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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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事务所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律师事务所 文书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 为加强本所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2 归档的文件、案卷必须按年度立卷。本年度的文书档案必须在次年的三月底前完成归卷工作。
1.3 本所各律师及助理、行政人员、财务人员等均有义务保证其经办文件的真实性、系统性、完整性,并在结案后及时交予专职人员归档。如上述人员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其经办的文件材料通过律所负责行政事务的主管律师(下称“行政主管律师”)与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1.4 事务所文书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由下列人员分别负责: 1.4.1 行政主管律师统一负责事务所文书档案的整理与保管工作; 1.4.2 事务所行政管理的文件由行政文秘负责整理与保管; 1.4.3 事务所财务文件由事务所财务主管负责整理与保管;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
2.1 凡本所印制发出的公文,一律由行政文秘统一收集管理。
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并交由行政文秘管理。
三、律师业务档案立卷归档管理
3.1 总则
3.1.1 律师业务档案分民商事行政仲裁案件、刑事案件
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规定为规范事务所的财务运作和管理,有效地利用财务资源,明确收益
分配和费用承担,结合事务
所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务所章程等规定,特制订本制度。第一章总则
本规定的目标:通过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可靠,保护资金和财产的安全完第一条整。明确案源分配、收益分配、费用分摊的规则和方法,为事务所的持久稳定发展奠定制度基础。本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律师业务收入无论支票、汇票或现金均须缴纳到事务所,由事第二条务所财务人员统一开具税务票据。任何理由私自以事务所名义在银行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第三条本所在银行统一开设账户,或其他金融机构开设账户。事务所留存银行的财务印鉴由两人分别保管。合伙人和聘用律师在从事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该合伙人或聘用第四条律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事务所在先行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过错的律师追偿。
第五条合伙人有权监督事务所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六条财务人员应对事务所当月的收入和支出及时做好明细账,以便合伙人核查。同时,财务人员应每月制作《公共开支明细表》呈报给事务所主任和分管合伙人。合伙人如有疑问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到事务所财务部门进行核查。
第七条事务所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合伙人和聘用律师违
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
目 录
目 录
——律师管理制度—— ------------------------------------------------- 2
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规定---------------------------------------- 2 收案、结案办法---------------------------------------------------- 4 档案管理办法------------------------------------------------------ 6 律师见证业务工作细则---------------------------------------------- 9 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12 律师业务利益冲突认定与处理规则----------------------------------- 14 律师接受媒体采访管理办法----------------------------------------- 22 律师服务质量跟踪反馈规定---------------------------------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辽宁XX律师事务所 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结案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律师管理方式。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案,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 如委托人指定承办律师,由被指定律师具体承办案件;如委托人未指定承办律师的,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三) 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指派律师时,应根据委托法律事务的性质,各律师的专长及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四) 承办律师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案件的,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委托人说明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由律师事务所主任重新指派律师办理。
(五) 律师事务所建立收结案登记簿,律师代理的案件,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登记簿上作详细登记。
(六) 承办律师应当在案件办结后30日内将案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二、收费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收费管理方式。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严格执行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降低和减免。
(三)采用风险代理收费的,应一事一议,应当报
律师事务所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辽宁XX律师事务所 收结案及收费管理制度
为维护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结案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指派律师管理方式。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案,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 如委托人指定承办律师,由被指定律师具体承办案件;如委托人未指定承办律师的,由律师事务所主任指派律师承办。
(三) 律师事务所主任在指派律师时,应根据委托法律事务的性质,各律师的专长及工作情况,统筹安排。
(四) 承办律师因故不能亲自办理案件的,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主任和委托人说明情况。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由律师事务所主任重新指派律师办理。
(五) 律师事务所建立收结案登记簿,律师代理的案件,必须在律师事务所收结案登记簿上作详细登记。
(六) 承办律师应当在案件办结后30日内将案卷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归档。
二、收费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采取统一收费管理方式。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收费,否则一经查实,律师事务所可做除名处理。
(二)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服务费,应严格执行辽宁省及大连市律师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提高、降低和减免。
(三)采用风险代理收费的,应一事一议,应当报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规 章 制 度
(征求意见稿)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二〇一二年五月 北京 · 海淀
目 录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组织机构设臵》……………………………………………3-6页 《合伙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标准准》………7-9页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10页 《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11-14页 《办案程序》………………………………………………16-17页 《合同管理办法》……………………………… ……………18页 《财务管理制度》…………………………………………19-24页 《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25页 《介绍信使用办法》………………………………………… 26页 《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 27页 《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28页 《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29页 《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30页 《统计制度》………………………………………………… 31页 《人事管理制
律师事务所财务制度
律师事务所财务制度
天津德欣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二条
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帐簿。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前后相一致。
第三条
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第四条
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帐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帐簿记录的有关数位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帐证相符、帐实相符、帐表相符。
建立会计档案,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都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五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
律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规 章 制 度
(征求意见稿)
(内部资料 注意保密)
二〇一二年五月 北京 · 海淀
目 录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
《组织机构设臵》……………………………………………3-6页 《合伙人及律师准入、权利义务和管理费标准准》………7-9页 《业务接待管理办法》……………………………………… 10页 《律师服务收费制度和收费标准》………………………11-14页 《办案程序》………………………………………………16-17页 《合同管理办法》……………………………… ……………18页 《财务管理制度》…………………………………………19-24页 《公章和财务专用章使用管理办法》……………………… 25页 《介绍信使用办法》………………………………………… 26页 《律师服务质量考察制度》………………………………… 27页 《律师过错责任赔偿制度》………………………………… 28页 《业务学习和培训制度》…………………………………… 29页 《法律援助实施办法》……………………………………… 30页 《统计制度》………………………………………………… 31页 《人事管理制
君合律师事务所
君合律师事务所简介
一、 君合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二、 君合律师事务所擅长的业务领域及典型案例 三、 君合律师事务所主要律师介绍
第一部分 君合律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君合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四月,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深圳、大连、海口、纽约、香港设有分支机构。君合现有75名合伙人,6名顾问,281名律师,人员总计为528人。
自创立以来,君合一直严格遵守国际公认的律师执业规则,并坚持以建立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为目标,力求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率、多方位的法律服务。
中国律师行业的探索者
君合敢为人先,以发展高水准的中国律师业为己任,经过十多年卓有成效的努力和探索,现已具备相当的规模并形成了进一步发展的良好的格局。君合的合作精神、敬业精神、业务素质、管理模式、以及显著的工作业绩,确保了在中国律师界的领先地位。
君合先后多次被中国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首批部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之一,也多次为当地司法局如北京市司法局、上海市司法局等授予君合分支机构为当地先进集体、文明律师事务所等。此外,君合在国际上也享誉盛名,数次被国际知名的法律杂志评为中国排名最高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 1991司法部授予以君合为首的全国十一家合作制律师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山东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范本)
订立合伙协议人:
以上发起合伙人发起设立山东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明确本所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确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所章程,全体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律师事务所
第一条 本所是发起合伙人 、 、 依照《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发起设立,并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 本所名称:
英文:
办公住所:
第三条 本所根据“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积累”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律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构或机制,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认真执行。在执行中,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指导、检查。
合伙人对本所财产享有管理权和所有权,对外由合伙人对本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所全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