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法律法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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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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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路政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试题 填空题(100题)
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许可法》规定了听证程序,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听证应当制作笔录,最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
北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北京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全国性法律、法规
(一)考试目的
本部分的考试目的是测试物业项目负责人对《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配套文件的了解、熟悉和掌握情况。
(二)基本要求
掌握:《物权法》中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部分及《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熟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
了解:《民法通则》、《消防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与物业管理密切相关的规定条款。
(三)要点说明
1.《物权法》中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2.《物权法》规定的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内容;
3.《物权法》规定的业主行使共有部分共有权的内容;
4.《物权法》规定的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前提条件;
5.《物权法》中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车位、车库、物业管理用房等所有权归属的内容;
6.《物权法》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内容;
7.《物权法》中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规则;
8.《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效力;
9.《物权法》规定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处置权范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沿革
一、土地管理法律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管理立法,从1949年至今,土地管理立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1949年-1952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土地立法(1953年-1957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确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1953年11月5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凡兴建国防工程、厂矿、铁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设及其他经济、文化建设等所需用之土地,均依本法征用之。凡属有荒地、空地
海南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海南省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汇编
海南省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3 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主任工作考核管理办法(试行)——————--21 海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30 我省物业管理等级收费标准——————————————————37 海南省物业小区公共水电费分摊办法——————————————44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服务管理收费备案办理程序的复函————--46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各类停车场车辆停放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47 海口市区电动自行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52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批复——————————-—-54 海口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的通知——————————55 海口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57 海南省发展与改革厅关于物业小区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60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物业小区公共电费分摊问题的复函———————62
1
海口关于规范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63 海南省建设厅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沿革
一、土地管理法律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管理立法,从1949年至今,土地管理立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1949年-1952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土地立法(1953年-1957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确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1953年11月5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凡兴建国防工程、厂矿、铁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设及其他经济、文化建设等所需用之土地,均依本法征用之。凡属有荒地、空地
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历史沿革
一、土地管理法律历史沿革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十分重视土地管理立法,从1949年至今,土地管理立法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一)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土地管理立法(1949年-1952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决定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凡已实行土地改革的地区,必须保护农民已得土地的所有权。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要没收地主土地,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二)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土地立法(1953年-1957年) 这一时期立法的主要特点是:确定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制度。
1953年11月5日政务院第一百九十二次政务会议通过了《政务院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办法》,规定凡兴建国防工程、厂矿、铁路、交通、水利工程、市政建设及其他经济、文化建设等所需用之土地,均依本法征用之。凡属有荒地、空地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甘肃老百姓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文件
制定目的:
为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管理,防止上述药品流入非法渠道,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章。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运输及相关知识培训等环节。
责任人:
质管部、采购部、零售部 储运部、财务部
内容:
1.本制度所涉及的药品范围为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不包括含中药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麻黄碱类是指《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45号)中,附表《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目录》第一类的第12项,
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管理制度
包括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常见品种见附页(本表所列品种供参考,实际工作中应以说明书中标注的成分为准)。对该类药品的管理,除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中对一般药品进行管理的规定外,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的各项管理要求。
2.含特殊药品复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培训1
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经营管理培训
考核试卷1
日期 姓名 得分
一、填空题(70分,每空5分) 1、对个体诊所、单体零售药店不具有银行账户,在购买此类药品时不能实现转账结算的,
可以使用银行卡进行结算。此银行卡必须是个体诊所、单体零售药店负责人的银行卡,并索
取与银行卡同名的 备查。
2、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包括:含麻黄碱复方制剂(不包括含麻黄碱的中成药)、
含 、复方地酚诺酯片和 。
3、生产企业应当记录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生产、销售和库存情况,并保存记录超过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有效期 年。
4除 5、药品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进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大宗交易的 (单个品种单次交易 及以上或单个品种月交易 及以上),需将拟交易情况书面报企业所在地市局备案,包括销售或购进方企业名称、《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
营许可证》复印件、《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
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品种名称、采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一、单项选择题40题,每题1分。
1、《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8月16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自2010年(D)起施行。
A.8月16日 B.9月1日 C.10月1日 D.11月1日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A),具体工作由其委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实施。
A.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 B.计价行为的规范和协调 C.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管理 D.计价依据的编制与发布
3、(A)有权查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 A.任何单位和个人
B.任何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从业人员 C.只有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经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和个人
4、从事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 D )的原则。 A.公共利益为上 B.委托人优先 C.政府指导 D.诚实信用
5、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D)进行编制。
A.注册造价工程师 B.招标代理机构 C.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D.工程造价咨询人
6、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
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篇一:法律法规学习 计划
2011年度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学习 计划 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公司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安监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 学习培训的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公司的很多员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后果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是非有必要对适合我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 组织领导
公司的培训由专职安全员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站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班长的绩效直接挂钩。 三、 学习培训只要内容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我公司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 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