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租汽车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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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汽车应急预案
出租汽车应急预案
为确保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 题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为确保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发展, 制定本预案。
一、处臵原则和适用范围 处臵原则,处臵出租汽车行业突发事件,总体要按照《河 南省人民政府突出公共事件》应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早解决,在县人民政府领导下,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解 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县领导负责及各级各相 关部门和出租汽车公司责任制,形成合力,防止矛盾激化、宣 传法规政策、吸收合理化建议、果断处臵,防止事态扩大、坚 决制止违法行为。 适用范围,处臵我市可能发生的出租汽车行业群体性上 访、罢运、阻碍交通等事件以及少数不稳定事端等情况。
二、组织领导 为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和社会稳定及时处臵各种可能出现 的突发情况,成立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各(部 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稳定有关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出租汽车行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根据人民政府的决定、启动应急预案。
2、决定现场处臵指挥
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三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2016年第60号令),《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41号)、《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通信管理局、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福建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闽交运〔2016〕7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三明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
阜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草案)
阜阳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规范出租汽车汽车运营秩序,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及驾驶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安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安徽省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客运,是指使用五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以车辆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客运的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 出租汽车客运行业发展应当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城市建设和其他公共交通发展相协调,按照市场需求,实行总量控制。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新增运力投放和出租汽车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由市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各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出租汽车客运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出租汽车客运的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
公安、工商、建委、财政、税务、物价、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出租汽车客运的管理工作。
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营运服务行为,确保营运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程度,
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乘客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社会提供满意的服务既
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三条 公司奉行“以顾客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
足顾客期望,树立都市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顾客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四条 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
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交通服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服务质量规范
第六条 公司在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
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驾驶员服务标准和营运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七条 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驾驶
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驾驶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驾驶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
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营运服务行为,确保营运服务质量,提高乘客满意程度,
树立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从而创立企业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乘客满意度是公司生存与发展的支柱,向社会提供满意的服务既
是公司自身发展的基本策略,也是公司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更是社会和行业发展的必然,持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公司经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
第三条 公司奉行“以顾客满意度为衡量标准,用优质并具特色的服务满
足顾客期望,树立都市第一服务品牌”的服务宗旨,把“顾客满意”作为公司管理活动的终极目标。
第四条 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公司将
致力于形象品牌建设,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温馨的交通服务。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营运及营运管理岗位的全体员工。
第二章 服务质量规范
第六条 公司在充分认识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并兼顾其他行业要求的基础
上,制定了服务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标准包括了管理人员服务标准、驾驶员服务标准和营运车辆规范,为规范化服务提供共同执行的蓝本。
第七条 经营管理人员服务质量标准应做到:公正廉洁、诚信务实让驾驶
员放心;热情礼貌、语言规范让驾驶员舒心;及时高效、倾力而为让驾驶员称心;急之所急、想之所想
昆明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昆明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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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发布单位】82305
【发布文号】昆政发[1994]60号
【发布日期】1994-07-20
【生效日期】1994-08-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昆明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1994年7月20日昆政发〔1994〕60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为适应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加强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管理,保障乘客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本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贯彻“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多家经营,合理发展”的原则,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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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第三条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客运服务,按里程或时间计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的营业性小轿车、微型客车、小公共汽车、大客车。
第四条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辖区内经营城市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和乘客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第五条昆明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容委”)是本市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行业主管部门。其隶属的昆明市城市客运交通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客管处)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出租汽车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原则
甲方在双方规定的条件内将其拥有独立经营主权的出租汽车交与乙方营运,车牌号:新 ,车 型: ,乙方按双方协议规定向甲方交纳车辆承包租金。
1、甲方将营运车辆承包给乙方,每月元(大写: ), 给甲方车辆租金1次,乙方在出车过程中出现违章、交通事故等由乙方自行承担,其它的费由甲方承担,如(车辆保养、保险费、税)
2、如乙方出现大碰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严重,修理费超( )元,甲方有权扣除押金百分之二十,补车辆折旧费,如乙方没有经济能力承担,由担保方承担全部责任。
3、如乙方出现事故太多,第二年保险费上涨的部分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向甲方交纳车辆押金( )
元,(大写: )。
第二条:营运期限交车时间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车辆交给乙方经营。
第三条:双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交车时必须保证车辆完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附件3
盐城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实施细则
(送审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盐城大市区范围内(包括亭湖区、盐都区、市开发区、城南新区)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规范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服务,运力规模实行动态自主调节,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四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网约车管理工作,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其他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符合《网络
鞍山市出租汽车行业相关试题
出租汽车行业相关试题
(一)单选题(50题)
应急抢救部分
1、正常成人心跳每分钟( b )次。 a、50次 b、60-100次 c、100-100次 d、110-120
2、现场心肺复苏包括A、B、C三个步骤,其中第一个步骤是( a )。 a、胸外心脏按压 b、开放气道 c、人工呼吸 d、口对口
3、对于呼吸、心跳骤停的伤病员现场救护的黄金时间是( C)。 a、10分钟 b、15分钟 c、4分钟 d、3分钟
4、现场进行徒手心肺复苏时,伤病员的正确体位是(a )。 a、仰卧在坚硬的平面上 b、仰卧在比较舒适的软床上 c、左侧卧位 d、右侧卧位
5、现场进行心肺复苏时,通常用下列( C)方法打开气道。 a、迅速将口腔打开 b、托颌法 c、仰头举颏法 d、及时插管
6、抢救失血伤员时,首要先采取的措施是( c ) a、观察 b、包扎 c、止血 d、询问
7、在没有绷带急救伤员的情况下,以下救护行为中错误的是(d)。 a、用手帕包扎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2016年11月11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来源:辽宁日报 2016/11/29 05:51: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经营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客运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或者承租人意愿提供出租汽车运营服务或者汽车租赁服务的小型客车。出租汽车包括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第四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是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客运出租汽车的主管部门,其所属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公安、财政、环保、城乡建设、商务、工商、质监、价格、通信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实施客运出租汽车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