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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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总结
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总结
2018年,我站在市水务局及上级部门正确领导下,在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系列会议精神,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质量控制,守住安全“红线”,提升技术审查质量,圆满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工程质量总体受控,工程建设安全态势平稳,技术审查成效显著。现将我站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着力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一)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党支部主体责任按照党支部委员会职责、党支部书记职责和支部委员职责三级,细化分解为15个方面49项具体工作责任,领导班子以班子会议的形式集体研究、集体讨论、集体决策,负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
今年以来,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召开支部党员大会12次、支委会12次、党小组会3次,上党课2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
《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大纲》1
电力工业部司局文件
建质[1995]84号
关于颁发
《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和《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的通知
各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局,各质监中心站:
为了保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进一步规范质量监督工作,部质监中心总站组织各专业质监专家于五月在西宁召开了火电、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审编会,完成了报批稿。经审定现颁发,凡需并入电网的工程,均应按本典型大纲执行监检,各工程质量监督站可结合工程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补充。
本典型大纲解释权属电力部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二、送变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略)
电力工业部建设协调司
一九九五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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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试行) 修编说明
为了保证火电建设工程质量,促进工程优化,根据部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的要求,充分发挥工程质量监督站在施工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使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按照一九九四年合同质监工作会战决定,由山东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拟写了“火电工程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本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跨区的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除外)。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条件
本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跨区的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除外),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工程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员的有关信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资料。办理机构核实资料符合要求后,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三、所需材料
四、办理流程图
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六、办事机构: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3号2楼)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6350650
七、收费标准:无
八、收费依据:无
九、办理依据
实习报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习报告范文 精品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实习报告范文
不知不觉已经在单位实习一个多月了, 从开始的不了解到有所认识,过程中学到了很多新知识,也开宽了眼界。这次实习是那么的与众不同。他全面检验了我各方面的能力:学习、生活、心理、身体、思想等等。是一块试金石,检验我能否将所学理论知识用到实践中去。关系到我将来能否在这个充满挑战的社会顺利的立足,也是我牢固树立自信、自立、自强的关键,所以,我对它也是百分百的投入!为了更好的开展以后的工作,特就实习期间的工作作个简短的报告,也算是工作总结。报告中,将会谈到对单位的认识和从实习部门的工作总结出的工作经验,另外还谈谈个人的一些看法。
单位的认识
韶关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83年,隶属于韶关市建设局管理。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第三方公正监督检测机构。该站于1991年通过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并于XX年按《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评审准则》的要求,建立了与国际接轨的适合本中心实际的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是广东省同行业中首家按新标准准则的要求,通过计量认证复查的单位。经过20多年的发展,现通过计量认证的检测项目有24项,拥有质量工程监督、安全工程监督、建筑材料检测三个科室。主要承担韶关市市政工程和建筑工程所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制度程序,促进评价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勤政廉政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特修订如下制度。
一、评价对象
1、本站监督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督人员。 2、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人员。 3、参加各类整改复查的相关人员。 二、评价内容 1、工程质量及其它 2、服务态度 3、工作质量 4、廉政建设 5、其他方面 三、评价方法:
(一)参建单位对监督工作相关人员的评价
1、参建单位在申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预验收时,在本站服务窗口(接单室)领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卡》(简称评价卡)。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2、由监理单位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简称评价单位),对工作项目监督、验收、复查等相关人员的监督工作进行如实评价,并认真填写《评价卡》。
3、由评价单位及时面交或直接邮寄到厦门市美湖路15号三楼,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编361004),也可以直接面交或邮寄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8楼,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规建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注释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说明:?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下同)第八条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履行职责其中包括制定本地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强制性标准,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人防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有上述类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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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质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广州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注释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人防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建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说明:?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国人防〔2010〕288号 下同)第八条有关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人民防空重点城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履行职责其中包括制定本地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强制性标准,对人防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和人防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
(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有上述类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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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和加固改造的人防工程质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行政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名称: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类别:受委托执法组织 执法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2、《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第八条
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二、行政执法依据 类别 序号 1 法律 2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9]第2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2]第70号令)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000]279号令)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393号令)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2005]第4号令)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第6号令)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第1号)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第3号) 制定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 交通部 交通部 交通部 交通部 生效时间 1998年1月1日 2002年11月1日 2000年1月30日 2004年2月1日 2005年6月1日 2006年6月8日 2007年2月14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制度程序,促进评价工作的常态化开展,不断增强全体职工勤政廉政的思想意识,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实效,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本站的实际情况,特修订如下制度。
一、评价对象
1、本站监督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督人员。 2、参加园林绿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相关人员。 3、参加各类整改复查的相关人员。 二、评价内容 1、工程质量及其它 2、服务态度 3、工作质量 4、廉政建设 5、其他方面 三、评价方法:
(一)参建单位对监督工作相关人员的评价
1、参建单位在申请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预验收时,在本站服务窗口(接单室)领取《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评价卡》(简称评价卡)。
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2、由监理单位组织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简称评价单位),对工作项目监督、验收、复查等相关人员的监督工作进行如实评价,并认真填写《评价卡》。
3、由评价单位及时面交或直接邮寄到厦门市美湖路15号三楼,厦门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邮编361004),也可以直接面交或邮寄厦门市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8楼,厦门市市政园林局规建
最新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项目划分申请确认函
关于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文江段 工程
项目划分确认的申请
三明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文江段工程已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有关人员,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中项目划分的有关规定,共划分 1 个单位工程, 8 个分部工程。现将项目划分上报贵站,请予以确认。
附表:
1、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2、工程项目划分的说明 3、工程项目划分及编码一览表
项目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表1 工程项目划分报审表
合同名称: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文江段
致:福建明兴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我方承担的合同项目 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文江段工程,我部参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规程》(SL176—2007)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对工程进行项目划分,本标段工程项目划分为 1 个单位工程, 8个分部工程,337 个单元工程,现上报监理部、业主、设计部门及质量监督单位,请审核批复。 附件:1、 闽江上游尤溪流域防洪二期工程大田文江段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