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训练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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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一、民兵训练行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民兵训练正规化建设,建立正规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部队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训练实际,特定如下制度。 (一) 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听到起床哨音后,参训人员立即起床(队值班员应当提前10分钟起床),迅速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每日均出早操,每次时间为30分钟。早操内容为队列训练或打扫卫生;雨天早操内容由队值班员临时通知。所有参训人员(包括小值日)均应出操,特殊情况经队领导批准。
听到出操哨音后,各班、区队应迅速集合,跑步带到队集合场,向队值班员报告。队值班员整理队伍,查清人数,向队首长报告,由队首长或队值班员带队出操。
3、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队值班员或队首长检查全队的内务卫生。每周不定期组织2次内务卫生评比,由队领导、各区队长和各班副班长参加。评比结果张榜公布,作为各单位评先的依据。
4、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听到开饭哨音后以区队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或指定位置),由队值班员整队,按照队值班员宣布的次序依次进入食堂。就餐时保持肃静。就餐
后自行洗好各自碗筷离
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民兵训练管理规定
一、民兵训练行政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民兵训练正规化建设,建立正规的工作、教学和生活秩序,依据部队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训练实际,特定如下制度。 (一) 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听到起床哨音后,参训人员立即起床(队值班员应当提前10分钟起床),迅速着装,做好出操准备。 2、早操。每日均出早操,每次时间为30分钟。早操内容为队列训练或打扫卫生;雨天早操内容由队值班员临时通知。所有参训人员(包括小值日)均应出操,特殊情况经队领导批准。
听到出操哨音后,各班、区队应迅速集合,跑步带到队集合场,向队值班员报告。队值班员整理队伍,查清人数,向队首长报告,由队首长或队值班员带队出操。
3、整理内务和洗漱。早操后,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班值日员协助检查并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队值班员或队首长检查全队的内务卫生。每周不定期组织2次内务卫生评比,由队领导、各区队长和各班副班长参加。评比结果张榜公布,作为各单位评先的依据。
4、开饭。按规定时间开饭。听到开饭哨音后以区队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或指定位置),由队值班员整队,按照队值班员宣布的次序依次进入食堂。就餐时保持肃静。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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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兵之家管理规定-精选模板
民兵之家管理规定
民兵之家管理规定民兵之家管理规定
1、专人管理。订阅书籍、杂志,购买体育器材,落实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必要报酬,对所属物资器材实行登记造册和借阅用证,严格借阅管理制度。 2、定期开放、活动经常。民兵之家应根据民兵的特点定期开放,重大节假日应当全天开放。每年结合文化活动,举办二次至三次民兵文体比赛,或(:://)与兄弟单位进行联谊活动。
3、经费保障。民兵之家所需经费纳入文化经费预算,主要用于添置民兵之家文体器材、书籍、举行活动和联谊的必要开支。
4、政治教育。利用报刊、电视和络,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办好学习园地,可通过板报、展板和公司《**汽车》报宣传民兵动态,提高民兵人的思想文化素质。
5、文化。结合**文化,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参加**职工运动会、纪念晚会、司庆活动,以及与各兄弟单位开展球赛和联谊等。协助公司进行半军事化管理,推行**独特的每天5个5分钟,这样不仅展示了**民兵和员工的精神面貌,而且起到强身健体、加强沟通,增强**凝聚力的作用。
6、开展民兵之家评比检查。**人武部应当经常检查民兵之家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管理情况,总结推广办家经验,帮助解决民兵之家开展活动
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
福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目的
为规范公司福利费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权益,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费使用和归口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福利费,严禁任意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加强福利费预算,不得超支。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福利费来源
按照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据实列支。
第五条福利费的开支范围
1、节日福利
(1)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节日慰问食品。
(2)员工节日会餐费。中秋节、春节外地员工会餐费。
(3)员工节日活动费。中秋、元旦等节日活动费。
2、食堂费用:公司食堂发生的费用。
3、丧事慰问费:员工、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所发生的慰问费用。
4、员工加班费用:员工加班所发生的费用。
5、年度经济补偿金:按公司规定发放给困难职工的经济补偿。
6、其他: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生日物质;配置员工福利设施等。
7、其他按规定可列入应付福利费的支出。
第六条福利费审批程序
使用部门或个人先行申请,部门审核签字,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门核实报销并列支福利费。
第七条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
1、管理人员请客、送礼。
2、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八条违规处罚
1、任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相关部门审核/会签
交通费、通讯费、招待费标准及相关管理规定
总 则
目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部分职位因工作性质及业务需要,日常工作中需要产生交通费、
通讯费及商务招待费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关费用标准及审核、报销流程,并便于分公司参照执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及全国各分公司。
第一章 城市类别及对应的费用标准
1、城市类别划分:
类别一:北京、上海、广州、深圳; 类别二:国内其他城市。
2、不同类别城市的费用标准:
通讯费:类别二的城市,在类别一的基础上 X 0.8(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除外)。 交通费、招待费:各城市统一,暂不考虑城际差异。
第二章 费用的类别、标准、报销要求
1、交通费 1.1简要说明:
因工作及业务需要使用交通工具产生的费用(包括:公交车票、出租车票、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 1.2报销方式:
1.2.1 总部经理、副经理级(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以上人员因工作原因外出,可报销出租车票(需提供相关备注,且在标准内);
1.2.2总监、副总监级以上有车辆人员,可报销加油票、停车票、高速公路过桥费等(有车辆人员不能再报销出租车票,无车辆人员的不能报销上下班出租车票);
1.2.3 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凭费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规定
( 装计 [2006]132 号 2006 年 2 月 9 日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 ,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促进国防科研与武器装备发展 ,依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法规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国防科研试制费的有关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由总装备部归口管理 ,主要用于装备的预先研究、研制以及与装备科研有关的技术基础工作,分为装备预先研究经费、装备型号研制经费和装备技术基础经费。
第四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根据国防科研项目研制进度实施“里程碑”拨款 , 按项目进行成本核算。
第五条 国防科研试制费实行统一领导、按级负责、分工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二章 管理分工
第六条 财政部在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方面,负责下列工作: ( 一 )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制度 ; ( 二 ) 制定国防科研试制费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 ( 三 ) 审批国防科研试制费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 ( 四 ) 拨付国防科研试制费 ; ( 五 ) 审批国防科研试制费决算 ; ( 六 ) 参与制定国防科研价格管理办法 ; ( 七 ) 检查、指导国防科
物业服务费收缴考核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费收缴考核管理规定(2016版)
1.目的
为激励各分公司物业服务中心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以实现超额目标为导向,奖罚结合,激励为主,以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物业集团经营收入,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公司参与小业主月度物业服务费催缴和历史欠费催缴的住宅项目,不含商业购物中心和写字楼项目。
3.职责分工
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财务及采购部负责拟定催缴奖励的办法标准,审批奖励发放,并对分公司标准执行、激励发放进行监督。
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协同财务及采购部负责下达各分公司项目的
月度物业服务费收缴目标值和历史欠费收缴目标值。
分公司财务及采购部负责催缴成功的欠费期限及归属确认,物业集团财务及采购部负责审核。
4.考核方式和考核对象
每月根据完成情况按分公司进行排名,按项目进行奖罚。
考核对象由项目提报,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中心负责人、客服主任、客服专员、法务人员等。
5.奖励原则
物业集团给予各项目的奖励,原则上不超过25%部分奖励服务中心负责人,其余部分奖励相关责任人员,由服务中心负责人合理制定奖励分配方案,报分公司审定后,报物业集团品质及工程管理部、行政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及分管高管审批,最终报物业集团总裁审批。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公司业务招待费管理规定
一、集团所有经营公司的财务及各类费用报销,经营公司总经理是唯一审批人;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节俭原则,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礼品、旅游高档消费。
2、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 3、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公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等;在公司餐厅招待时发生的就餐费;因招待领用的酒水、香烟等。
四、业务招待费使用开支标准及规定 1、招待人数规定:
商务招待,严禁亲属及非相关人员参加;
接待用餐时,严格控制陪客人数,实行对口接待。同时,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2人,若公司陪同用餐人员多于2人时,应事先经过总经理批准。
2、业务招待费的审批权限:
业务费:一律由经营公司总经理管理,其他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安排业务费。
招待费:经营公司总经理审批单次预算3000元以内限额的招待费, 3000元以上标准报集团同意后执行。发票上必须备注内容关键词:参加人数,招待对象,来客人数,否则不予报销。
浙江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
浙江省省级单位物业管理费管理规定
为规范省级单位物业管理工作,加强物业管理费支出管理,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及我省预算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省级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纳入省级部门预算的所有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和工商联,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以下简称各单位)。 二、物业管理费开支范围
物业管理费开支范围包括以下九类:
1.房屋日常管理与维护费。主要是指房屋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包括房屋地墙顶面、家具、家电、门窗检查维护与零星维修费,电梯检测、维护保养、零星维修费,自动化系统年检及零部件更换费,卫星电视系统年检、维护费,相关维修工具购置费,维修工劳保用品配备费等费用。
2.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及巡查费。包括接待、门卫、收发、保安管理费,管理服务标识设置与维护费,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及其他秩序维护费,相关人员用品(对讲机、服装等)购置费等费用。 3.环境卫生管理费。包括室内外公共区域的保洁、清洁、消毒、杀虫、灭鼠、垃圾清运、外墙清洗、打蜡等费用,水池化粪池清洗、
管道窨井疏通等费用,日常工具(扫把、畚箕、拖把、垃圾桶、毛巾、手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