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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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暂行办法
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建设部令第8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公开招标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应当依照本暂行办法实行招标投标和评标。
第三条 投标人应当根据《 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确定。
第四条 投标报价的方式除明标下浮率区间法外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严格控制费率招标。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实物工程量清单应根据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以本省现行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原则进行计算,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市场信息
和企业自身管理水平自主报价,做到“统一量、放开价、市场决定价格”。投标报价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建筑工程报价低于标底造价5%以上为有效报价,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报价低于标底造价7%以上为有效报价。
第五条 评标办法分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
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八号)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经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0日修订,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1月17日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
(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文件范本杭州地区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文件
(示范文本2005年修订版)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制
二00五年十月
目录
八、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九、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十、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如委托代理):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书参考格式)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表格,需要时由
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修正本)
深圳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条例(2004年修正本) (1993年11月10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01年12月20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 2004年6月25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施工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新建、改建、扩建、重建的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招标的工程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征地、拆迁、设计、垫资和介绍建设用地等为条件,或以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消防等专业为理由,要求工程发包人将建设工程发包给其指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化范本
(资格后审项目)
二0一0年三月
目 录
一、招标文件部分:
招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格式要求
二、投标文件部分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格式
2
一、招标文件部分:
招标人关于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格式要求
招标文件明确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技术部分格式和投标人资信情况四部分文件组成,其中对技术部分内容组成须要求:
(1)施工组织要求 1.1工程概况及控制目标 1.2施工总体布置
a.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b.劳动力安排计划; c.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 d.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1.3针对本工程招标人特殊要求的技术措施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建造师(项目经理)简历表; c.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3)拟分包项目名称和分包商情况
技术部分内容总页数(不计封面、目录、人员资质及业绩证明辅助资料)不宜超过30页,表格可视内容需要扩展。
3
二、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2006-3-29 0: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苏建招(1997)372号
各市建委、省有关厅、局、总公司:
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范施工招标投标工作行为,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建筑市场管理, 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程序,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范围内的各类房屋建筑、 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投标,均按本办法执行。深基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除特殊情况外,应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进行。
第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实行分级管理, 分级管理办法按《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级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应坚持公开、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四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规范登记行为,方便群众申请登记,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第三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四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五条 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六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
浅谈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技巧
浅谈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技巧
铜仁地区交通局 包文友
农村公路,是拉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经济纽带,随着西部大开发不断深入,建设任务日益繁重。为了让工程建设管理能并轨于世盟,衔接于WTO,上级有关部门作了许多指定性文件要求。要求农村公路工程实施既要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又要结合投资局限满足地方经济建设所需,既要体现在队伍选定中达到公开、公平、公证,又要保证达到低投入高效益的目的。为此,现在农村公路工程的实施各地均参照了《招投标法》、《贵州省招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地方性项目特点进行公开招标,在有限投资上,确保公路基本等级的前提下,施工企业投标难度是较大的,下面就本人多年从事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而投标,归纳几点投标技巧,供读者参考:
一、掌握项目投资基本情况
施工企业购买招标文件后,要认真了解项目基本总投资。现在作为国债项目投入的四级公路建设:一般投资均为50万元/Km左右(通乡油路为40万元/Km左右),按照此投入,任何一个业主,都需预留设计费、监理费、监督费、管理费、设备费(技术装备)、试验费、竣(交)工验收检测及鉴定费、预备(留)费等,除去此八项费后,每公里的剩余费用则为企业投标应控制的第一步。
业主对八项费用取值一般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xxx 建设工程施工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xxx
招标代理机构:xxx
xxxx年xx月xx日
xxx小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工程名称:
招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xxx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