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规定
(2006年3月28日,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印发 国调办建管[2006]13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工程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职责,规范验收行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南水北调工程验收分为施工合同验收、设计单元工程完工验收、部分工程完工(通水)验收和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专项验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南水北调东线、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各项验收工作。截污导流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主体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国务院另行决定。
第四条 南水北调工程的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 验收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经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设计变更、修改文件,以及施工合同等。
第六条 验收工作由验收主持单位组织的验收委员会(或验收工作组,下同)负责。验收结论应经过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成员同意。对于不同意见应有明确的记载并作为有关验收主要成果性文件的附件。
第七条 验收中发现的不影响验收
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电力公司ADSS、OPGW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光缆网络已经成为支撑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必不可少的部
分,为了便于工程竣工验收及正式移交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1.2 光缆工程的验收是确保生产顺利运行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
标准认真严格进行。 2、 工程竣工验收范围
2.1 凡是新建、扩建、改建、改造的通信工程都应按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2.2 凡是通信设备搬迁、换装、大修、通信线路及电、光缆割接等工程项目,也应参照本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3、 工程验收:
3.1 竣工验收工作一般由工程组织单位(或工程组织单位书面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运行、施工、设计、监理等相关部门参加。 3.2 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竣工报告;竣工图纸;验收记录单;竣工测试报告;设计、施工变动证明文件等相关资料及测试仪表、测试光纤等工具仪表。 3.3 随工验收
3.3.1 随工验收是对工程隐蔽部分边施工,边验收。
3.3.2 应进行随工验收的部分,工程组织单位应及时组织随工验收
工作。
3.3.3 隐蔽工程关键部分必须进行拍照、绘图存档。
3.3.4 随工验收应做好详细记录,由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做为竣工
验收资料的一部分。
3.3.5 竣工验收时一般不再对随工验收部分进行检
EPC项目结算、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目录
一、结算 (2)
(一)组织机构 (2)
(二)工程竣工结算计价原则 (3)
(三)工程结算的编制 (3)
二、移交 (5)
(一)组织机构 (5)
(二)责任人及责任单位。 (5)
(三)转资管理委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界面。 (6)
(四)转资时间要求 (6)
三、工程验收管理 (7)
(一)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7)
(二)竣工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13)
(三)竣工资料(竣工图)管理办法 (14)
四、竣工验收 (22)
五、工程保修实施方案 (22)
(六)工程保修期资源安排 (24)
EPC项目结算、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对工程变更,及时办理手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工程结束及时进行结算。
成立转资移交委员会,明确责任,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转资移交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基础工作,收集原始资料,进行资产实物清点、归类、汇总,投产后及时进行转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一、结算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合同控制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计部、采办部、质量部、HSE部、财务部、对外协调部为协
EPC项目结算、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目录
一、结算............................................................ 2
(一)组织机构.................................................. 2 (二)工程竣工结算计价原则...................................... 3 (三)工程结算的编制............................................ 3 二、移交............................................................ 5
(一)组织机构.................................................. 5 (二)责任人及责任单位。........................................ 5 (三)转资管理委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界面。.......................... 6 (四)转资时间要求.............................................. 6
EPC项目结算、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目录
一、结算 (2)
(一)组织机构 (2)
(二)工程竣工结算计价原则 (3)
(三)工程结算的编制 (3)
二、移交 (5)
(一)组织机构 (5)
(二)责任人及责任单位。 (5)
(三)转资管理委员工作职责及工作界面。 (6)
(四)转资时间要求 (6)
三、工程验收管理 (7)
(一)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7)
(二)竣工数据采集管理办法 (13)
(三)竣工资料(竣工图)管理办法 (14)
四、竣工验收 (22)
五、工程保修实施方案 (22)
(六)工程保修期资源安排 (24)
EPC项目结算、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对工程变更,及时办理手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工程结束及时进行结算。
成立转资移交委员会,明确责任,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转资移交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基础工作,收集原始资料,进行资产实物清点、归类、汇总,投产后及时进行转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一、结算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合同控制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计部、采办部、质量部、HSE部、财务部、对外协调部为协
EPC项目结算、转资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EPC项目结算、转资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对工程变更,及时办理手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工程结束及时进行结算。
成立转资移交委员会,明确责任,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转资移交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基础工作,收集原始资料,进行资产实物清点、归类、汇总,投产后及时进行转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1.结算 1.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合同控制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计部、采办部、质量部、HSE部、财务部、对外协调部为协助部门。
设 计 部 采办部 工程管理部 质量部 HSE部 对外协调部 综合管理部 控制部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按结算进度计划进行管理和控制,全面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工程,为工程竣工结算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处理项目中重要的问题所提出的各种措施和建议进行审核并决策。合同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结算的各项资料准备,编制结算报告书上报监理及业主,负责解释结算书中的各项问题,协助业主办理结算
EPC项目结算、转资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EPC项目结算、转资移交和工程验收管理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收集资料,对工程变更,及时办理手续,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业主、监理及时进行中间验收工程结束及时进行结算。
成立转资移交委员会,明确责任,按照业主的要求,制定转资移交计划,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前做好基础工作,收集原始资料,进行资产实物清点、归类、汇总,投产后及时进行转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1.结算 1.1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竣工结算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为工程竣工结算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合同控制部为主要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设计部、采办部、质量部、HSE部、财务部、对外协调部为协助部门。
设 计 部 采办部 工程管理部 质量部 HSE部 对外协调部 综合管理部 控制部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负责按结算进度计划进行管理和控制,全面负责工程竣工结算工程,为工程竣工结算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成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处理项目中重要的问题所提出的各种措施和建议进行审核并决策。合同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的竣工结算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结算的各项资料准备,编制结算报告书上报监理及业主,负责解释结算书中的各项问题,协助业主办理结算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汇总
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一、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程序 1、项目经理部预检
竣工验收前,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有关部门进行预检,通过后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总部提出竣工预检申请。
2、单位工程竣工预检(施工单位)
公司XXXX 部牵头组织XXXX 部、XXXX 部有关人员进行预检,合格后由总部部门共同签署单位工程预检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经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报项目监理部,申请工程竣工预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
4、专项验收及有关专业系统验收(建设单位)
由建设单位负责向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检测机构申请各项专业、系统验收:1)人防验收;2)消防验收;3)规划验收;4)环保检测;5)电梯验收;6)锅炉系统;7)智能建筑的有关验收。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由建设单位组织四方(业主、监理、设计、施工 进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在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
6、工程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竣工备案工作,按照北京市关于竣工备案的有关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备案文件,报北京市竣工备案管理部门备案。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备资料(
设备交接和验收管理规定
设备设施交接和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明确了设备设施的交接与验收管理过程,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实现设备设施的正常验收交接,保证设备设施的安全、稳定及时投运。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交接和验收。
第三条 术语解释
生产单元:是指按工艺流程确认的本岗位内的所有设备、电器仪表、管道、阀门、罐体等。
设备设施:指生产中长期使用,可以移动的和不可以移动的物体,并在反复使用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和功能的物体的总称。
建安单位:指设备安装调试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
设备设施交接:是指机电仪设备、管道、罐体、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安装、调试完成后,建安单位与建设单位关于设备设施的交接。设备设施交接包括原始的文件资料、设备设施检查、设备性能测试、合格证和验收证明等。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1
第四条 技改设备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执行,收集本管理办法的反馈意见,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一、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指导; 二、评判交接和验收的效果; 三、检查与其它功能是否匹配; 四、交接和验收的执行; 五、提出执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
现行有效水利部 水利部令第49号发文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生效日期:2017年12月22日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人验收 第三章 政府验收
第一节 验收主持单位 第二节 专项验收 第三节 阶段验收 第四节 竣工验收
第五节 验收遗留问题处理与工程移交
第四章 罚则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两类。
1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