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规将监察范围内的压力容器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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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容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2009版
TSG R0004-2009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9年8月31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R0004-2009
目 录
1 总 则……………………………………………………………………………(1) 2 材 料……………………………………………………………………………(4) 3 设 计……………………………………………………………………………(9) 4 制 造…………………………………………………………………………(17) 5 安装、改造与维修……………………………………………… …(30) 6 使用管理… … ……… … … ……………… ……………………………………(31) 7 定期检验………………………………………………………………………(34) 8 安全附件…
《简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答疑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
2007年7月1日起,我国施行《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简规》)。由于《简规》是首次颁布实施,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单位提出了许多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各地和相关企业执行《简规》时参考。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第一部分 《简规》的特点 1.《简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规》适用的压力下限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一致,为0.1MPa。简单压力容器只能采用单腔结构型式;壳体之间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筒体形状只限于圆筒形;封头型式只限于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和锥形封头)。
2.《简规》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统一。《简规》既体现技术上的先进性,又适合我国简单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测检测和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国已成为简单压力容器生产的大国,相当多的简单压力容器用于出口,为使我国的简单压力容器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减少技术文件准备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应使符合《简规》要求的简单压力容器,其安全性能也尽可能满足国外规范的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 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 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
(3) 深冷装臵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臵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4) 螺旋板换热器;
(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臵中的气压罐,消防装臵中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99版 (1) 2008-11-24 14:11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025m3;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 与移动压缩机一体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 容积小于0.025m3的高压容器;
(3) 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冷箱; (4) 螺旋板换热器;
(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泡沫)压力罐; (6) 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 (7) 电力行业专用的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 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 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
(3) 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注3)
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 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
(2) 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
(3) 深冷装臵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臵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
(4) 螺旋板换热器;
(5) 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臵中的气压罐,消防装臵中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常见问题答疑
2007年7月1日起,我国施行《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简规》)。由于《简规》是首次颁布实施,且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在执行过程中,有关单位提出了许多问题。现将有关问题解答如下,供各地和相关企业执行《简规》时参考。
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
二〇〇七年十月九日
第一部分 《简规》的特点
1.《简规》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简规》适用的压力下限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一致,为0.1MPa。简单压力容器只能采用单腔结构型式;壳体之间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筒体形状只限于圆筒形;封头型式只限于平封头、凸形封头(不包括球冠形封头和锥形封头)。
2.《简规》的主要特点是什么?
(1)先进性和实用性的统一。《简规》既体现技术上的先进性,又适合我国简单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检测检测和使用管理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我国已成为简单压力容器生产的大国,相当多的简单压力容器用于出口,为使我国的简单压力容器产品具有国际竞争力,减少技术文件准备过程中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应使符合《简规》要求的简单压力容器,其安全性能也尽可能满足国外规范的要求。
(2)规定推荐使用年限。简单压力容器量大面广,使用登记和
压力容器设计计算书-卧容计算(水)
压力容器设计计算书-卧式容器容计算(水)
LUOYANG PETROCHEMICAL ENGINEERING CORPORATION
CALCULATION (FOR HYDROSTATIC)ELECTRIC DEHYDRATOR The motion parameters of FPSO
JOB CODE 80800D0201 DOCU. NO. 70-401/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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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ll Pitch Heave
θ υ
1/3= 1/3=
4.37 ° 0.32 ° 1580
= =
0.0762709 rad 0.0055851 rad mm
摆动周期 摆动周期 摆动周期
T R= TP= TH=
12.63 s 9.95 s 9.95 s
H1/3=
由上述条件计算的各向加速度 Roll HR= aRmax= Pitch HP= aPmax= Heave H1/3= 11000.00 mm 4π 2HRθ1/3SIN(2π
tR= TR/4= tR/TR)/TR2 =
3.1575
s
0.207636884 m/s2 tP= TP/4= 2.48752
89000.00 mm 4π HPυ 1580.002 1/3SIN(2π
s
tP/TP
压力容器
目录
1.绪论…………………………………………………………… 1.1设计任务…………………………………………………… 1.2设计思想……………………………………………………… 1.3设计特点……………………………………………………… 2.储罐简介………………………………………………………… 2.1储罐的用途……………………………………………………. 2.2储罐的分类……………………………………………………. 3.材料及结构的选择……………………………………………… 3.1.材料选择……………………………………………………… 3.2.结构的选择…………………………………………………… 3.2.1.封头的选择………………………………………………… 3.2.2.法兰的选择………………………………………………… 3.3.鞍座的选择…………………………………………………… 4.结构设计………………………………………………………… 4.1.壁厚的确定…………………………………………………… 4.2.封头厚度设计………………………………………………… 4.2.1.计算封头厚度……………………………………………… 4.3.储罐零部件的选取…………………………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管理规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及检验工作的需要,统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标记和加强钢印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应于下列情况:
1、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及其安全附件产品的监督检验。
2、钢材制造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用钢产品认证。
3、锅炉压力容器修理单位的资格认可。
4、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的监督检验。
在用气瓶的检验钢印管理按《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钢印(以下简称钢印)的单位都必须遵守本规则。
第二章钢印的种类式样
第四条钢印的种类及式样如下:
1、锅炉压力容器产品监督检验钢印为:CS
该钢印授予以下单位:
(1)进行锅炉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进行压力容器(不含气瓶)产品(含现场组装)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3)进行气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4)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安全附件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5)进行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及其安全附件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单位。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认可钢印为:CRA和CRR
该钢印授予以下几类已经锅炉压力
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申报材料
说明:1、申报材料未注明份数的均为提供1份; 2、申报材料未注明原件或复印件的均为复印件;
3、申报材料为复印件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供办理机关核对,用后归还申请者。
一、首次登记
(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式样一)》 (原件 2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4)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5)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注:
1、压力容器应当按照逐台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2、移动式压力容器出厂前,制造单位须按国质特函[2015]34号文件要求,向《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上传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产品数据,并对随产品提供的移动式压力容器金属二维码和随车电子密钥进行产品数据关联绑定;
3、使用单位新购移动式压力容器,在办理使用登记前,应通过随车电子密钥在《移动式压力容器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将移动式压力容器与账户绑定,录入登记相关信息;
4、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