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谁有约束力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谁有约束力”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谁有约束力”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谁有约束力”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公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坐落位置 ;

物业类型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西至 ;

北至 。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 、 、 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延误工期赔偿条款也没有约束力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本文结合法律规定和相关案例,对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延误工期赔偿条款也没有约束力进行了详细阐述,旨在为读者提供借鉴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延误工期赔偿条款也没有约束力

(本文为原创作品,未经作者书面授权,禁止转载)

本案要旨:建设工程合同经法院确认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合同中的条款也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对当事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本案争议焦点:王善林应否赔偿疾控中心延误工期违约金256464元。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被认定无效,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因合同无效,合同条款中的关于滞纳金的条款亦无效,疾控中心的诉请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二审法院认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被认定无效,而工程进度协议书中的关于延误工期应予赔偿的条款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故关于延误工期应予赔偿的条款自始没有约束力。疾控中心主张进度协议书是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工程进度的协议书,王善林应承担延误工期赔偿责任,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疾控中心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编者注:本文摘自北京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业律师唐湘凌编著的《中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临时管理规约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l、本规约为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示范文本的内容,对规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咨询。

2、本示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示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类型物业。当建筑区划内(整体、单体),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小于60%的,以住宅物业计;非住宅物业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大于60%的,以所占比例最大的物业类型计。

4、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5、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

如何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力和自主学习力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如何培养学生的自我约束力和自主学习力

心理组:刁丽敏

培养自我修养、自我教育能力,就是通过教育,引导学生具备对于真与伪、善与恶、美与丑、荣与辱、合法与非法的辨别能力,培养自尊、自重、自爱的道德情感,从而自觉按照社会倡导的价值观念和道德准则约束自己的行为。也就是说,教师要让学生学会自律原则,自我教育,健康发展。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引导学生树立自我约束的意识。高中生虽然在心理发展方面具备了自我意识能力,但自我发挥这种能力的作用,则需要教育和引导。班主任应该要求学生严格自律,自我管理。让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必须要树立自我约束的意识。经常开展以此为主题的教育活动,通过板报宣传、座谈会、主题班会等形式的教育,让许多学生认识到,“长大了,要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自我约束——成熟的标志”,形成一种自觉自律的氛围。2、培养学生自觉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学会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按照社会和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是自我教育能力形成的重要过程。因此,要培养学生自觉约束自己行为的能力。学校对学生的思想道德、行为规范皆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学生能否做到自觉遵守呢?经调查,相当一部分学生在教师监督下,可以按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但在无人监督情况下则不然,常会出现一些无故

临时管理规约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临时管理规约》 X X 小

《临时管理规约》

为了做好XX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与服务,规范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居住、使用、维修物业等行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构筑环境艺术空间,创造美、佳、净人居家园,根据国家及XX市有关物业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制订了XX《临时管理规约》。全体业主和使用人均须自觉遵守。

第一章、定 义

在本《临时管理规约》中(以下简称本《规约》),除国家法律法规及全社会已达成共识的定义外,需特别强调:

1、物业

是指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居住和非居住之各类房屋及相配套的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地。

2、业主

是指拥有或共同拥有住宅或非住宅单元的所有权人,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交易等)人。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抵押人仍为业主;抵押权人只有在合法取得该单元权益时才算业主。

3、非业主使用人

是指通过租赁方式或其他方式获得房屋使用权的人。 4、管理规约

是指由业主承诺的,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有关业主在本物业内使用、维护物业及其管理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的行为守则。

5、单元户

是指在该物业内各业主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 6、业权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本合同由盈科律师研究院 张伶娟 律师提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 小区(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卫生和正常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规约的效力及于现有物业的继受人。

本规约与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应当遵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三条 在本物业的业主大会成立以前,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聘请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条 建设单位制订的临时管理规约自本物业的第一个买受人签字后生效(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可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管理规约经业主大会修订的,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 业主应积极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积极配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及相关单位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相友爱,和睦相处,共同创

物业管理临时规约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物业管理临时规约

祥龙商业广场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 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 建设单位 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 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公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公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 本临时公约对建设单位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 建设单位 与物业管理企业 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公约一致。

第二章 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座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六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物业管理临时规约

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

业主管理规约(参考草案)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小区名称)管理规约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苏州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维护(小区名称)全体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本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依照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管理规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好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三条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装饰装修物业: (一)需要装饰装修房屋时,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遵守装饰装修管理规定和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二)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三)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

广东(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1307.01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社会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 本公约由业主大会通过,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须自觉遵守。

(一)本公约对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者在使用、经营、转让物业时应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 (三)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维护家庭人身财产安全和本物业的使用安全。

(四)为防止水、气泄漏或火灾及上述灾害获得及时有效的处理,业主、物业使用人应主动向物业服务公司预留家庭主要成员的紧急联系电话。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的突发事件,业主、物业使用人应积极配合物业服务公司对上述灾害发生时采取的紧急避险措施。

第二章 业主的共有权

第三条 本物业小区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2012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的通知

标签:文库时间:2025-03-16
【bwwdw.com - 博文网】

标 题 发布文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关于印发《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临时)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等示范文本的通知 杭房局〔2011〕217号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11-11-11 发布机构级别 局级行政规范性文件 各区、县(市)建设(房管)局(处):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进一步促进我市物业服务的健康发展,指导和规范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经调研,我局重新修订了《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1版)、《(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11版)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示范文本2011版)等三十七个示范文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书面反馈我局,以便于修改完善。示范文本可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查询、下载。网址:www.hzfc.gov.cn 附件: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示范文本2011版) 2.《(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2011版)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指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