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办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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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程序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流程一览表
2015-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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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耀辉律师的新浪博客 系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案件受理一般规范 律师应当掌握的1.委托人所描述的事实是否属于刑事案件 信息 2.来访者的身份及其案件当事人的关系 3.案件发生的背景 4.案件基本事实 5.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及管辖机关 6.来访者是否可能将案件委托给律师事务所 7.委托人已经为案件做过的工作情况 8.律师认为应当了解的其他信息 接 受 委 托 委 托 手 续 1.在案件正式受理之前,律师一般不向委托人过于详细地解答法律咨询 2.得到委托人的委托意向后,律师应当尽快与之讨论收费事宜 3.律师应当鼓励委托人将案件全部诉讼过程予以委托 4.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做出任何承诺 1.确立委托关系后,需要办理如下手续: 由律师填写案件批办单,需经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同意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刑事辩护委托协议》一式二份,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由律师事务所存档 签署授权委托书或委托书一式三份,并要求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开具律师事务所函,由律师交办案机关 2.律师应当在收取律师费之后开始工作 不用签订协议 3.指定辩护的案件,以人民法院或者法律援助
刑事案件庭审发问技巧
刑事发问技巧
刑事案件庭审发问技巧
一、发问在庭审中的地位
庭审是刑事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的环节。
“双规”-初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是一个从隐蔽逐步走向公开的过程。审判处在整个程序的最末端,是被告人和证据与公众见面的唯一环节,而且是终结性程序。控、辩、审各方均受裁判文书的制约。 庭审活动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质证。 庭审所有的活动都是围绕着质证在铺展。
以证据为根据所强调的就是质证。(《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规定》第二条:认定案件事实,必须以证据为根据。) 所有成功和精彩的案子都是在质证上的成功和精彩。 所有失败的案子都是质证的失败。 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在质证环节走入歧途。 刑事辩护律师的使命就是质证。
发问是质证程序中最具有民主和法治意义的活动。
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的中国式讯问具有浓郁的人治色彩:隐蔽、当事人没有沉默权(自证其罪)、律师没有在场权。同步录音录像犹如一个美丽的童话。 发问的本质就是公开对质。
发问以外的其他质证活动犹如走过场。
一场伟大问而鲜活的诉讼,必然从发问开始,发问结束,大局既定。
发问是质证活动的“引擎”(发动机),对证人发问,就是把证人置于法律程序的汽缸内进行压缩,让他朝着你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常见刑事案件笔录模版
盗窃案件
一、犯罪嫌疑人讯问笔录模版
第一次讯问笔录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侦查员姓名、单位 犯罪嫌疑人姓名 别名 曾用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国籍)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身份证件名称 号码 工作单位(职业、职务) 户籍所在地 现住地址及电话 个人网名、QQ号码、MSN号、电子邮件 违法犯罪经历
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新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 次)
(刑事案件通用)
时间: 2013年 月 日 9 时 分至10 时 30 分。 地点:本院刑事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 公开 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李远竹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 一案。 记录如下:
宣布开庭
审判长: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 被告人 到庭。
审判长:你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
业、单位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暂住地。 被:
审判长:你何时因何事曾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无前科
审判长:这次你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
- 1 -
审判长:你收到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
到? 被:收到十天了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你犯什么罪? 被:
审判长:今天,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
八条的规定,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审理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 审判长:合议庭由宁蒗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
与审判员
刑事案件侦查练习题
刑事案件侦查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1、刑事案件 2、刑事案件侦查 3、侦查途径 4、破案 5、杀人案件 6、绑架案件
二、判断
1、专案侦查的对象是领导交办的刑事案件。×
2、从人到案的侦查模式基本上是一个线性的过程,它适用于案件已经发生并造成危害结果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3、对于群众扭送的案件,接受案件的民警要对扭送人和被扭送人分别询问并制作笔录。√ 4、审查嫌疑对象,要抓住时间、地点、证据三要素。×
5、对重大暴力性案件,确认其有预备犯罪行为的可以提前破案。√
6、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批准。√ 7、对绑架勒索案件侦查的重点在“控”,对劫持人质案件侦查的重点在“查”。× 8、有的被害人不及时报案或不报案是抢劫案件的特点之一。×
三、单项选择
1、下列关于受案基本程序和要求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及时受理、热情接待
B、根据不同案件来源,及时开展相应工作 C、开展初查,审批立案 D、详细询问,制作笔录
2、下列关于立案审查方法的表述中,错误的是:C
A、向受案材料来源单位或个人调查相关材料,或要求其对某些情况进行补充说明 B、委托有关机关或专门机构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专业性调查、分析和调查 C
刑事案件办案情况说明:从功能背离到制度规范
刑事案件办案情况说明:从功能背离到制度规范
--以西部某法院近三年司法运行情况为实证蓝本
论文提要:尽管办案情况说明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但它在刑事司法中广泛使用并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聚焦学术争论,总结办案情况说明虽具有一定证明力,但存在客观性和合法性不足问题。然而,实证分析数据表明,司法实践似乎忘却了这些问题,赋予本质上系言辞传闻的办案情况说明以近乎天然的优先效力,引发反对者强烈质疑。结合使用办案情况说明具体样本,追根溯源,发现广泛使用办案情况说明对侦查机关来说,可以使侦讯过程合法化,而且契合侦查主体倾向性选择,降低举证责任承担。人民法院基于共同打击犯罪的责任要求,采取了绥靖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放纵”了办案情况说明的使用。为了降低使用办案情况说明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法院对部分情况说明提出了加盖公章的形式要求,使办案情况说明具备公文书证特征。控诉主体迎合了这一要求,不仅在每份办案情况说明中加盖公章,而且在起诉书或公诉主要证据目录中直接将办案情况说明列为书证,混淆了办案情况说明本质。使用办案情况说明缺乏规制,极易导致权力扩张,权利被克扣。侦查机关逐步形成使用办案情
况说明依赖,无兜底限制的随意降低证明责任标准,侵蚀着控诉的根基。近三年
2012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2012年修订最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7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已经2012年12月3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2012年12月13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目录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第二章 管辖 第三章 回避
第四章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 第五章 证据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一节 拘传 第二节 取保候审 第三节 监视居住 第四节 拘留 第五节 逮捕 第六节 羁押 第七节 其他规定 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案 第二节 立案 第三节 撤案 第八章 侦查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三节 询问证人、被害人 第四节 勘验、检查 第五节 搜查
第六节 查封、扣押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八节 鉴定 第九节 辨认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十一节
第四组刑事案件庭审现场
刑事案件庭审现场
法庭准备阶段
【案例】2009年11月23日下午六时,被告人刘贵与受害人罗益因麻将欠款一事发生纠纷,扭打在一起,被围观群众拉开。后因受害人罗益再次找到被告人刘贵对其进行辱骂,并且进行威胁,被告人刘贵不服,半夜闯入罗家进行报复,造成罗益身上多处受伤,后经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鉴定,罗益身上被打成重伤,
刘贵砸坏罗家家具、家电等物品,造成重大失。
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
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
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 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刍议我国刑事案件特点论文
我国刑事案件的特点
摘要:系列杀人案件,是指同一个或同一伙犯罪分子实施的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杀人犯罪案件。近几年,系列杀人犯罪正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和危害,已经成为了广大人民群众高度关注的焦点,和公安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因此,为了能及时侦破系列杀人案件,以及有效地遏制系列杀人案件上升的势头,就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和研究。 关键词:刑事案件的特点 一、系列杀人案件的特点
系列杀人案件的犯罪人作案隐蔽,有较强的反侦查能力,因此侦破较为困难。不过,根据近几年系列杀人案件的分析,这类案件有以下特点:
(一)系列杀人案件犯案主体大多是男性
根据对国内外系列杀人案件的分析,系列杀人案件犯案主体大多数是男性。美国学者牛顿1992年所作的调查样本里,系列杀人案件的女性作案人的比例是10%。
在我国的系列杀人案件中犯案主体是女性的案件中,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图财型案件,女性作为男性案犯的帮手参与作案。二是以投毒形式作案,由于女性的能力限制。
(二)系列杀人案件的犯罪特征呈稳定性和规律性
从我国侦查实践来看,系列杀人案件的犯罪特定呈稳定性和规律性的,比如侵害被害人的类型、控制被害人时采取的手段以及犯罪行
为。这种特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美国著名八大刑事案件
美国历史上影响最大的八个刑事裁决
一、“马普诉俄亥俄州”案(Mapp v. Ohio,1961):排除非法搜查取得的证据
克利夫兰(Cleveland)的警察在没有搜查许可证的情况下查抄了多瑞.马普(Dollree Mapp)的家并发现淫秽材料,虽然《第四条修正案》(Fourth Amendment)和《第十四条修正案》(Fourteenth Amendment)的“适当法律程序条款”保护她不受不适当执法程序之害。最高法院推翻了对多瑞.马普的判罪,认为“证据排除规则”(exclusionary rule)适用于州法院审理的公民,因为除非在这种非法搜查中取得的证据被排除,谴责非法搜查是毫无意义的。 二、“吉迪恩诉温赖特”案(Gideon v. Wainwright,1963):重罪案件必须有律师帮助
佛罗里达州(Florida)的克拉伦斯.吉迪恩(Clarence Gideon)被控闯入台球房并取走售货机里的钱。在该州这被视为重罪。审讯时,吉迪恩由于无力聘请律师而请求法庭为他指定一名。但法庭拒不提供,指出佛罗里达州的法律规定只是可能被判处极刑的案件方允许获得律师协助。吉迪恩出庭受审并竭尽全力为自己辩护,但仍被证明有罪并判处有期徒刑5年。他向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