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网络舆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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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加强网络舆论管理几点的思考
浅谈如何做好网络在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舆论引导工作
首先,我先举一个事例,事因:2010年1月12日,贵州省关岭自治县坡贡镇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在出警过程中使用枪支致两人死亡。1月17日,安顺市警方透露了“1.12安顺枪击案”的初步尸检结果,安顺市警方负责人表示,张磊临场处臵经验不足,存在处臵不当问题。1月18日,安顺市人民政府就该案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披露了两死者生前喝酒、枪击过程等细节,但官方仍未对枪杀案进行最后定性。随后,公安局已依法对张磊刑事拘留。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舆情分析师苏玥:有网友直指,如果当地政府没有干预新闻舆论,没有干预司法独立,那么,这就是一件简单的刑事案件。安顺市政府想“捂盖子”,在检察机关还没有介入、尸检没有进行之前,就直接定性“袭警”,从而争取话语权。甚至补偿的70万元,也被称为“救济款”,既无“袭警”,又何来“救济款”呢?这样相互矛盾的言论并不能安抚网民,反而使网络情绪更为激化。事实证明,不姑息,不偏袒,不唯上,只唯实,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
特邀专家杨恒均(知名学者,专栏作家):社会转型时期的各种矛盾纷繁复杂,但最严重的则集中在警民冲突上。说句公道话,这类事件中外都有。警察们都是在高度压力下工作,有时失控犯错甚至犯罪
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
舆论引导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纪发?2010?12号)和区纪委、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将今年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邓永贵同志任组长,冉成彬、陈晓燕为副组长,彭翱、张伟为成员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涉腐网络事件发生的区域、行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在明年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效能测评内容。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
1、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的同时,加强网评引
导,通过撰写评论、跟贴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
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汇报相关范文
篇一: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0年 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
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有关规定和《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纪发?2010?12号)和区纪委、区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监察局联合签发的《关于加强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实施意见》(温纪发?2010?2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现将今年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由邓永贵同志任组长,冉成彬、陈晓燕为副组长,彭翱、张伟为成员的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在人员、经费、设备上给予保障。同时,根据涉腐网络事件发生的区域、行业,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了反腐倡廉网络舆论引导工作的责任主体,并将在明年把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行政效能测评内容。
二、完善机制,健全制度
1、建立完善反腐倡廉网络舆情工作机制。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及时处置、妥善应对”的原则对舆情进行收集、报送、研判、处置、总结评估的同时,加强网评引
导,通过撰写评论、跟贴等形式,有针对性地疏导、引导网上舆论,妥善回应社会各
网络舆论利弊
网络舆论利弊
------《公众舆论》读后感
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媒体在高速发展,网民的数量日益剧增,网上发表言论也成为公众舆论的一种途径,然而琳琅满目的各种信息中,真的有利与民,有利与社会的言论所引起的关注又有多少呢?网络舆论是一个双面剑,既有有利的一面,又有其致命的弊端。
网络上的言论相对自由,任何一个网民都有发表任何言论的权利。因此,言论本身的特性也就突显出来。李普曼的观点验证了互联网这一种状态,因为网络是不用身份认证,人们可以在上面不负责任地发表任何言论,所以互联网上充斥谣言。就如前不久在网上兴起的“艾滋肉”事件,事件大概就是说我国某地区的人们,不满政府刻意报复无辜市民,用艾滋病病人血液加到羊牛肉中,在街头卖给当地居民。由于广大网民的对艾滋病无知与恐惧,大家议论纷纷,众说纷纭。有人就用理性的观点去评论,因为了解到艾滋病病菌的存活能力,以及传播的方式,希望用科学去帮人民辟谣。然而,有些网民不知道是出于何种理由,将事件越描越黑,后来演变成不是对于“艾滋肉”的评论,而是对于某地区人们的辱骂。纵观整件事,将事情推向风口浪尖的其实就是广大网民,从我们所获取到的“事实”的开始,以各种方式以及
网络舆论的力量
网络舆论的力量
从2007年的华南虎照、山西黑砖窑等事件开始,中国网民越来越热衷于通过网络对党政机关的工作进行舆论监督
下面我列举3个例子
1. 9月16日,中国青年报特别报道版发出报道《一个教育局长的“职务后”突击》,展现了大量实地采访调查所获得的事实,直指其间的权钱交易,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河北省纪委随即介入调查,冯云生终因大量违规违纪行为被刑拘。
2. 《英国医学期刊》和英国调查采访局6月4日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世界卫生组织的3名专家涉嫌从生产达菲的药厂收受贿赂,有意制造了甲流病毒的恐慌。媒体对甲流也进行了极为广泛的报道。调查结果称,各国政府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大量购买达菲,为罗氏公司等带来了数十亿美元的利润。从中我们不难嗅出媒体的力量。
3.
从以上案例中我们不难嗅出媒体的力量。中国有个特殊的情况,很多地方媒体由于某些政府的利益,对媒体的开放和认识还不够到位,对舆论监督不够重视,在这种情况下,老百姓总要找到一个出口。网络舆论是无法阻挡的,它不受时间空间限制,所以发出来以后反响非常快。这就跟国外有些不同,国外的舆论监督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都可以同时发,而我们有些地方对传统媒体舆论监督的认识不到位,有点滞后。另外,中国的人口也多,比例也大,所以
网络舆论监督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信息传播形式,已深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改变着社会的各个领域。国内外的每一重大事件,社会上的一些热点问题、现象等,都可以借助网络平台,形成一个言论的“自由市潮”,进而造成强大的舆论影响。作为网络信息时代的一个产物——网络舆论监督,也迅速发展起来,逐渐成为广大群众表达意见、行使监督权的平台。近年来,网络监督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方面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力量,发挥了其他监督手段不可替代的作用。面对快速兴起的网络舆论监督,如何正确引导,既充分发挥其在从严管理干部中的重要渠道作用,又在规范的条件下,逐步消除其消极因素,将是我们纪检监察机关非常重要而又现实的课题。今天,借助“清风月谈”这个平台,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来谈谈关于对网络舆论监督的一些粗浅认识。主要谈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网络舆论监督的含义及特点 网络舆论监督的含义
网络舆论监督是指监督主体通过网络了解国家事务,交流意见看法,提供信息线索,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一种监督形式。主要由网络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客、微博及新闻跟帖等形式。是一种主要以决策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
网络舆论有广义与狭义两种含义:广义上的网络舆论,是通过互联网表达的社会舆论,有
网络舆论四辩稿
四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观众,大家好!很感谢正方的提问,但我方依旧认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是利大于弊”。
众观整场辩论赛,对方辩友的发言可谓十分精彩,但还是有几个观点我方不敢苟同。第一:很显然今天对方辩友犯了主观的错误,把一切归结于现今网民的素质不高,司法制度不完善,因此认为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弊大于利。但是如果网民的素质提高了,司法制度完善了,我们是不是就可以说网络舆论于公正司法利大于弊了呢?那我可不可以认为对方辩友先是坚持了您方的观点,而后又赞同了我方的观点呢?再说了这只是在国内,我们放眼世界,中国人口虽多也就是全世界的五分之一,面积就只有7.7%了,希望对方辩手不要以偏概全,模糊视听。
第二,对方辩手今天一直试图用网民不理性,存在主观性和情绪偏向来说服我方,明显你们单薄的辩驳无法征服我们强悍的心嘛,从立法的角度促进司法的公正,这些无不是网络舆论固有的特质,不会因为参与的人不同而改变,更不会因为网民的情绪问题而发生改变。而司法公正需要的是阳光司法,需要将司法程序透明公开,以便于人民的监督;需要在司法与人民之间搭建起一座桥梁,与人民进行沟通交流。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特质,二者才会一拍即合,一见钟情,相得益彰的。
下面有我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首先,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更大(加强版立论)
网络舆论对司法公正的消极影响更大
学长学姐好,同学们好:
正本溯源,“网络舆论”是“在网络上广泛流传的民间的倾向性的议论”。而“司法公正”是指“司法执行过程中不受干扰,公正地进行司法程序”。于是,我方认为,片面、不科学的“网络舆论”明显对合理、科学的“司法公正”产生较多的消极影响。
首先,网民大多是青少年和非专业人士,他们本身就不懂法律。他们对事件的判断更多的是通过自己的道德标准而不是法律。这时,激愤的情绪淹没了理性的思考,道德判断代替了法律的分析。不专业的“网络舆论”是不可靠的,对专业的“司法公正”也就造成了极大地消极影响。在“邓玉娇案”中,因为其是“网络舆论”倾向的弱者,于是“网络舆论”活生生地绑架了民意绑架了司法,使本来是过失杀人应该判刑的邓玉娇免于刑事处罚。
然后,因为网络匿名性的存在,民众因不用负责而在网络上随众且更容易遭到煽动。于是这整个网民群体冲动且急躁,轻信且容易受到暗示。网络信息本身被有组织的利用或无意的曲解时,错误和荒谬的信息会被不断地传播。这也就形成了不理性的,甚至本身就是虚假的网络舆论。药家鑫不是因为虚假的富二代宣传,怎么又会成为网络舆论绑架司法的牺牲品。短时间的群众行为无需代价,但长远来看,网络舆论越来越多的干预司法
网络舆论聚焦公共权力的监督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人民参与社会、表达意 见的方式,推动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快速发展。网 络舆论监督已成为当今广受关注监督方式,成为 推动社会道德建设与法制建设,提高公民素质的 最好途径。主要有网络上的媒体言论、论坛、博 客、微博及新闻跟帖等形式,是一种主要以决策 阶层为监督重点的监督。
网络舆论事件上海钓鱼执法事 件2009年10月14日晚司机孙中界本是 好心搭载"路人", 却被认定"非法营运 ",遭遇"钓鱼式执 法",18岁司机孙中 界愤而断指自证清 白。此事件引起了 社会的广泛关注和 思考。
“表叔”杨达 才因为在事故现场露 出不合时宜的“微笑” 被网民围观,继而被扒 出佩戴多款价值不菲的 名表,又因回应言辞欠 妥陷入诚信危机,再因 眼镜、皮带等昂贵饰物 被接力曝光催生腐败疑 云,直至因涉嫌严重违 纪被撤职——短短27天, 陕西省安监局原局长杨 达才的落马让社会各界 再次目睹了网络反腐的 威力。
“躲猫猫”事件2009年2月,云南青年 李乔明死在看守所,警方 称其“躲猫猫”时撞墙头 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 效死亡。这一事件经媒体 报道后,在网络上迅速发 酵,众多网民纷纷质疑。 2月19日,
“李刚门”与网络舆论的形成模式
随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公众选择在互联网上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网络舆论在大众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由于网络媒体平台的特殊性,网络舆论和传统的社会舆论不一样,其形成模式和存在形态都出现新的内容,从这种层面上说,舆论的形成在网络中变得更加多元化,更加不可控。本文试图从传播学的角度出发,以2010年10月的“李刚门”事件为例,对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及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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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门”网络舆论的形成模式‘ 李与口薛朝文摘要:着网络媒体的不断发展,来越多的公众选择在互联网上参与公共话题的讨论,随越网络舆论在大众中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于网络媒体平台的特殊性 .由网络舆论和传统的社会舆论不一样,形成模式和存在形态都其
出现新的内容,这种层面上说,论的形成在网络中变得更加多元化,从舆更加不可控。本文试图从传播学的角度
出发, 2 1以 0 0年 1 0月的“刚门”件为例,网络舆论的形成过程及模式进行探究,期更好地把握网络舆论李事对以的实质。
关键词:刚门网络舆论李
形成模式
近些年来,国互联网发展迅猛。一些新兴网络技术如我博客、交网络、博等的出现,大地扩展了网络运用视社微极野。随着网民数量的增加、民意识的觉醒以及网络技术的公
质而言它和社会舆论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