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务与银行理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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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学习笔记
信托业务
1 信托业务
1.1 信托概述
1.1.1
信托业务定义
信托是财产所有者为达到特定目的,将其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行为,信托亦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受人之拖、代人理财) 1.1.2
信托目的
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由委托人根据需要提出,但要受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民族习惯的约束。 1.1.3
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通常通过三种形式来表现:
(1)书面合同 (2)个人遗嘱; (3)法院的裁决命令书。 1.1.4
信托关系人
信托关系人指由于信托行为而发生信托关系的信托当事人。 信托关系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
1、委托人:设定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即利用信托方式达到特定目的的人。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一项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即作为共同委托人。
2、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在信托事务中应忠贞无私,为受益人的利益尽其职能。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即个人受托,也可以是法人,即法人受托。在一项信
信托业务-学习笔记
信托业务
1 信托业务
1.1 信托概述
1.1.1
信托业务定义
信托是财产所有者为达到特定目的,将其财产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和处理的行为,信托亦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以财产为中心,以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 (受人之拖、代人理财) 1.1.2
信托目的
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信托目的由委托人根据需要提出,但要受国家法律、社会道德、民族习惯的约束。 1.1.3
信托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以设定信托为目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法律行为通常通过三种形式来表现:
(1)书面合同 (2)个人遗嘱; (3)法院的裁决命令书。 1.1.4
信托关系人
信托关系人指由于信托行为而发生信托关系的信托当事人。 信托关系人有三个:即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 。
1、委托人:设定信托时的财产所有者,即利用信托方式达到特定目的的人。委托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一项信托业务中,委托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几个人,即作为共同委托人。
2、受托人:是接受委托人委托,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受托人在信托事务中应忠贞无私,为受益人的利益尽其职能。受托人可以是自然人,即个人受托,也可以是法人,即法人受托。在一项信
银行信托类理财业务会计问题的探讨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银行信托类理财业务会计问题的探讨
作者:丁玲 李晓晨
来源:《科技创新与应用》2013年第01期
摘 要:在银行利差持续收窄的大背景下,为确保实现\稳增长\的目标,银行业机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其中银行机构和信托公司合作业务的创新举措层出不穷,在进行会计套利的同时增加了监管的复杂性。本文着重介绍银信合作业务中最有特点的信托类理财业务,探讨其会计处理及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问题,并向有关部门提出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银行;信托;理财 1 信托类理财业务概念
信托类理财产品是银信合作业务的狭义表现形式,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信托公司之间的理财合作,即银行将理财计划项下的资金交付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担任受托人并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的行为,主要包括投资类银信理财、银信理财资金发放信托贷款等业务。
2 信托类理财业务的会计处理 2.1 信托计划成立阶段
对银行而言,信托型理财产品是银行机构通过募集理财资金投资于信托公司成立的信托计划以获得投资收益的个人、公司和同业
信托业务人员笔试试题- 试卷
信托业务人员笔试试题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值为100分,闭卷。请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填写相应的答案,答案写在其他地方无效。
姓名: 部门: 考试成绩:
一、行政能力测试题(请将正确答案写在下列方框中,每题只有一个正确选项)(2’ *5=10’)
1 2 3 4 5
(一)数字推理。给你一个数列,但缺少其中一项,要求仔细观察数列排列规律,然后从下列四个选项中,选择一个你认为合理的一项,来填补空缺,使之符合原来的数列排列规律。
1、2,12,30,()
A.50 B.65 C.75 D.56
2、7,9,-1,5,()
A.4 B.2 C.-1 D.-3
(二)逻辑判断。每题给出一段陈述,这段陈述被假定是正确的,不容质疑的。要求根据这段陈述,选择一个答案。注意:正确答案应与所给陈述相符合,不需要任何附加说明,就可以从陈述中直接推出。
3、某天五个朋友喝酒聚会,其中一人历数喝酒对身体的危害,并热心地劝告大家戒酒。他逐个询问说:“你现在戒酒了吗?”四个人回答各不同。
请根据他们的回答,判断四个人中,谁没有违反这个推理隐含的前提:()。 A.我正准备戒酒 B.我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2009年2月2日印发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的经营行为,保障证券投资信托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集合信托计划或者单独管理的信托产品项下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并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交易场所公开交易的证券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 信托公司从事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且有效执行。
(二)为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配备相适应的专业人员,直接从事证券投资信托的人员5 人以上,其中至少3 名具备3 年以上从事证券投资业务的经历。
(三)建立前、中、后台分开的业务操作流程。
(四)具有满足证券投资信托业务需要的IT系统。
(五)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
(六)最近一年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七)中国银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发展战略、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经
发展:信托业务或走产业基金路线
目前,加盟控股信托公司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大致有两类:金融企业和实业企业。从目前的公开信息看,金融企业控股信托公司大都是出于建立金融控股集团的考虑,其中,由大型金融企业控制的中信信托和平安信托为行业中的佼佼者,但在经营上却还看不到对信托公司经营所产生影响的痕迹。而在实业企业控股的信托公司中,却似乎看到了一些有可能对信托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的迹象。
今年7月,在由中石油为实际控制人的昆仑信托开业仪式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会计师、昆仑信托董事长温青山对公司提出了“用国际化的眼光来观察昆仑信托的战略定位”的要求;由华能集团为实际控制人的贵城信托则是这样确定了公司未来发展的定位:以股东的资源优势为依托,利用华能金融机构的协同作用,将自己建设成为面向能源、基础设施行业,重点开发产业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产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的信托公司。到2013年,使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和产业投资基金业务规模占公司信托规模的25%以上,收入占公司信托业务收入的50%以上。
从长期市场趋势和政策趋势看,信托公司的本源业务模式主要有两大类:基金化、规模性资产管理类业务和严格私募化的项目融资类业务。结合中国信托业的整体现状和信托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从中长期趋势分析,信托公司今后
银行绕道信托受益权 银行理财变相贷款
银行绕道信托受益权 银信合作不止1.7万亿
2012-09-04 18:30 | 评论 | 分享到:作者:富利来源:富利财富
如果不出意外,各家银行都会陆续宣布银信合作转表任务已于2011年底完成,因为这是“72号文”规定的最后期限。
农业银行(601288)在年报中表示,该行对融资类信托理财产品进行认真排查,采取正常到期收回、未到期提前终止、不符合入表标准资产列示台账方式,规范运作银信合作理财业务。中国银行(601988)年报称,已按“72号文”要求,将银信理财合作业务表外资产转入表内计算风险加权资产。招商银行(600036)年报亦称,对银信合作理财业务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但是,在转表形式上完成的背后,银行通过投资信托受益权等创新方式部分规避了银信合作新规。
“转表政策本身就有值得商榷之处,又面临和会计准则的冲突,缺乏可操作性,多数银行都采用让原有银信合作到期结束,用新模式替代原来的模式。”一家全国性股份行同业部总经理对本报表示,转表实际导致的资本占用和拨备计提非常有限。
与大多数人预期,2011年银信合作会大规模终结,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会“缩水”至3万亿以内截然相反,2011年底,信托业管理的资产规模飙升到4.
股加债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及风险防范
股加债房地产信托业务模式及风险防范
一、股加债模式
股权和债权相结合(股+债)的混合信托融资模式,它具有贷款类和股权类房地产信托的基本特点,同时也有自身方案设计灵活、交易结构复杂的特点,通过股权和债权的组合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资金的需求。
股加债模式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股加债一般是指信托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采用结构化方式募集信托资金,向尚未满足“四三二”的项目公司融资,其中,优先级信托受益权向社会合格投资者募集,劣后级别信托受益权则由项目公司之控股公司或关联公司以其对项目公司享有的应收债权认购。优先级信托资金以股权的形式向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投资(通常为增资扩股),劣后级信托受益权在信托期间不分配信托利益,优先级信托受益人的投资收益由项目公司按期偿还应收债权来实现。待实现优先级信托受益人预期收益后,信托计划享有项目公司的股权原状分配给劣后级信托受益人,最终实现信托计划的退出。
广义的股加债模式除了上述狭义的股加债以外,还包括股加贷模式。与狭义的股加债模式相比,股加贷模式相对简单,期通常为信托公司发起设立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拟募集信托资金向未满足“四三二”的项目公司融资,其中,较小部分的信托资金受让项目股权,剩余大部分信托资金以股东借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
知
(银监办发〔2010〕343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近来,审慎。为有效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就信托
一、各务合规性和风险状况,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条件;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
二、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调查和压力测试,托业务进行核查,式的原则予以甄别。以纠正,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各银监局于
三、各银监局要督促合理把握规模扩张,团成员内部关联风险,监会将予以通报,并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给辖内有关银监分局和请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迅速,个别信托公司开展这项业务不够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托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信托业务风险提示如下:
信托公司应立即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
包括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
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控,
在信托公司自查基础上,逐笔对房地产对以受让债权等方式变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银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
的通知 银监办发〔2010〕343号
各银监局,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
近来,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增长迅速,个别信托公司开展这项业务不够审慎。为有效落实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信托业务,提高信托公司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如下: 各信托公司应立即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合规性风险自查。逐笔分析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状况,包括信托公司发放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满足“四证”齐全、开发商或其控股股东具备二级资质、项目资本金比例达到国家最低要求等条件;第一还款来源充足性、可靠性评价;抵质押等担保措施情况及评价;项目到期偿付能力评价及风险处置预案等内容。
各银监局要加强对辖内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性监管和风险监控,结合今年开展的专项调查和压力测试,在信托公司自查基础上,逐笔对房地产信托业务进行核查,
对以受让债权等方式变相提供贷款的情况,要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予以甄别。自查和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责成信托公司予以纠正,对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各银监局于12月20日前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