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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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鱼河中学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一、学生住宿管理
1、学生入校后应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和分配的寝室住宿,不得随意调换转让。如有特殊情况确要调换寝室,必须经学校同意后,统一安排调整。
2、学生按规定进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员,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进入。
3、男生不准进入女生宿舍,女生不准进入男生宿舍。
4、携物外出,须持室长签字证明,并经值班人员检查确认无疑后方能外出。
5、学生一律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学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员。
6、不准在宿舍内起哄、打架斗殴,不准携带管制刀具进宿舍。
7、不准在寝室赌博、抽烟、酗酒,一经发现,将报经政教处从重处理。
8、全体学生必须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就寝,按时起床,不在楼道或寝室里大声喧哗。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盗。不准在宿舍内燃烧纸屑、杂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准使用任何违章电器,造成重大损失的将交与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10、爱护室内公物。室内的一切设施均由该室的全体同学使用、管理,不得随意搬动、损坏、丢失。床、门窗、玻璃、灯具等公物应当爱护,如有人为损坏、丢失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加倍赔偿。
11、爱清洁、讲卫生,坚持每日轮流值班制度。起床后按室内同一方向叠好被子,整理好床铺和其它用具,清扫出垃圾,不准往厕所、楼道、楼下乱泼污
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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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普通中小学校。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 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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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中学学籍管理制度(1)
新星中学学籍管理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手段。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省、县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县教育局审理。 二、转学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毕业年级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休学、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 (2)患病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其他原因确实需要休学的,经报县教育局批准后可以休学。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县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
初中学校管理制度
教职工常规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凡个人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课上班的必须请假。
2、教职工因病因事一般情况下应先请假,准假后方能离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到校请假的,应打电话或托人告之。回校后自觉补假,否则以旷工旷课论处。
3、行政人员请假须经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3天(含3天)以内,由值周行政批准,超过3天的由校长批准,超过校长审批权限的由校长上报主管部门批准。
4、凡学校(包括校党支部、工会、妇委会、团委、年级组、教研组等)组织的各种活动,召开的各种会议,相关人员必须参加,有事须先请假,否则以旷工、旷会论处。若活动(含会议)负责人不如实登记考勤的,一经发现,一并处罚。
5、凡有旷工、旷课、旷会现象的,旷工一天扣30元,旷课一节或旷会(包含集会、培训)一次算旷工半天。如旷工、旷课达到有关文件规定的,则上报有关部门处理。迟到一次扣5元,早退一次扣10元。各种迟到、早退累计三次算一次旷。
6、凡因事因病请假的,每天扣5元,(重病住院连续3天(含3天)以上的不扣,但须有住院凭据)
7、婚、丧、产假等时限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相抵触,以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执行。
8、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学校也可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工作实际进行调
马上二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马上二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辍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教导处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不
马上二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马上二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辍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教导处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转出学生,因户口迁移,更换住址、父母工作调动等到外校学习,须由家长事先到学校申请,经教导处批准填写转学联系表,家长持联系表到本区教委审批,批准后,接到学校填写的“同意接受”加盖公章后将表送回学校,学校开出转学证明,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开学十五天内办理。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不
初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初中部教学管理制度
一、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是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要求,是教学基本规律在教学中的具体体现。认真贯彻教学常规,可使教学工作纳入规范的轨道,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期初要对照大纲通读全册教材,了解全册教材内容和各章节在全册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并认真制定好教学计划。
二、备课要加强计划性、针对性,讲究实效性,每位教师必须超备一周的课。教龄在六年以上教师可采用电子备课或书面备课,可以备简案,并要求在教案后写上教学反思,每学期1—3篇;教龄在三年以上,六年以下的教师,必须备详案,写教学反思3—5篇;集体备课时,每位教师都要轮流担任中心发言人,学期末上交集体备课教案(写在备课本上),每人至少4篇,开过课的老师,必须写上教学反思。学校对教师备课检查三次:开学初第三周检查一次,学期中途抽查一次,期末检查一次。集体备课教案每学期抽查1—2次。
三、每节课都要在预备铃响时到教室门口候课。要准时上下课,不拖课、不提早下课。
四、作业要精选,数量要有弹性,分必做与选做,批改要及时认真。 五、每周至少听课2节,并记好听课笔记。
六、每学期必须撰写两篇教学案例,一篇教学论文,每学年开一次校内公开课,每学期必须在年级段内开课1—2次。
七、
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学习纪律与考勤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班风建设,规范学生学习行为,端正学生学习态度,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根据学校《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学院实际,特制定学习纪律与考勤制度。
一、学生应当参加学校及学院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的学习,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
二、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参加学习及活动者,应当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获得批准。病假需要医生证明,一天以内辅导员批准,三天以内系部批准,两周以内学生工作处批准,两周以上校领导批准。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事前请假,应尽快补办请假手续,请假期满或假期未满复课者,应及时销假,请假期满仍不能回校学习者,必须提前办妥续假手续。凡未请假或超过请假者均以旷课论处,由学院按照《学生手册》规定具体执罚。
三、周末、寒暑假、节假日回家应按规定时间离校和返校,无故提前离校或不按时回校者,作旷课论处。
四、每个班由副班长在课前十分钟辅助各科任老师做好班级点名工作,副班长要秉公办事,如实登记考勤情况,否则,视为故意违反考勤制度。每周五晚之前,副班长将本班一周考勤情况汇报给辅导员,并将考勤表上交学院负责考勤的老师,学院负责考勤的老师将全院考勤情况汇总后,每两周辅导员例会公布
学生管理制度
新湖一中学生管理制度(试行)
一、总则
1、处分定为:通报批评、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家长陪读、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2、处分依据是: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情节一般,经教育有认识,予以通报批评。经教育认识态度差,予以警告处分。
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态度较差,经教育无显著进步,予以记过处分。
较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认识态度差,屡经教育无显著进步,予以留校察看处分并由家长来校陪读。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认识态度差,予以责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 3、处分手续和审批权限
(1)校查实,与班主任交换意见或由班主任提出报告,德育处提出处分意见。
(2)警告、记过由德育处讨论,送校长室备案。留校察看、责令退学、开除学籍等处分应由校行政会议讨论,校长审批。
(3)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的学生在处分期间表现好的,经学生自己提出申请,学校加以研究可以撤消处分,反之,表现差的甚至再犯错误的,可加重处分直至责令退学、开除学籍。 二、学生无故旷课、迟到等违纪现象按下列情况给予批评教育或严肃处分。 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篇: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管理制度
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保证以优秀的半军事化理念塑造学生,以舒适的居住、学习环境培育学生,以严明的组织、纪律观念管理学生,高效的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建立优良的学风校风,培养优秀的高素质人才,特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本制度共分为半军事化管理规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学生量化管理规定、学生违纪处分和奖励管理规定四章,具体如下:
第一章 半军事化管理规定
一、 纪律与考勤
1、 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履行请假手续。
3、 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按旷课处理。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