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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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学
期末作业考核
《经济法学》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20分)
1、物权的优先效力
答:指物权基于物权人对物的支配权和物权的排他性而产生的特殊法律效力。物权的效力与物权的权能——占有权能、使用权能、收益权能、处分权能有关,但并非物权权能本身,而是物权权能进一步发挥作用的结果
2、表见代理
答: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3、债
答: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示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4、抵押:
答: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5、提存:
答: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3)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2、试论述何为“揭开公司面纱”。
经济法学
篇一: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方向有几个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专业方向有几个 本文系统介绍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就业,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辅导,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参考书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京大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北京大学考研机构!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学费及方向介绍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学费总额1.6万元,学制2年,按学年缴纳学费。
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专业方向如下:
01.经济法理论
02.财税法学
03.金融法学
04.竞争法学
05.企业与公司法学
06.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学
其考试科目如下: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202俄、203日、253法、254德任选一门
648经济法学
871法学综合卷
注:考试科目③满分为150分,内容涉及5个部分,每个部分30分:经济法总论;财税法学(含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学(含银行法、证券法、会计法);竞争法学(含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企业与公司法学。 考试科目④法学综合卷考试内容包括:宪法、行政法、刑法、刑诉、民法。
一、北京大学经济法学考研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学生多不多?
最近几年法学考研很火,特别是北京大学这样的名校。北京大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填空、简答、判断分析、论述 一、经济法产生的客观基础: (一)、市场失灵: 1、市场的不完全。 2、市场的不普遍 3、信息失灵 4、外部性 5、公共产品 6、经济周期 (二)、政府失灵 1、政府运行效率低下 2、政府过度干预 3、公共产品供应不足 4、政府不受产权约束 5、预算分配偏离社会需要 6、权力寻租
(三)、经济法在克服市场失灵中的作用 1、直接限制市场主体的私权 2、直接改变市场主体的利益结构 3、公共利益优势和远视优势
(四)、经济法在克服政府失灵中的作用 1、对干预程序的规范 2、对干预方法的规范
3、对干预领域和干预方面的规范 4、对干预责任的规范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 (一)、市场主体调控关系
(二)、市场秩序调控关系 (三)、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四)、社会分配关系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以相应的经济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结构具有双重性
(三)、经济法律关系是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明显的国家意志性的社会关系
四、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经济法主体,是指依法参加经济法律关系,并因此享有经济法上的职权或权利,承担经济法上的职责或义务的当
《经济法学》
《经济法》课程教学大纲(二号黑体)
一、课程基本信息(小四号黑体)
1030014/ 1030183/ 2030024/ 2030033/ 2030042/ 课程代码 课程性质 必修课/限选课 课程名称 课程英文名称 总学时数 学 分 开课单位 适用专业 64/48/32 4/3/2 经济法 ECONOMIC LAW 周4/3/2 学 时 讲课学时 60/45/30 实验学时 上机学时 习题课学 时 经济法学院 法学与非法学 先修课程 法理学、民法学 选用教材 《经济法教程》,顾功耘,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主要教学 参考书 《经济法》,杨紫煊,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考核方式 开卷 本课程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法学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是法科学生必修课,对于学生构建完整的法学知识体系必不可少。 本课程在 专业课程 体系中的 地位和作用
二、教学安排及方式
总学时 64 /48/32 学时,讲课 60/45/30 学时,实验 4/3/2 学时。
学时分配表:
教学环节 教学时数 课程内容 第一编 第二编 第三编 第四编 第五编 第六
《经济法学》案例:
《经济法学》案例: 1、外方A企业与中方B企业签订协议成立合资经营公司C。各出资15万元,以30元为注册资本。当年1月29日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审批。3月9日C公司召开首次董事会形成关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决议:承包单位为B公司,约定承包期是九年,平均每年上交两万美元给外资方,承包结束之后C公司的外资方的全部股本资产归中方投资者。合同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后来A企业要求B企业履行合同并请当地政府协调未果,于是提起诉讼要求C公司返还合资资产,要求B企业支付承包费,并承担违约责任。在承包期期间,B企业和C公司因在法定期限内未年检已经分别于01年和02年被吊销营业执照,C公司在A企业起诉时尚未进行清算。 问:(1)本案中合营企业的发包合同是否有效?
(2)法院是否应该支持A企业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1)合营企业发包合同无效。
按照法律规定,C公司成立后,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经营范围内并按合营合同的约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从C司关于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以及与B企业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的内容可以认定,该承包经营合同实质上
4、某国有酒厂2003年全年度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销售成本4000万元,销售税金及附加40万元。此外,还有其他收入200万
2022年南京大学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
目录
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一) (2)
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二) (7)
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三) (11)
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四) (14)
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五)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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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南京大学法学院928经济法专业综合一(经济法学、民法学、商法学)之《经
济法》考研强化班模拟题及答案(一)
注意:①本试题所有答案应写在答题纸上,不必抄题,写清题号,写在试卷上不得分;
②答卷需用黑色笔(钢笔,签字笔,圆珠笔)书写,用铅笔、红色笔等其他颜色笔答题,
试题作废;
③答卷上不得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特殊符号或者标记,否则按零分处理;
④考试结束后试题随答题纸一起装入试题袋中交回。———————————————
经济法1 《新编经济法教程》
经济法授课教师:王颜颜 授课教师: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8860076(小灵通) (小灵通) 42056805(QQ) (
前言1 2 3经济法课程的内容
教学难点和重点
课程设置的目的
4
教学环节及课程考核体系 教学环节及课程考核体系
经济法课程的内容总论: 总论: ——经济法原理 经济法原理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 分论: 分论: —— 外商投资企业法 —— 个人独资企业法 —— 合伙企业法 —— 公司法 ——证券法 证券法 ——合同法 合同法 ——工业产权法 工业产权法
教学重点及难点教学重点是经济法律关系,合同法,公 教学重点是经济法律关系,合同法, 经济法律关系 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工业产权法。 司法,证券法,合伙企业法,工业产权法。 教学难点是经济法律关系, 教学难点是经济法律关系,公司法和证 经济法律关系 券法。 券法。
《经济法》课程设置的目的 经济法》 结论: 结论: 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的在于: 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的在于:使同学 们能够理解并掌握经济管理实务中的一些 基本法律问题, 基本法律问题,并根据法律规定分析和解 决实际法律问题。 决实际法律问题。
《经济法》基本教学环节及课程考核体系 经济法》
经济法
1经济关系是人们在物质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2中国经济法有关确立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他经济实体的经济法律地位,以及调整他们在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总称 3经济管理关系是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具体制度和方式、方法。
4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是指国家调节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根据经济法的规定在经济法主体之间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广义上的经济法主体: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即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依法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6经济法律关系客体:一般是指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和目的,是经济法主体参与经济法律关系所追求的目标。
7个人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8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通过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共担风险的企业组织形式 。
9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 10集体所有制企业:是指以生产资料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独立的商品经济组织。
11资产评估是指
经济法
经济法大题,案例总汇,书后案例答案 来源: 禹慧璠、(力嘉)的日志
大题案例考点: 第一题:
合同法的内容(合同的成立、担保(哪种方式)、条款的效力以及违约责任) 第二题:
*破产法:破产债权数额、财产分配顺序、具体每个人分得多少(算) 第三题:
合伙企业法(合伙人清偿责任、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各个合伙人对于企业债务的分担比例、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 第四题: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2种)发起、募集、(哪种方式、是否成立) 经济法学案例总汇
第二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例1:
2000年1月15日,甲某出资5万元设立A个人独资企业。甲聘请乙管理企业的事务,同时规定,凡乙对外签订标的额超过1万元以上的合同,须经甲同意。2月10日,乙未经甲同意,以A企业的名义向善意第三人丙购入价值2万元的货物。2000年7月4日,A企业亏损,不能支付到期的丁的债务,甲决定解散该企业,并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7月10日,人民法院指定戊作为清算人对A企业进行清算。经查,A企业和甲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情况如下:
(1)A企业欠税款2000元,欠乙工资5000元,欠社会保险费用5000元,欠丁10万元;
(2)A企业的银行存款1万元,实物折价8万元;
经济法
第十章
1、商业银行:是指依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2、金融:是货币资金融通的简称,它是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中心的各种形式的信用活动以及在信用基础上组
织起来的货币流通。
3、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4、货币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实现一定的经济目标而确立的组织、管理、调控、干预社会信用量的一种金融措施。
5、政策性银行:是指主要由政府创办或者担保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经营政策性贷款业务的银行机构。 6、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是金融监管机关依法对金融机构和金融活动进行直接限制和约束的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1、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职能。 (1)发行的银行 (2)银行的银行; (3)政府的银行
2、简述商业银行设立的条件。 (1)章程;
(2)法定的注册资本额:全国性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农村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