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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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慰问制度
大众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讨论稿)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
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教师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学校行政共同进行。
一、生日慰问:
积极实施“温馨工程”,在教职工生日来临时,由学校工会告知,校长给过生日的教职工发微信,祝贺生日。庆祝活动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工参加庆祝。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工伤)、女教职工分娩慰问:
1.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一周以上,(以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学校领导进行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上,县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慰问费400元;市级医院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慰问费400元,省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0元的慰问
教职工慰问制度
大众学校教职工慰问制度(讨论稿)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的
规定,为更好地履行工会职能,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体现学校工会对教职工的人文关怀,让广大教职工感受到学校的温暖,进一步激发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增强学校的凝聚力和亲和力,更好地为教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将“暖心聚力工程”做到实处,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教职工队伍,做到工会经费开支合理、公平、公开,特制定本制度。 教职工慰问包括:教师生日、患病住院(工伤)、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事、节日慰问等。慰问以学校工会牵头,会同学校行政共同进行。
一、生日慰问:
积极实施“温馨工程”,在教职工生日来临时,由学校工会告知,校长给过生日的教职工发微信,祝贺生日。庆祝活动自行安排,全体教职工参加庆祝。
二、教职工患病住院(工伤)、女教职工分娩慰问:
1.在职教职工患病住院一周以上,(以工会主席或校长收到信息报告为依据,要求说明所住医院、科室、床号、联系方式等)的,学校领导进行看望慰问,慰问金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上,县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元的慰问费400元;市级医院一次性超过5000元的慰问费400元,省级医院一次性超过10000元的慰问
陈毅纪念小学教职工学法制度
陈毅纪念小学教职工学法制度
一、建立完善的普法制度与监督考核机制,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分期分批参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建立和实行领导干部普法年度考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重大决策前的咨询审核制度和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
三、学校全体教师,尤其是学校行政人员,要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
四、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要切实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有严格的学法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对学生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
五、学校无严重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干部、教师和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率为零。
六、全体教职工都要按时参加,集中学习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会;有学习记录和学习心得。
七、定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若干意见》、《新义务教育法》、《依法行政知识读本》等专业法律法规。 八、采取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集体讨论与中心发言、阅读文本与剖析典型事例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法,组织灵活多样的学习活动。
建立教职工学法制度4--1DOC
学校教师学法制度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是我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的普及和实施工作,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学校教师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坚持以启动“法治教育”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我校教师学法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教师学法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党支部负责制定教师全学年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定其学习内容、步骤、方式。落实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学校各年组组长要带头学法用法,教师分期分批参加各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将教师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四、法律学习分集中学习与自由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自
建立教职工学法制度4--1DOC
学校教师学法制度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校,是我校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法律的普及和实施工作,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提高学校教师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养成守法习惯,推进学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我们坚持以启动“法治教育”建设为统领,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努力提高教育服务水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特制定我校教师学法制度:
一、认真制定和积极实施教师学法规划,建立完善的管理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做到要求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到位,规划落实。 二、学校党支部负责制定教师全学年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确定其学习内容、步骤、方式。落实措施,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学校各年组组长要带头学法用法,教师分期分批参加各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使教师学法、用法制度化、规范化。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法制教育纳入继续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将教师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依据之一,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
四、法律学习分集中学习与自由学习两种形式,其中以自
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篇一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学生外出活动行为,加强学生外出活动管理,保障学生外出安全,确保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高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永州工贸学校关于学生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个人外出审批制度
(一)、学生请事假外出的审批
1、学生非法定节假日离开学校,当天不能返回者需履行请假外出手续,并明确在外期间安全责任自负,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报送学生科。
2、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半天以内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班主任告诉家长后(家长同意),才可批准。
3、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1-3天(含双休日、节假日)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生科批准。
4、学习期间请假期限在3天以上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生科签署意见,报校长室批准。
(二)、学生校外实习期间外出的审批
学生在校外参加学习、实习、竞赛、调查期间,学校可授权带队老师批准(带队老师要与家长联系并将情况报送学校),准假权限为3天。
(三)、学生因病外出的审批
1、学生请一般病假需附医院证明才能请假,按事假审批方式审批。
2、学生重病,可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如因病住院,可待病情好转后补办请假手续,并由班主任批准,班主任并且报送学生科批准。
上述三种假满不能按时到校者,返校后凭有关证明审批,凡无证明,事后补假者均无效。
中学教职工例会制度(模板)
为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形成组织观念,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二中教职工例会制度。
一、例会是学校组织教职工进行政治法律学习、业务学习、师德培训、进行专题讨论、解决问题、安排工作的一种主要形式,目的在于统一思想,加强师德建设,交流教学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二、根据精简会议的精神,我校本着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够通过微信、短信、电子显示屏、公告等形式传达的,尽量以现代媒体形式高效传达。
三、例会时间:周一下午5:50;地点:7号楼四楼多功能报告厅 。
四、例会内容:
1、教师论坛。
2、传达上级主管部门的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3、各部门分管校长总结阶段性工作,安排下一阶段的各项工作。主要有:教育教学、教师和学生纪律、安全、学校德育工作、后勤总务工作等。
五、例会要求:
1、会议召集前各部门要有充分的准备,讲话内容做到主题突出、言简意赅,力求开短会、开好会,确保会议务实、高效、精简。
2、每位教师要认真做好会议内容记录,及时宣传、贯彻、落实。
3、会议期间不开小会、不会客、不随便出入、不接打电话、不玩手机,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4、每位教职工必须
城北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城北学校教职工考勤制度
(2010年8月修订)
一、制定原则
1、 学校工作为重,兼顾个人需要。
2、 允许调整,不容失职。
二、岗位考勤时间
1、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其中
(1)非值日教师须最迟在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到校”时间前到岗,上午最早在读报课上课铃响时离岗;下午最早在文娱活动课上课铃响时离岗。
(2)各级值日教师(包括校值日、年级值日、早中餐值日)须在学校规定开门时间前10分钟到校(包括下午到岗),在所管理的学生全部安全离校后方可离校。
(3)后勤岗位人员须按后勤主管规定的时间到岗、守岗。
(4)家有学龄前婴幼儿的教职工和配偶怀孕7个月以上或产后一个月内的教职工,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校务会研究同意后,可享受弹性坐班制(即无工作任务期间可跟年级<备课>组长请示后离岗)
2、教师守岗时间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需要提前(1小时内)离岗的,事前须向年级(备课)组长请假,年级(备课组长)批准后应及时安排好该教师工作,并将请假原因、工作调整等情况记载在《年级日志》上备查;年级(备课)组长请假(半天内)向行政值日请假。
需提前1小时以上、半天以下离岗且无教学任务的教师,须报当日行政值日教师批准后方可离校,有教学任务的应自行兑好课,并报教务处批准后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如遗失锁匙,必须交纳50元换锁费。
4、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8、不要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
及附近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奖惩制度
为不断提高我园的保教质量和服务质量,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克服出现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真正发挥“窗口行业”的作用,为此制定本园奖惩制度:
(一)奖励:
2、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教职工加班的,每天发给加班费30元;假期内教师加班的,每天发给加班费20元;春节加班每天发给加班费50元。
3、凡是参加国、省、市、县级课题研究,刻苦钻研。认真实施,记录详细及时总结,积极上汇报课、研讨课,有经验论文发表,成果突出的,评为一等奖的发给奖金5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200元;每学期末做到资料齐全,记录认真,奖给100元。(包括课题指员)。
4、先进教职工表彰奖:国家级500元,省级400元,市级300元,县级200元,园级100元。(每年度在园内考核为优秀的教师)
6、幼儿教育活动系列竞赛奖,园内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60元;幼儿园以上级别的递次增加一倍(县、市、省、国家级)。以此内推;辅导奖折半计奖。
7、每月安全奖全勤奖元。
8、班级幼儿按园内规定的人数,(小班30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每期多一人发给班上30元。厨房人员每期按每超30名幼儿人每人奖励30元。没有在班上的老师没有超生费。
9、优秀班主任每学期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