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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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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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解读

〔编者按〕财政部修订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财会【2013】30号)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为了宣传好新制度,帮助高等学校贯彻好、执行好新制度,进一步落实好《高等学校财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我们委托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刘淑琴、刘彩丽副教授就《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新旧衔接问题进行了释解。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新旧衔接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刘淑琴、刘彩丽副教授

一、新旧衔接总要求 (一)时间要求

自2014年1月1日起,高等学校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报财务报表。

(二)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应当按照财政部财会【2014】3号《新旧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3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4年1月1日的新账。

3.将2013年12月31日原账中各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本规定进行调整(包括新旧结转调整、补提折旧调整和基建并账调整),按调整后的科目余额编制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上述“原账中各会计科目”指原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以及参照财政部印发的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之比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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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工会会计制度》之比较

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共同修订的新《工会会计制度》已于2009年5月31日由财政部正式颁布,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新制度适应了国家会计理论不断发展和日臻完善的趋势,适应了工会财务改革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既保持了旧制度要素清晰、核算简洁、内容直观、便于操作、服务基层的特点,又有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发展,概括起来新旧制度相比有十大不同点。 一、会计制度等级不同

新制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是针对中国工会的实际,专为工会量身定做的会计制度。也是第一次将工会会计制度纳入国家会计制度体系,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极大地提高了工会会计制度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公信度。根据国家会计体系构成的规定,在会计制度之下,按照行业特点,经过审批可以下设专业核算办法,这也为今后完善和细化工会会计体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二、核算基础不同

新制度将旧制度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改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其特点是预算收支总体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于涉及不同使用责任和权益归属的经费,原则上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把经费管理、使用责任进行了科学划分,把凡不属于本级的经费,列入应付款项,实现了权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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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库〔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

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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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

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

新旧《工会会计制度》之比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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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工会会计制度》之比较

全国总工会与财政部共同修订的新《工会会计制度》已于2009年5月31日由财政部正式颁布,于201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各级工会组织范围内实施。新制度适应了国家会计理论不断发展和日臻完善的趋势,适应了工会财务改革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既保持了旧制度要素清晰、核算简洁、内容直观、便于操作、服务基层的特点,又有了多方面的创新和发展,概括起来新旧制度相比有十大不同点。 一、会计制度等级不同

新制度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是针对中国工会的实际,专为工会量身定做的会计制度。也是第一次将工会会计制度纳入国家会计制度体系,成为我国法律体系的一部分,极大地提高了工会会计制度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公信度。根据国家会计体系构成的规定,在会计制度之下,按照行业特点,经过审批可以下设专业核算办法,这也为今后完善和细化工会会计体系开辟了广阔的前景。 二、核算基础不同

新制度将旧制度的“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改为“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其特点是预算收支总体上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对于涉及不同使用责任和权益归属的经费,原则上用权责发生制核算。把经费管理、使用责任进行了科学划分,把凡不属于本级的经费,列入应付款项,实现了权

政府会计制度 -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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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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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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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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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

新旧会计制度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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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执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转轨操作有关规定

为更好地执行《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现将企业在执行新制度制度衔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执行日期

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执行新制度的起始日期为2007年1月1日。

二、建账日期

建账日期为2007年10月1日。三、新旧制度会计科目衔接的处理

(一)会计科目设臵要求

1、股份公司所属子公司均应新制度的规定设臵会计科目,其中二级子企业应统一设臵本公司会计科目。各公司不得更改制度中已定义的会计科目,如需增加有定义的三级、四级会计科目,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上报总公司批准。无定义的三级、四级会计科目,各公司可根据需要设臵。

2、成本类科目适用范围。所属施工单位企业核算使用“工程施工”科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开发成本”科目;工业企业使用“生产成本”科目;勘察设计企业使用“设计成本”科目;劳务输出企业使用“劳务成本”科目;其他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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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工业企业科目执行。

3、各级企业应按新制度中《会计科目表》列示的各会计科目辅助核算的要求,建立辅助核算档案,进行辅助核算。

(二)新旧制度会计科目转换步骤 1、对930审计调整进行账务处理

930审计调整入账范围包括:331剥离调整、会

《企业会计制度》有关政策衔接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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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29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并规定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由于《企业会计制度》有许多新的变化和发展,执行中遇到一些会

计政策衔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现整理如下,以求同仁指教。 一、关于开办费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起一次计入损益。 上市公司在执行新制度时,对“开办费”账户的2000年年末余额,是追溯调整2001年度的年初未分配利润,还是一次性转入2001年度中期损益?我们的意见是,如果数额较大,则追溯调整2001年度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如果数额较小,也可从简处理,一次性转入2001年度中期损益。 对拟上市改制的企业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需提供三年又一期(以下简称申报期)的财务会计资料。那么,拟上市改制企业在执行新制度时,申报期内发生开办费,是一次性记入2001年度损益,还是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入相应的损益归属年度,并调整相关年度损益?我们的意见是记入相应的损益归属年度,并调整相关年度损益,以求会计政策在申报期内前后一致。对于申报期期初业已存在的开办费余额,我们建议将其余额一次性记入申报期最早期间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处理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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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目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自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参见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事业单位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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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会计制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

工会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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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计制度

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 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 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 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 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 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