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五大宪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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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五大宪章读后感
五大宪章读后感
城市规划中有五大宪章,它们分别是《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马丘比丘宪章》,《佛罗伦萨宪章》和《北京宪章》。它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城市规划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原理等。其中每个宪章都有其侧重点,雅典宪章作为第一部总领性的纲领,具有独特的意义,余下的各个宪章也都分别从历史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对城市规划中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阐述。作为学习城乡规划的学生,自然是要仔细研读,并从中体会出一些城市规划中常用的规则与方法。
自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来,雅典宪章就慢慢被人们所熟知。宪章中首次指出不能将城市离开它们所在的区域作单独的研究,并说明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宪章认为居住问题主要是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及绿化;生活环境质量差;房屋沿街建造,影响居住安静。工作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作地点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远离居住区,并因此造成了过分拥挤而集中的人流交通。游息问题主要是大城市缺乏空地。指出城市绿地面积少而且位置不适中,无益于居住条件的改善。建议新建的居住区要多保留空地,增辟旧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
城乡规划五大宪章读后感
五大宪章读后感
城市规划中有五大宪章,它们分别是《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马丘比丘宪章》,《佛罗伦萨宪章》和《北京宪章》。它们从不同角度阐述了城市规划中的一些基本原则,原理等。其中每个宪章都有其侧重点,雅典宪章作为第一部总领性的纲领,具有独特的意义,余下的各个宪章也都分别从历史文物保护,园林绿化等方面对城市规划中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阐述。作为学习城乡规划的学生,自然是要仔细研读,并从中体会出一些城市规划中常用的规则与方法。
自1933年8月国际现代建筑协会第4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城市规划理论和方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了城市功能分区和以人为本的思想以来,雅典宪章就慢慢被人们所熟知。宪章中首次指出不能将城市离开它们所在的区域作单独的研究,并说明居住、工作、游憩与交通四大活动是研究及分析现代城市设计时最基本的分类。宪章认为居住问题主要是人口密度过大、缺乏空地及绿化;生活环境质量差;房屋沿街建造,影响居住安静。工作问题主要是由于工作地点在城市中无计划的布置,远离居住区,并因此造成了过分拥挤而集中的人流交通。游息问题主要是大城市缺乏空地。指出城市绿地面积少而且位置不适中,无益于居住条件的改善。建议新建的居住区要多保留空地,增辟旧区绿地,降低旧区的人口密度
城乡规划管理案例
城乡规划管理案例
【篇一:城乡规划管理案例】
土木0904班 陈军其 3090102737 《建设法规与工程合同管理》作业 城乡规划法案例分析 原告:张某某 被告:某县政府
第三人:陈某某、候某某 一、[基本案情]
东乡县海平洋商住楼原规划是沿街8层商住楼,楼北规划为购房户共有的休闲花园。2003年商住楼竣工并销售后,开发建设者陈某某、候某某在原规划为购房户共有休闲花园的北侧又先后建设私人四层住宅楼和扩建仓库,原告张某某等购房户与候某某、陈某某遂起纠纷,并多次要求某县建设局拆除陈某某、候某某的私人住宅及扩建的仓库。2007年6月20日原告张某某又向被告某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被告某县政府对某县建设局不履行职责拆除陈某某、候某某个人四层住宅楼和后扩建仓库的行为进行复议”,被告某县政府在接到原告张某某的复议申请后,于2007年8月26日作出东府复决字(2007)第1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某县建设局于60日内依法履行其法定职责。原告张某某先后还向被告某县政府提交过一系列内容大致相同的报告,并向省级部门投诉。2008年11月10日,江西省建设厅作出《关于对东乡县海平洋超市后院违法建筑问题的处理意见》[赣建督(2008)2号]:“经我厅研究提出如下处理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第一章 城乡规划管理概述
1城乡规划管理基本内容和特性
基本内容 (1) 城乡规划组织编制 (2) 依法审批城乡规划(3) 城乡规划实施 (4) 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和检查 特性
⑴ 就管理的职能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服务性和制约性。 ⑵ 就管理的对象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宏观性和微观性。 ⑶ 就管理的内容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专业性和综合性。 ⑷ 就管理的过程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⑸ 就管理的方法而言,城市规划管理具有规律性和能动性。 2城乡管理的基本原则
⑴ 依法行政的原则⑵ 系统管理原则⑶ 政务公开原则⑷公众参与原则 3城乡规划决策的类型和含义 含义:就是城乡政府和城乡规划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实现城乡规划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城乡建设活动的方向、项目及方式的选择或调整过程。
决策类型(1)最优决策和满足决策 指最有效地达到既定管理目标的决策。(2)程序化决策和非程序化决策 是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操作作规程进行决策。 4如何提高城乡规划决策技术
优化决策结构,提高决策技术水平和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建设
第二章 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
1简述行政领导的含义
城乡规划与管理(下)
杭州精英在线系列课件 http://www.jy365.net
城乡规划与管理(下)
张占斌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
主讲人简介:
张占斌,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发展中国论坛副主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经济学评审组专家、国家行政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职称评审学科评议组成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历史学硕士(吉林大学中国土地制度史专业),经济学博士(中共中央党校政治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后(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理论经济学专业)。研究方向为政府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研究重点系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
三、如何做好城乡规划与管理
那么第三个问题我跟大家讨论一下如何做好城乡规划与管理。前面我们说我们讲了应当说是什么范围内的内容是属于城乡规划与管理,它有什么特点,它有什么原则,它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什么特殊意义,把这个问题跟大家做一个介绍。第三个大问题我们说如何做好城乡规划与管理。我想在这有几个问题可以跟大家一起共同讨论。
首先我想如何做好城乡规划和管理,这是个大问题。这是个什么大问题呢?这
巴中市城乡规划条例
巴中市城乡规划条例
(草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 3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 7
第一节 一般规定 ..................................... 7 第二节 建设项目选址 ................................. 9 第三节 规划条件及建设用地规划 ...................... 10 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 ................................ 12 第五节 乡村建设规划 ................................ 16 第六节 临时建设 .................................... 19 第七节 规划放验线和核实 ............................ 20 第四章 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 ..............
城乡规划法实施细则
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治区实施办法081129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 通过日期
2008年11月29日
? 审议部门
维吾尔第十一届人大会常务委员会
? 性 质
文件
1第一章 总 则 4第四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目录 2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 5第五章 监督检查 7第七章 附 则 3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修改 6第六章 法律责任
(2008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城市、镇、乡、村庄和城乡规划区以外的边境口岸和工矿农林牧场区等居民聚集的区域,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镇应当制定城市规划、镇规划,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边境口岸、工矿农林牧场区应当制定边境口岸规划、工矿农林牧场区规划,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办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活动应当符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2012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3〕90号
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11月29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和修改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五节 村庄建设规划管理 第四章 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保护 第一节 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历史建筑 第二节 自然风貌区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在规划区内的建设,以及对历史文化和自然风貌的保护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是指对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2009年9月25日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制定城乡规划,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城乡规划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规划时,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规划区。
第四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环境友好、资源节约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合理布局区域的人口、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有效保护耕地、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注重保护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和文化风貌,着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并符合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
(2009年3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一届〕第十二号《陕西省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09年3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9年3月26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与修改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科学合理地制定城乡规划,保障城乡规划的实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乡一体化建设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包括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包括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