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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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0)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
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2022)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第三条 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第五条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宣传活动标语
篇一
1.热烈庆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2.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标志着我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全面走上法治化轨道。
3.落实政府负责、行业监管、行政执法、企业支付、工青妇残监督“五个”责任。
4.畅通求职渠道,严查非法职业中介,打击非法用工。
5.严惩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治理“黑心包工头”。
6.严惩以讨薪为名讨要工程款行为。
7.坚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关心关爱农民工。
8.企业守法诚信,依法依规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9.有诉必接、接必速查、查必快清、失信必曝、曝必惩戒。
10.让农民工告别“忧酬烦薪”是企业的良心,也是法律责任。
11.依法惩治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推进工资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
13.操作规范,让您平安回家;实名刷卡,保您按时领钱。
14.银行代发工资,民工安心劳动。
15.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6.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真诚解决农民工问题。
17.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18.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9.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依法严厉打击欠薪违法行为。
20.工资支付有《
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民工工资支付保证措施
一、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四项基本措施:
1、是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全面监控和重点监控相结合,列为重点监控对象的,要定期向劳动保障部门报送工资支付情况;建立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息网络,完善监控手段。
2、是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资保证金,以保证农民工工资不因单位资金状况而被拖欠。
3、是推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规范施工单位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 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行动计划,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都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权利义务明确、规范的劳动关系。
二、为了保证民工工资,我公司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俗话说,一份辛劳一份收获,我公司各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公司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2、我公司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及意见箱,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公司找相关单位,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3、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下,及时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
2012-09-18 15:45 来源:政府网站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招用农民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
2012-09-18 15:45 来源:政府网站
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
(试行)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招用农民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其他负有支付农民工工资义务的单位、个人(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公安机关负责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监察部门负责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职责情况实施监察;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机构,为被拖欠或者克扣工资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协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建设领域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
民工工资的保障措施
第九章民工工资的保障措施
拖欠工资问题和工资纠纷一直是建筑行业的老大难问题。以前,社会采取的都是工资拖欠发生后才去要钱。这种“事后追讨”的方式往往同于农民工力量的薄弱和建筑企业的的无赖扯皮导致农民工空手而回。因此,农民工或是借助跳楼等极端方式“讨要”工钱,引发新的社会问题,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我司为了使该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顺利完成,不给社会造成影响,制定如下措施以保障农民工工资。
若我单位中标,我单位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系统,财务经理负责工程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工程结算及财务报表及民工工资的工作,制定工程阶段性用款计划,合理使用工程款。保证不出现拖欠民工工资的现象,保证每个月或每半个月就要发放民工工资。
进入施工现场的民工,必须与用工单位依法建立劳动合同用工关系,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登记。
班组长负责安排本班组工作,依据企业和项目部规定对本班组工人进行考勤考核,编制工资发放表册并报项目部审核。
工资发放三前,项目部应在施工现场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工资。
民工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公司派专人到项目部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
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关系工资收入的奖罚
民工工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
民工工资按期支付保证措施
如果我单位能够中标,施工队伍进场后在组织施工时,重点、难点工程及重点、关键工序将使用本单位的正式职工,而在一些非重点、非关键工序将使用一定数量的农民工。在对待使用农民工及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上,我单位将坚决贯彻国务院2006年3月27日颁布的《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若干意见》的精神。具体措施如下:
与农民工依法订立并履行劳动合同,建立责权明确的劳动关系。切实保护女工和未成年工权益,严格禁止使用童工。
在对待农民工待遇问题上,实行与本单位职工同工同酬的办法,并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和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采用双卡制度,我单位在使用农民工时,在指定的银行给农民工办理工资卡,业主每支付项目经理部一笔工程款,我部将不少于支付金额10%的工程款支付给农民工用于工资开支。并成立农民工权益保护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定期监督检查并落实各施工队农民工工资的发放,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工资的发放应直接给农民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
在业主由于某些原因支付计量款滞后时,我单位将从流动资金中拨款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从而保证工程进度和
乡镇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结
一,建立健全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机制(xx分)。
(1)年初我镇及时出台了xx镇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文件,明确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监管责任。
(2)逐级建立了乡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牵头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协调领导机构。
二,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xx分)。
我镇建筑市政、交通运输、水利、教育、涉农等工程项目均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
三,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项目工程款预留制度(xx分)。
(1)xx镇建立了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合理确定周转金的规模和标准。
(2)项目主管部门建立工程款拨付预留制度。
四,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xx分)。
我镇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管辖范围内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在工程项目部全部按规定配备了劳资专管员,完善劳动合同签订、按月制定考勤表、工资表。在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维权信息告示牌。
五,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xx分)。
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
六,处置欠薪突发性群体性事件(xx分)。
制定完备的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欠薪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南通滨海园区三夹沙围垦一期工程(A标段)
——农民工工资保障措施
一、为了保证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发放,我项目部做了多项保证措施。
1、我项目部为民工设立了绿色通道并发放工资保障联系单给各个班组民工代表,民工有意见或事情可以直接到项目部找工程财务科,并且为其大力解决难题。
2、我项目部积极采取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发放、让农民工劳有所得,也促进了工程的进展。为了保证工人工资得到保障,我项目部单独开设了农民工调查小组,小组成员有:张勇明、丁顾华、严铭。专门调查解决农民工拖欠、纠纷等现象,一经发现项目部将对其严厉处罚,做到“工程清工资清”,决不拖欠民工一分钱。
3、我项目部设立民工工资专用帐户,预存工资款,避免了由于工程中一些复杂问题而造成资金困难,使的工资迟迟发不下去。建立专用帐户正是能保障工程在危急时候能够保证民工工资。
二、为认真贯彻落实各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切实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要求, 我项目部承诺:决不出现施工单位拖欠民工工资。 具体措施为:
1、施工单位与各施工班组组组长签订民工工资保障承诺书。
2、开设专门帐户 ,由项目部财务派专人专管,保证工程款的专款专用。 3、将民工工资的支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