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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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 与挂牌督办制度
兰考汇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七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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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汇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 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切实抓好化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以下简称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兰考汇通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生产车间、储存部门。
第二章 重大隐患认定
第三条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自身难以解决,需要公司研究决策、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隐患;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公司可以自行解决的隐患。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重大隐患。 (一)“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
2.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人员上岗作业的。 3.未按规定提取、使用、管理安全费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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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按规定执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管理,确保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彻底消除,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部及所属成员企业。
第三条 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责任主体是各成员企业,各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整改和监控工作全面负责,要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治理和销号制度,定期和不定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第二章 安全隐患挂牌督办
第四条 安全隐患是指由于生产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按照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和整改难易,安全隐患分为三级:即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较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需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可能导致重(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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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人身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
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与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管控,建立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和《中国神华能源公司煤炭板块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与挂牌督办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或因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条 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通过整改即可排除的隐患或问题。
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长时间或持续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 重大隐患分为Ⅰ类重大隐患和Ⅱ类重大隐患。
Ⅰ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
决,需要公司帮助或协调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
Ⅱ类重大隐患是指各生产建设经营单位可以自行解决的重大隐患或问题。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所属的基本建设和生产井工煤矿、露天煤
许疃煤矿隐患排查及挂牌管理制度
许疃煤矿隐患排查及挂牌管理制度
为构建隐患防范、排查、整治工作机制,明确隐患排查责任,落实隐患闭合管理,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隐患排查方式 (一)月度排查
每月由矿长组织召开计划会,对全矿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排查出的隐患由系统进行风险评价,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单位治理。安监处对重大隐患登记建档,监督隐患治理,并在治理完成后组织验收,对隐患实行闭合管理,并负责将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局。
(二)周排查
1、周一矿安全隐患大排查
由矿长组织,安监处协调,副总以上矿领导带队,各业务科室参加,在周一夜班及大班集中对全矿进行隐患大排查。对发现隐患按采、掘、机、运、通、修等专业进行详细的分析汇总,提交矿安全办公会,明确一周安全监管重点,对各项隐患以“五定表”形式下发各单位,并做出处罚。安监处进行闭合管理。
2、系统周排查
由分管系统领导每周组织分管各基层科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对本系统生产现场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过断层、过异常区域、巷道贯通、交叉点施工、石门揭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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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放水、工作面安装、初放、收作等重大隐患,并对所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落实整治责任单位和整治时间,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尾矿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尾矿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的
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普政发[2008]204号 【发布部门】普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11.18 【实施日期】2008.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全市尾矿库隐患整改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普政发〔2008〕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有关要求,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及时下发了《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开展尾矿库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 》(普政发〔2008〕183号)。市委、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尾矿库隐患整治工作作了重要指示,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我市所有尾矿库进行认真排查,对在排放、发证、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有违规行为,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整改或取缔,彻底排除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迅速彻底地开展好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治理尾矿库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尾矿 1 / 3
库安全运行,我市组织专家组对全市的尾矿库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中心督查督办制度
河南省煤层气(瓦斯)抽采计量认证管理中心
督查督办制度
第一条 为确保我中心的生产经营目标、职责、制度以及各项决策、工作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进一步提高各科室和员工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改变工作作风,避免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的现象,逐步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
(一)公司全局性工作部署和公司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公司工作目标、会议的精神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各科室工作计划中列明的事项;
(四)中心合同书、协议书中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五)公司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六)同级部门(单位)委托的督办事项;
(七)其它确需督查、督办及领导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三条 组织领导 组 长: 鲁基春 副组长: 贾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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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员: 高珊 杨文彬 第四条 工作程序
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与任务分解、领导批示、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一)督查事项立项:督查立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与督查督办工作的主要任务与内容基本一致。
(二)中心主任批示:办公室对需要列入督查督办的事项,在《
信访事项督办制度
篇一: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信访工作督查督办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中央关于“事要解决”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健全和完善职责明确、协调统一、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推动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及时、准确、高效运作,根据《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信访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 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 注重时效的原则;
(三) 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
(四) 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
(五) 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六) 坚持领导授权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注重时效,就是对于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的信访事项,要认真负责地按规定期限解决;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就是立足“事要解决”,按照上级机关或领导的要求,在对大局予以充分考量的前提下,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就是对有些疑难问题,要在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本着“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的原则进行处理,提高信访事项的处结效率。
二、督查督办工作范围
按照《信访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对下列情况要及时进行督查督办:
(一)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
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管理制度(修改)
中交云南宣威至曲靖高速公路工程
(K84+000~K115+700)
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
2016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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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宣曲高速公路项目经理部一分部工程,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环境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存在的缺陷。
第四条 项目要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公路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实际,来制定项目重大事故隐
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报告
关于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的报告 安庆市建筑管理处: 3月8日贵处对怀宁新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我公司监理的迎宾小区(南苑)11#-13#楼工程进行了检查,查出存在安全隐患,并下发了《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
事后,我们予以高度重视,开展了以下工作: 3月8日下午,按贵处《重大安全隐患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汇报建设单位,向施工
单位下发了停工通知。
3月9日上午,和施工单位项目监理一起,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了全面检查。 3月9日上午安全检查结束后,在工地召开了安全隐
关于下发《环境实业公司安全事故、重大隐患约谈制度》
关于下发《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安全事故、
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
各直属单位:
为更进一步抓好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实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环境实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等有关法律、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环境实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一方平安。现将《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下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
二00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通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城投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全面加强上海环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境实业”)建设工程项目及运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做好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维护公私有财产和职工群众生命安全,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凡有以下情形的,均可被确定为约谈对象:
(一)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较大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万元~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