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根据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免费法律咨询就上法帮网

【每日一法】《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

(2011年8月12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供用热管理,保障安全稳定供热,规范供热采暖行为,改善民生,节约能源,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城市供热(以下简称供热),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提供生产和生活用热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热源单位,是指为供热单位提供热能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供热单位,是指取得供热许可证,利用热源单位提供或者自行生产的热能从事供热经营的单位。

本条例所称热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是指消费供热单位热能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冬季采暖是本省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需

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

(暂 行)

黑龙江省教育厅 2011年5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建设标准 ??????????????????? 2

第一节 建设规划标准 ??????????????? 2 第二节 建设用地标准 ??????????????? 4 第三节 园舍建筑标准 ???????????????5 第三章 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 8 第四章 教职工配备标准 ???????????????? 12 第五章 保教管理标准 ????????????????? 13 附件:1.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园舍建筑有关标准 ?????? 16

2.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基本标准 ????? 17 3.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办公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 22 4.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配备基本标准 ?? 23 5.黑龙江省城市幼儿园隔离室设备配备基本标准 ??? 24 附录:术语说明 ???????????????????? 2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 见》(国发〔2

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文本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黑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01-2020) 文本 ·1·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协调全省城市和区域发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省域空间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实现城镇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订本规划。

第2条 本规划是宏观引导和调控黑龙江省城镇化和城镇发展的指导性文件,省域内城镇发展与布局、区域与城市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和社会设施配置、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土地利用等均应遵守本规划。本规划同时指导省域内各级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

第3条 规划地域范围

本规划的范围为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含由黑龙江省代管的加格达奇区和松岭区)。

第4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1-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1-2005年。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

黑龙江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辐射污染,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放射性废物或者放射性污染物处理、处置以及从事电磁辐射或者进行伴有电磁辐射等活动,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适用本条例。

军用或者涉密的设施、装备的辐射污染防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辐射污染防治坚持科学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辐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地)、县(市、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辐射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已设立的辐射环境监督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行使辐射环境管理职责。

第五条县级以上公安、卫生、科技、教育和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辐射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辐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建立并落实辐射环境安全责任制。

第七条县级以上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使用,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是指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对未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的老旧住宅,提供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综合维修等基础性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物业管理实行自治管理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推动物业实行社会化、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2003年10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黑龙江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等五十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维护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筑市场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市场活动,实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建筑工程中介服务业务的交易行为和场所。

本条例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建筑装修工程。

本条例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 从事建筑市场交易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竞争有序的原则,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公开

黑龙江省职称评审标准新(统计)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黑龙江省统计系列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统计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统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在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专职或主要从事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统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名称为高级统计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

黑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活和工作环境,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住宅和非住宅物业管理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

本条例所称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使用,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管理,是指社区物业服务机构对未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和业主自行管理的老旧住宅,提供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日常综合维修等基础性服务的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物业管理实行自治管理与专业服务、社区管理相结合,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市场竞争、服务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扶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扶持政策,推动物业实行社会化、

黑龙江省导游考试:黑龙江省导游基础知识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第一章:黑龙江省概况

1、全省土地面积为45。48万平米,长达3045千米的边境线。北纬43。26度,西起大兴安岭北部的大林河源泉头,即东经121。11度;东至抚远县东北乌苏里江。北至漠河北极村,时差54分。总人口3825万

2、全国面积第六,前五位为:新疆、西藏、内蒙、青海、云南 3、世界三大黑土带:乌克兰、密西西比、黑龙江省 4、整个地形特征可以概括为五山、一水、一草、三分田。

5、黑龙江的主要水系: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嫩江和绥芬河。 6、黑龙江的地形地貌特征:山地、平原、河流、湖泊交叉分布

7、全省有林地面积2007万公顷,总蓄积15亿立方米。森林资源中居全国首位的是:森林面积、森林总蓄积、木材产量。森林覆盖率43。6%。其中红松(小兴安岭)、落叶松、樟子松(大兴安岭)水曲柳、黄菠萝、胡桃楸是国内少有的珍贵品种。

7、五山:西北大兴安岭,北小兴安岭,东南山地,张广才岭,完达山老爷岭 8、全省牧草面积378。07万公顷,占本省总面积的8。3%。

9、平均气温的分布有三个特征:A等温线基本趋于纬线方向,平原区表现得极为明显。B本省西部平原区等温线密集,山地变化大而稀疏,C在北纬48度线以北,气温一般都在零度以下,北纬48度以南都在零度

黑龙江省积温带

标签:文库时间:2024-10-04
【bwwdw.com - 博文网】

黑龙江省积温带

一、第一积温带 2700C°以上 哈尔滨市

道里区:太平镇、新发镇、群力乡、榆树乡、新农乡。 南岗区:王岗镇、新春乡、跃进乡、红旗满族乡 道外区:松蒲镇、万宝镇、松北镇 太平区:东风镇、民主乡、团结乡 香坊区:成高子镇,幸福乡、向阳乡 动力区:平新乡、平房乡

阿城市:玉泉镇、小岭镇、平山镇(部分),山河镇(部分)、交界镇、亚沟镇、博克图镇、料旬满族乡、亚沟镇、永源镇、巨源乡、双丰乡、新乡乡、新华乡、舍利乡、杨树乡、利新乡、红星乡、大岭张

双城市:双城镇、兰棱镇、同家镇、王家镇、韩旬镇、单城镇、东官镇、杏山镇、农丰满族、锡白族、朝阳乡、金城乡、前进乡、永胜乡、临江乡、水泉乡、团结乡、万降乡、对面城乡、幸福满族乡、乐群满族乡、联兴满族乡、青岭满族乡、新乡满族乡、公正满族乡、跃进满族乡、希勒满族乡、同心满族乡。

呼兰市:呼兰镇、康金镇、对青山镇、利民镇、沈家镇、三八镇(部分)、方台镇、腰堡乡、双井乡、杨林乡、西井乡(部分),长岭乡、孟家乡、许堡乡、台屯乡、乐业乡、李家乡。

宾县:宾州镇、宾西镇、糖坊镇、居仁镇、英杰乡、平坊乡(部分)、

鸟河乡、永和乡、满井乡

齐齐哈尔市:水师营满族镇、昂昂溪乡、榆树屯乡、长青乡、富国乡、杜尔门沁达斡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