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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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商务部负责家电维修服务业的行业管理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家电维修服务业的指导、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2年第7号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2012年第7号
【发布日期】2012-06-09
【实施日期】2012-08-01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已经2012年3月9日商务部第6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 长:陈德铭
二〇一二年六月九日
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家电维修服务业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家电维修服务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家电维修服务经营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家电是指可用于家庭的,为了生活、娱乐及获取信息等目的使用的电子或电器产品。包括制冷空调器具、清洁器具、厨房器具、通风器具、取暖熨烫器具、个人护理器具、保健器具、娱乐器具等电器产品和音像娱乐类、信息技术类等电子产品。
本办法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
篇一:《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之探析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承认物权行为独立性之探析 [摘 要]《买卖合同解释》规定无权处分下的买卖合同并非无效,再结合《合同法解释二》中对多重买卖合同下合同也并非无效,合同相对人可以通过主张违约来获得救济,这就承认了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的分离。债权形式主义的物权变动模式已经不能解读这种法律理论的进化,而且在无权处分合同下物权变动中不能起到平衡和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作用,因此应该采用物权形式主义的理论来解读物权变动以达到保护各方当事人利益的作用。
[关键词]无权处分合同;物权变动;债权形式主义;物权形式主义
XX年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买卖合同解释》),这一部新的司法解释对《合同法》中买卖合同一章进行了全面的解释。采纳了无权处分合同有效性的观点,对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的变动模式和善意取得制度的理解便显得颇为重要。
一、无权处分合同无效论与物权变动模式的冲突 《买卖合同解释》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
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篇一:继承法法条】
好学教育:
继承法法条串讲 继 承 法
第一章 总 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通意见》第36、39~40条。? 【意思分解】?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难点在某个被继承人宣告死亡的确定(《民通意见》第36条),以及后来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返还财产问题(《民通》第25条、《民通意见》第39、40条)。在宣告死亡的情形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2?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3?关于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宜,也可以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 【重点法条】?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继承法意见第三条
【篇一:继承法法条】
好学教育:
继承法法条串讲 继 承 法
第一章 总 则 【重点法条】?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相关法条】 《民通意见》第36、39~40条。? 【意思分解】? 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难点在某个被继承人宣告死亡的确定(《民通意见》第36条),以及后来宣告死亡判决被撤销后继承人返还财产问题(《民通》第25条、《民通意见》第39、40条)。在宣告死亡的情形下,继承开始的时间是人民法院判决宣告之日。? 2?如遇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又不能确定死亡的先后时间的,一般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如几个人辈份相同,则推定他们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关系。? 3?关于继承开始的地点,一般以被继承人生前的最后住所地为宜,也可以被继承人的主要财产所在地为继承开始地。 【重点法条】?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
枫林晚的“第三条道路”
枫林晚的“第三条道路”
停车坐爱枫林晚” ,杭州的文化地标书店“枫
林晚
的店名取自这句小学生都能背诵的唐诗。温婉、文雅的名字,
传达出浓浓的人文气息,与杭州这座风景、历史和文化名城分契合。
不过,它的创办人朱升华却常常没有时间停车观望
,他很
多时候都是“马不停蹄”地忙碌着。从最初30 平方米小书店起家,到现在有8 家连锁店,朱升华带着他的枫林晚已经走
过了十二个年头。他还在不停地做着梦。但现在,他不得不考
虑一个问题,“坚持文化为特色的书店如何继续生存下去
Interview 对话
书香:枫林晚一共走过了12 年的风风雨雨,这其
中有哪些
比较重要的阶段?
朱升华:坦诚地说做书店还是需要点勇气的。这些年来
我们走过一些弯路,悟出个简单道理:坚持最本色的东西很重
要。用了
年,笨是笨了点儿, 但很及时,很重要。对枫林晚
来说,每个阶段都很关键,每天都很重要。对民营书店来说,不
允许犯大的错误,犯错的成本太高,书店就会消失。
枫林晚一共经历了三个阶段 :1997-2000 年是初创阶段。
开创书店之时 ,我很明确自己想要做的是一家专业的学术书
发展,成为杭州城里小有名气的学术书店。 2001-2006 年是发 展阶段。在这个阶段 ,开创了枫林晚“学术书 +咖啡 +沙龙 +会
所+网络”的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发[2006]14号)精神,省级财政设立“山东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为加强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引导资金是由省级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支持服务业发展的导向性资金。自2006年起至2010年,省财政按上年度全省GDP的万分之零点五安排引导资金。
第三条
引导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统筹规划、公开透明、科学评审、择优扶持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专款专用、专项核算。
第四条
引导资金应重点支持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开拓服务业发展新领域。主要用于扶持金融保险、现代物流、现代流通、信息服务等服务业发展中的关键领域、新兴行业和薄弱环节,支持发展服务业重点行业、企业和品牌建设,落实省扶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奖励服务业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市、区)。同时,用于
国家引导资金支持的服务业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
第五条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共同负责服务业引导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共同研究确定引导资金年度支持的重点领域和方向,制订项目评审标准,组织专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南昌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洪发[2005]38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洪府厅发[2005]12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2006年市、县(区)两级财政在预算中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40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元,在此基础上每年按10%递增。资金的使用范围一是兑现《实施办法》中有关奖励和补助政策(以下简称奖励补助),二是对服务业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和开发项目进行补助(以下简称项目补助)。
第三条 项目补助重点是对带动性强的金融保险业、现代物流业、旅游会展业等重点服务业项目的推进和企业的引进、传统服务业改造提升、现代服务业功能区块的建设、农村服务业发展的项目提供项目贷款贴息补助、国家和省安排重点项目资金配套补助。
第四条 奖励补助由申请单位申报、市级主管部门受理和初审、市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及县(区)财政局复审、市服务业领导小组批准下达。
第五条 项目补助由企业申报、县(区)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并会同县(区)财政局初审、
服务业现状与服务业核算的思考
服务业统计与服务业核算的思考
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是衡量现代社会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加快发展服务业,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使服务业成为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事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民生问题、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比重偏低,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不相适应,已引起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如何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真实反映服务业发展情况,切实提升服务业统计服务科学发展能力,是各级统计部门研究的重要问题。本文结合服务业统计工作的现状和实践,就服务业统计工作和服务业核算谈几点建议,以期对领导决策有所帮助。
一、服务业统计的现状 (一)服务业的概念
服务业是指那些提供非实物产品为主的行业,即生产或提供各种服务的经济部门和各类企业的结合。服务业又称第三产业,但最早只有第三产业的概念。第三产业(Tertiary Industry)是英国经济学家、新西兰奥塔哥大学教授费希尔(A. G. B. Fisher)1935年首先提出来的。20世纪20年代,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这
健康服务业
第一章、崂山地区健康服务业总体定位研究 ............................................................................... 6
第一节、项目总体战略定位 ................................................................................................... 6 第二节、项目战略定位总体思路 ........................................................................................... 6 第三节、项目发展目标 ........................................................................................................... 6 第二章、健康服务产业基本概述 ...................................................................
培训服务业
北京培训服务业发展政策研究
蒋士强
(北京城市学院教育发展研究所 北京 100029)
摘 要:本文首先讨论了培训和培训服务业的概念及其含义,阐述了培训服务业的产业属性及产品性质;在此基础上,对北京培训服务业发展状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北京培训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形成原因,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北京;培训服务业;教育; 政策
培训作为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手段之一,是在现代社会经济条件下出现的,培训的概念也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进程逐步变化的,其内涵是不断丰富的。
一、培训与培训服务业
1.培训
美国经济学家G·S·贝克尔在1961年发表的《人力资本》和《学院教育中的投资不足》等论文中,提出了“培训”(Training)一词,含义是人们为获得技能或改进就业者的生产能力而进行的投资。1970年,另一位人力资本理论大师雅各布·明塞尔在《政治经济学杂志》发表的有关教育成本、收益研究的论文中提出,正规的学校教育不是培训劳动力的唯一方法,也不是足够的方法。他认为,从某一层次的学校毕业并不意味着学习过程的完结,它通常是一个一般性和“预备性学习阶段”的结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