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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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解读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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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

各位同仁:

大家好,感谢大兴区司法局为我们提供这次机会,有幸与在座的各位共同学习、探讨有关企业家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问题。

翻看法制新闻,一些著名公司、企业的违法犯罪让人触目惊心:

1994年全球富豪龙虎榜,南德集团董事长牟其中跃然其上,位居中国富豪榜第4位。2000年5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南德集团构成信用证诈骗罪,判处牟其中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9月,“上海首富”上海农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正毅因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006年5月刑满释放。不久上海社保案发,2006年 11月30日周正毅因犯单位行贿罪、对企业人员行贿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挪用资金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6年,其单位农凯集团被处罚金335万元。

2009年4月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案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中,顾雏军因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挪用资金3.53亿,被判决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680万元。

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总裁张海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资金1.2亿、挪用资金86

企业家如何防范与应对刑事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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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如何防范与应对刑事法律风险

作者:

来源:《经济》2014年第07期

据相关数据统计,2013年在大众网络媒体上公开报道的企业家犯罪信息共357起,其中国企高管涉案87例、民企老板涉案270例,犯罪信息数量与上一年相比增长率高达45%,且这已是连续第4年增长。

频频落马的企业家背后折射出中国企业家面临着巨大的刑事法律风险,作为企业家的他们曾经在商界叱咤风云,领导企业兴盛一方,然而他们一旦触犯法律的底线,导致事后身陷囹圄,不得不离开曾经给他们带来财富和名声的岗位,这都是因为之前没有做好可行的法律风险防范和应急应对,致使企业家和企业的发展受到沉重的打击。

市场经济是一个有着弱肉强食“丛林法则”的环境,在中国现实的政商生态中,民营企业家更是没有伤害公权力的能力,但缺少公权力的助力,也就没有能力争夺更多的社会资源,可以说民营企业是处于整个丛林的食草端。企业家攀附公权力,始终存在与虎谋皮的危险,虽然在获取资金、项目、地块、矿山时得到照顾就能一路绿灯。但依靠这种手法生存发展的企业家,面临着巨大刑事风险。

许多企业家认为自己只是

刑事法律实务—庭审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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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庭审观后感

庭审观后感

2015年4月17日,带着第一次观摩庭审的兴奋之情,我来到了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希望能通过对庭审的流程的观摩,学习到一些在书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也希望能进一步增加自己对所学专业的了解。

在我观摩的3场刑事审判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无疑是“刘凯信用卡诈骗案”,这个案件大致是这样的,被告人刘凯在2012年恶意透支信用卡拖欠银行2万余元,并且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经发卡银行催收2年仍不归还,公诉人以刑法第196条第四款之规定将被告定罪,被告对于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经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三方同意后法院决定走简易程序处理此案件,而公诉人鉴于被告被逮捕后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配合,并且其亲属朋友已在开庭前在法院的名下为其交付欠款,认为可从轻处理。在法庭辩论环节中,辩护人声称被告人是因文化水平低且缺乏法律意识,无法辨别银行的催收电话而导致的欠款,再者被告患有严重的皮肤疾病,希望法庭能减轻罪行,反应迅速的公诉人则驳回了辩护人因被告文化水平低无法辨别而希望减刑的判罚,她认为被告人在明知自己透支使用信用卡2年后,作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理应知道自己应积极的去偿还欠债而不是主观上的恶意占有,逃避。最终,法庭的审判长结合双方意见,讲审判结

非法集资案的刑事法律适用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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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案的刑事法律适用评析

作者:周立刚

来源:《北方经贸》2012年第07期

摘要:由于非法集资一类案件涉众广、影响大,并且关于民间融资的政策与非法集资的法律界限不易把握,使得相关案件中的诸如对“非法集资”的界定、集资诈骗犯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认识成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争执焦点。而集资诈骗罪作为唯一保留死刑适用的诈骗犯罪也备受诟病。

关键词:非法集资;非法占有目的;死刑 中图分类号:DF6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12)07-0049-01

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浙江东阳吴英非法集资案在明确吴英构成集资诈骗罪的基础上,以“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为由,依法做出不核准吴英死刑,并将该案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裁定。依照中国刑事司法的惯例,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案件性质的认定是具有终局意义的。可见,吴英案的集资诈骗性质在司法适用上已是不可置疑。事实上,吴英

刑事法律英语词汇演示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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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iminal Laws and Administrative Laws

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crime of aiding a client to destroy or forge evidence

绑架妇女儿童罪crime of kidnapping women and children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crime of harboring a mafia-style syndicate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crime of harboring drug criminals

报复陷害罪case of retaliation and frame-ups

必要共同犯罪indispensable joint crime

并科原则doctrine of cumulating punishments

剥夺权利deprival of rights

不能犯impossibility; unrealized offense

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crime of taking part in an organization engaged in terrorist activities

超越管辖权excess of jurisdiction

超越职权范围overst

企业融资刑事法律风险及常涉的5大罪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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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刑事法律风险及常涉的5大罪名(完整版)

活着的法律

一、向金融机构融资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金融机构向来是企业融资的首选,企业能否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作为传统的企业融资渠道,虽普遍适用,却也不乏风险。司法实践中,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主要涉及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1.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的法律渊源来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简言之,就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法条并列放置“重大损失”与“其他严重情节”,意味着将“重大损失”作为“严重情节”的表现形式之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单位金X公司、被告人周某某、刘某某犯骗取贷款罪一案,于2010年4月29日作出(2009)沪一中刑初字第31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单位金X公司伙同他人,假借贸易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采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虚假循环贸易等欺骗手段骗得贷款共计2.92亿余元,造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济损失2.6亿余元,其行

企业融资刑事法律风险及常涉的5大罪名(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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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融资刑事法律风险及常涉的5大罪名(完整版)

活着的法律

一、向金融机构融资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

金融机构向来是企业融资的首选,企业能否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资金,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效益,甚至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作为传统的企业融资渠道,虽普遍适用,却也不乏风险。司法实践中,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主要涉及骗取贷款罪、贷款诈骗罪和高利转贷罪。

1.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的法律渊源来自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简言之,就是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从文义解释的角度,法条并列放置“重大损失”与“其他严重情节”,意味着将“重大损失”作为“严重情节”的表现形式之一。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被告单位金X公司、被告人周某某、刘某某犯骗取贷款罪一案,于2010年4月29日作出(2009)沪一中刑初字第314号刑事判决,认定被告单位金X公司伙同他人,假借贸易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贷款,采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和虚假循环贸易等欺骗手段骗得贷款共计2.92亿余元,造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经济损失2.6亿余元,其行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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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学习心得体会

火神庙初中 李新科

2014年10月29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我深感肩上之责任重大,同时也告诫自己,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熟记《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七章31条的重要内容,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纠正“四风”,规范自身行为,牢固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通过学习自查自纠,我深有体会:

一、认真学习“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对照《规范》中的内容,从政治行为、工作行为、文明礼仪、廉政行为四个方面对自己提出要求。

(1)政治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2)工作行为规范。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勤奋工作,文明待人,高效办事;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利用多媒体搞好教学研究,多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与培训。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作

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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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复习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1、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014年11月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明确将(B)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A.11月4日 B.12月4日

C.10月24日 D.11月24日

2、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D)的责任。 A.党政机关的 B.司法机关的 C.社会团体的 D.全社会的共同 3、(D )应当每年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D.以上全选 4、(D)等行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其学法、守法和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公安 B.民政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以上全选 5、(D)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事业单位 D.以上全选

6、

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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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各类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国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公职人员指国家财政全供半供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 公职人员应当时刻铭记其一切权力都来自国民的授予,其一切收入都来自国民的供给。公职为信托的职位,意味着有责任承诺其一切公务行为从公共利益出发行事。因此,公职人员的最高忠诚应当是对通过政府的民主体制所体现的本国公共利益的忠诚。

第三条 公职人员应保证根据法律或行政政策切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职能,做到秉公办事。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应努力保证由其所负责的公共资源得到最切实有效的管理。

第四条 公职人员应全心全意、公正而无私地履行其职责,尤其是在处理与公众的关系方面。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应对任何集团或个人给予任何不应有的优先照顾,或对任何集团或个人加以不当歧视,或以其他方式滥用赋予他们的权力和威信。

第五条 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不正当地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谋取利益。公职人员不得进行与其公务、职能和职责或履行这些职责不

相符合的任何交易、取得任何职位或职能或在其中拥有任何经济、商业或其他类似的利益。

第六条 公职人员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视本人职务的要求,公布可能会构成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