有无过失),客观上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某种客观情形。该观点的理由就是表见代理制度的立法根据,也就是表见代理制度的法理价值保护的对象:
浅析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浅析我国表见代理制度
杨宽永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越来越多,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的定义、构成要件以及应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单的探讨。经济代理贸易的日益频繁使得表见代理在审判实践中有着越来越多的认定和应用,而在法律规定方面,我国仅《合同法》49条对表见代理作了简单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从该条法律的条文可以看出,我国立法侧重保护的是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的利益,但由于没有对表见代理的含义作出明确的认定,导致了实践中认定的标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定程度上损害了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在此,笔者对表见代理的含义及认定做一些简单的探讨。
一、表见代理的含义
有观点认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依该观点,只要客观上有使相对人误认为无权代理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即使被代理人没有过失,表见代理成立,即:主观上相对人为善意(无论有无过失),客观上具有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某种客观情形。该观点的理由就是表见代理制度的立法根据,也就是表见代理制度的法理价值保护的对象:
辩护与代理
辩护与代理篇 1.下列各类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的有哪些?( ) A.王某,无经济来源,经劝说,其家人仍不愿为其承担律师费用 B.史密斯,英国人 C.陈某,本人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 D.何某,与其共同犯罪的其他被告人已委托了辩护律师 【答案】ABCD 【考点】本题考查法院“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 37 条规定: “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一)符合当地 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二)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三)本人确 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四)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 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五)具有外国国籍的;(六)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七)人民法院认为起 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可见,A、B、C、D 皆属于已有明文 规定的情形。 2.王某故意伤害一案,下列哪些人不得作为其辩护人?( ) A.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B.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C.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D
职务代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从业人员从缺、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得以持续推动,并为培育储备主管之领导及管理能力;提升从业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各级主管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 代理权产生与消失
凡被代理人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1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办公室位置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第四条 代理原则
(一)代理人资格以各单位公布之名册为准。
(二)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三)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应按下列原则:
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2.部门内之次级主管。
3.同部门期货单位之平行主管。
4.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5.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6.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第五条 代理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代理人应执行代理权: 1.被代理人从缺。
2.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或出席会议时,经被代理人指示或经被代理人于相关表格(如“公差(公出)申请单、请假卡”)签认。
3.无法同时处理
职务代理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使本公司各项职务不因从业人员从缺、出差(公出)、缺勤或暂异动等因素之影响,得以持续推动,并为培育储备主管之领导及管理能力;提升从业人员之工作丰富化、职能扩大化,特订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各级主管及间接员工均应按本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 第三条 代理权产生与消失
凡被代理人从缺或出差(公出)、缺勤、异动等短期从缺1小时(含)以上时,除上级主管有特别指示外,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产生。待被代理人出任或回至办公室位置后,职务代理人之代理权自然消失。 第四条 代理原则
(一)代理人资格以各单位公布之名册为准。
(二)代理人行使代理权,为明确责任,应签名并加(代)字。 (三)代理人有多位,其代理顺序应按下列原则:
1.同部门正副主管互为当然职务代理人。 2.部门内之次级主管。
3.同部门期货单位之平行主管。
4.部门内对各项业务状况最了解之人员。 5.部门内职称较高之人员。 6.部门内年资较长之人员。 第五条 代理
(一)从业人员有下列情事之一,代理人应执行代理权: 1.被代理人从缺。
2.被代理人出差(公出)、请假、或出席会议时,经被代理人指示或经被代理人于相关表格(如“公差(公出)申请单、请假卡”)签认。
3.无法同时处理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七章 辩护与代理
一、辩护制度概述
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 合法权益,从事实和法律方面反驳控诉,提出有利于被告 人的证据和理由,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 其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辩解 与反驳,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诉讼权利。 辩护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关于辩护权、辩护种类、辩护方 式、辩护人的范围、辩护人的责任、辩护人的权利与义务 等一系列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辩护制度的意义
二、刑事辩护制度的历史发展
李庄案件(1,2)
刑法第306条: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 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北海四律 师案件
三、辩护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辩护的种类
–自行辩护 –委托辩护 –指派辩护
指派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
–可以拒绝辩护吗?可以拒绝指派辩护吗?
第34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 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 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 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
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2015版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代理制保险营销员基本制度
2015年版
一、 总则 .......................................................................................................................................... 3 二、 营销员职业发展规划............................................................................................................... 3
(一) (二)
营销员级别设置 ........................................................................................................... 3 营销员职业发展 ................................................................................................
美国欧盟亚洲各国专利代理制度现状及发展研究
美国欧盟亚洲各国专利代理制度现状及发展研究
信息来源:《 知识产权》2007年 第2期 作者:郑友德 张坚 李薇薇 一、美国专利代理制度简述
1.美国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的执业资格规定
美国专利代理的执业人员分为专利代理人(patent agent)和专利律师(patent attorney),其人数为世界之首。根据美国专利商标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06年11月26日,美国全国共有8130名注册专利代理人,25544名注册专利律师。[1]专利代理人是通过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申请并符合注册条件,每年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个人。一个人只通过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而没有通过普通律师执业资格考试,则仅被称为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是满足专利代理人的条件且已经在任何美国联邦法院或任何州的最高法院从业的律师。[2]
由于专利代理服务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任何一个人要取得执业资格,必须通过资格考试。注册与纪律委员会负责资格考试工作。每一个报考者都必须符合下述要求:持有一个公认的技术科目的合格学位(A类);获准在指定的学术机构学习但没有取得A类中学士学位以及专业训练(B类);任何通过每州工程审查部举办的工程基础考试的人。考试形式均为笔试,即5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历年真题: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
二建
二建《工程法规》考前基础特训章节真题1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历年考题精选: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人制度、代理制度
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裁决。(2017.1)
A.最高人民法院
B.国务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答案】B
【解析】考查法的效力层级。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2.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2018.70)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规范的内涵
二建
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
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答案】ABE
【解析】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它包括4层含义:(1)法律规范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2)法律规范的外部表现形式;(3)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4)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考点来源】2Z201012法的形式
2.下列情形中,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的有()。(2019.77)
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
B.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
2015一建-法规及相关知识-精讲班-第6讲:建设工程代理制度(二)(2014年新版)
【例2】委托代理不会因下列(
A.代理人辞去委托
B.代理人死亡
C.被代理人因伤致残
D.作为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答案】C)原因的出现而自行终止。
(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
(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承担;
(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
理人承担)。
2、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无权代理责任
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例题】某施工设备经销商规定其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业务员王某在与施工企业洽谈时
提出,合同定价遵守公司规定,但王某本人按每台50元补贴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王某行为的法律定性是(
A.合法行为
B.无权代理
C.不正当竞争
D.滥用代理权
【答案】A
3、表见代理
(1)构成: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本人存在过失;
【例1】关于表见代理的错误说法是(
A.表见代理的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B.表见代理是无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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