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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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
(2012年9月25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通过 2012年9月25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3号公布 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四条:“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类管理、环境优先、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综合利用的原则。”
二、将第十六条改为第十七条,删除第二款。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八条:“探矿权申请人应当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并具有与申请的勘查矿种和勘查工作阶段相适应的资金能力。”
四、将第二十三条改为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勘查许可证有效期最长为3年。需要延续勘查期限的,应当在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申请延续。勘查期限可以延续2次,但因勘查取得重大突破确需延长勘查时间的,经省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组织评估论证后,可以再延续1次。勘查期限每次延续不得超过2年。”
五、将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在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第二项:“符合安全生产、环
海南省矿产资源及其分布报告
海南省矿产资源及其分布报告
[报告名称]:海南省矿产资源及其分布报告 [关键字]:海南省 矿产资源 分布 [报告页码]:2 页 [报告作者]: [报告目录]
第1章:海南省主要地形
第2章:海南省矿产总体分布
第3章:海南省石碌铁矿
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社会也发生着日新月异的改变。材料、信息、能源,作为当今社会三大支柱产业,无疑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矿产是工业社会的基本原料,对矿产资源的研究,就是对材料行业的进一步探索。本文以海南省为例,研究其矿产资源及其分布。
1. 海南省主要地形
地形和矿产的有着直接的关系。海南省简称琼是中国最南边的一省,隔琼州海峡与广东省相望。中部是山地、丘陵和台地,沿海是堆积平原。东北部由于沿海强风作用,沙地最宽达20-30公里,有些地方几条沙堤并列,形成特殊的沙堤一泻湖平原。沿海岸生长的珊瑚和红树林是热带海岸的标志,具有重要的科研意义和旅游价值。区域包括东北部台地平原,中南部山地丘陵,最高峰五指山海拔1867米,南海西沙、中沙、南沙珊瑚岛群。海南岛四周低平,中间高耸,呈穹隆山地,以五指山、鹦哥岭为隆起核心,向外围逐级下降,由山地、丘陵、台地、平原构成环形层状地貌,梯级结构明显。
山地和丘陵是
海南省村镇规划管理条例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8号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已由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3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3年11月29日
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2013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改善村镇人居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村镇,包括镇、乡、村,不含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
城市规划区内村镇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实现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综合考虑交通区位、产业基础、历史文化、自然条件、经济社会
矿产资源管理知识问答
矿产资源管理知识问答
1、什么叫矿产资源整合?
答:矿产资源整合即对矿山企业依法开采的矿产资源及其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是优化矿山开采布局,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的重要手段。
2、为什么要进行矿产资源整合?
答: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
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先后进行了多次矿业秩序治理整顿,矿山数量已从上世纪90年代的28万多个减至目前的12万多个,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也不断迈上新台阶。由于我国小型矿床多、大型矿床少,加上改革开放初期曾一度鼓励乡镇矿业发展,矿业粗放经营,导致矿山企业“多、小、散”、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的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不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
对矿产资源和其他生产要素进行整合,调整矿山开发布局已显得尤为重要。经过多年的治理整顿,无证开采行为已基本得到遏制,对现有合法矿山企业,不能单纯采用简单的行政措施,而应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通过企业平等协商,采取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达到调整矿山开发布局,实现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开发的目的。
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是从源头有效治理矿业秩序混乱的基础性工作,是调整矿业结构
浙江矿山资源管理条例
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3)
发文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13-12-19 生效日期:2013-12-19
(2000年4月29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3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等八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促进矿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权,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法维护矿业秩序,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勘查、合理开发、综合利用的方针。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矿山安全、水土保持、土地复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精品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增强我国生物和医药科技的研究开发能力,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为科学研究目的,在我国从事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出入境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人类遗传资源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及其产物的器官、组织、细胞、核酸、核酸制品等资源材料及其产生的信息资料。
第三条国家鼓励以保护人民健康为目的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支持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保护和利用能力建设。
国家鼓励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国际合作研究开发活动。国际合作应当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共同参与、惠益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国际合作等活动,应当遵守公认的伦理原则,保护资源提供者的安全和个人隐私。
开展人类遗传资源收集、保藏、研究开发、国际合作等活动
可编辑
精品
的单位应当设立伦理委员会,对本单位开展的开发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的活动进行审查和监督。
可编辑
精品
第五条禁止利用人类遗传资源从事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可能产生歧视后果的人类遗传资源研究开发活动。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变相买卖人类遗传资源材料。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doc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doc
我国矿产资源管理主要法律制度
1、基本法律制度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理登记。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但是,国家对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费用,可以根据不同情况规定予以减缴、免缴。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
2、哪些地区不得开采矿产资源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地区以内;
(二)重要工业区、大型水利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以内;
(三)铁路、重要公路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四)重要河流、堤坝两侧一定距离以内;
(五)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国家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
(六)国家规定不得开采矿产资源的其他地区。
3、开办矿山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开办国有矿山企业,除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外,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供矿山建设使用的矿产勘查报告;
(二)有矿山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含资源利用方
海南省评职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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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 来源: 人事处 ] 2006-5-24 10:00:00
海南省高等学校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条 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求实创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三)师德高尚,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为学生表率。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四)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相当业务水平,能履行拟晋升职务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任现职以来各学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五)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三条 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条件
1、
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问题研究
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问题研究
摘要:本文阐述了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范畴和方式,分析了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手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同时提出了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若干对策建议。 关键词:矿产资源 政策 宏观调控 建议
中图分类号:td98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03-(页码)-页数
矿产资源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直接影响到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的转型。把住矿产资源供应这个闸门,可以对国家经济系统的过热过冷、产业结构、区域布局等容易走偏的问题进行有效调控。 1.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范畴和方式
我国正处于经济迅速发展期,对矿产品数量、品种的需求变化很大,加之国际矿产品价格变幻莫测,忽高忽低,容易对国内市场造成重大冲击,必须适时调整矿产资源的勘查、开发和进出口政策,以适应国内外矿产品供需形势的变化。
从当前国内实际情况出发,矿产资源政策参与宏观调控的范畴主要是调控总量(矿产资源总供应和总需求)、布局(矿业区域分布)、结构(新能源、新技术、综合利用等)、时序(矿产资源开发在时间上的强度变化)。
2.矿产资源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手段
当前,我国运用矿产资源
达州矿产资源
达州市矿产资源 节约与综合利用研究报告
二○一七年六月
目 录
一、矿产资源开发及节约与综合利用现状 ......................................... 1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概况及特点 ............................................. 1 (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 ........................................................... 3 (三)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利用 ............................................. 4 二、二轮规划以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总体评估 .................... 4 (一)产资源规划中主要相关内容回顾 .......................................... 4 (二)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的主要成就 ................................... 7 (三)节约与综合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