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案例
“公司担保案例”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公司担保案例”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公司担保案例”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担保案例
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河南汇通集团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等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郑民四初字第17号
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23号院200号楼。
法定代表人关湘平,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玉璞,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孙国战,河南世纪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河南汇通集团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漯舞路106号。
法定代表人郭号召,董事长。
被告郭号召,男,汉族,1958年4月1日出生,住河南省漯河市漯舞路106号。
被告王心刚,男,汉族,1973年5月17日出生,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泰山南路11号院4号楼1单元33号。
被告赵宝辉,男,汉族,1971年10月15日出生,住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院28号楼44号。
被告河南仁和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漯舞路48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军,董事长。
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漯河郾城支行。住所地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与太行山路交叉口东南角。
担保法案例
篇一:担保法案例分析
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 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
2、 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期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 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4、 若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8月5日。
5、 若丙书面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10月5日。
1、正确。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错误。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
限作为变动,
担保法案例
案件基本情况:
2007年10月18日,一审原告贺兰支行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称,2007年6月1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由原告给被告宽代公司贷款200万元,期限十二个月,月息8.2125‰。抵押物为被告烨达公司名下位于宁夏固原市试验区建业路的土地使用权、厂房;保证人为烨达公司、宋志敏、李淑萍、陶立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发放后,因被告宽代公司现经营停止,宋志敏涉嫌职务侵占,去向不明,保证人烨达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按期偿还贷款已存在较大问题。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该事实符合解除借款合同的条件,
原告故请求判令:1.依法提前解除原告与被告宽代公司的借款合同;2.判令被告宽代公司偿还贷款本金195万元、利息59824.51元(截止2007年10月9日)、律师代理费3万元,合计2009824.51元及贷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3.如被告宽代公司不能偿还贷款本息,依法判令原告对被告烨达公司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4.依法判令烨达公司、宋志敏、李淑萍、陶立新承担连带保证责任;5.诉讼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一审被告宽代公司、宋志敏辩称,2007年7月宋志敏外出追债,并未逃逸,如追回外债就可归还
担保物权案例分析之混合担保(二)
【 论坛“看”法】开 讲 啦!! 担保物权案例分析之混合担保(二)
总第23期 2016年2月26日
上一期的“论坛看法”和大家一起分享了在同一物上设立多个抵押权的共同抵押的情况。这一期“论坛看法”将通过四个小案例和大家一起分享担保物权中的另个一重要内容混合担保。
混合担保的概念
同一个债,既有物保(抵押、质押),又有人保(保证),称为混合担保。
混合担保的问题是,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按什么规则来行使其抵押权、质权和保证债权。混合担保规定在《物权法》第176条、第194条第2款和第218条。下面通过四个小案例予以说明。
【例1】
甲欠乙100万。甲以自己价值90万的汽车设立抵押权,丙用价值100万的汽车提供质押,丁提供保证。现甲不履行到期债务,那么乙应当如何履行自己的权利?
(1)在此案例中,如果有约定,则约定优先(合同意思自治,按合同约定优先)。可以共同或分别与债权人乙约定,抵押人甲、质押人丙、保证人丁承担担保责任的顺序与份额;
(2)比如,可以约定,当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乙应先要求丁承担100万的保证责任;也可以约定,当甲不履行到期债务时,乙应先要求丙、丁分别承担50万的担保责任。
担保法案例题
(四)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块空白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担保,双方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在该片土地上建设商用楼房,并将该楼房出租给若干个体户。后甲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此时,楼房租赁合同也已到期。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2000,83)关于甲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商用楼房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该行为无效,因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置、变更抵押物
B.该行为有效,因为抵押人可以依法使用抵押物
C.该行为效力未定,在抵押权人追认后有效
D.该行为无效,因为抵押人无权使用抵押物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设定抵押权之后抵押物的使用。《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权之后的抵押物没有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正常使用但不能任意处分,抵押土地之上建设商
担保法案例题
(四)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双方约定,甲公司以自己的一块空白场地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贷款担保,双方订立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登记手续。抵押合同订立后,甲公司在该片土地上建设商用楼房,并将该楼房出租给若干个体户。后甲公司无法按期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此时,楼房租赁合同也已到期。
根据上述事实,回答下列问题:
1.(2000,83)关于甲公司在该土地上建设商用楼房的行为,正确的说法是()。
A.该行为无效,因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置、变更抵押物
B.该行为有效,因为抵押人可以依法使用抵押物
C.该行为效力未定,在抵押权人追认后有效
D.该行为无效,因为抵押人无权使用抵押物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设定抵押权之后抵押物的使用。《担保法》第33条规定,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设定抵押权之后的抵押物没有转移占有,抵押人可以正常使用但不能任意处分,抵押土地之上建设商
担保法案例分析
担保法案例集锦~
甲、乙于2001年10月5日签订一借款合同,丙作为担保方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合同约定乙的还款日期为2002年2月5日,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2001年12月1日,甲、乙双方经协商将还款期延至2002年4月5日,并通知丙,丙对此未置可否。2002年5月1日,甲因乙未按期还款而首次要求丙偿还借款本息。根据上述案情,请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
1、 就保证范围而言,丙对本金的利息不承担保证责任。
2、 由于丙对延期还款期未置可否,故丙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 根据约定的保证方式,甲应该先向乙主张权利后才能向丙主张权利。
4、 若丙不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8月5日。
5、 若丙书面同意变更还款期,则甲向丙主张权利的保证期间止于2002年10月5日。
1、正确。根据合同约定,到期未还由丙对借款本金500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2、错误。根据《担保法》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为变动,未经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一般担保公司的区别
.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一般担保公司的区别
我们在投资P2P过程中发现,项目的担保公司有两种,一种是融资性担保公司,一种是一般担保公司。那么,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一般担保公司有何区别?P2P 平台与担保公司合作的项目,我们在投资过程中又该注意什么?
融资性担保公司与一般担保公司的不同点:
1注册资本不同
一般担保公司只要五十万以上,融资性担保公司金额较大,一般在五千万甚至一个亿以上(最低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设立条件不同
一般担保公司依据《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审批条例的规定即可获得经营手续和资格。
融资性担保公司则需经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经营许可证”,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获取经营资格。
3业务范围不同
精选文档
.
从上表我们能看到,融资性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一般担保公司的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中需注明兼营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业务)。而一般担保公司不能从事融资性担保公司能从事的贷款担保、项目融资担保等业务。
目前,我国融资性担保公司主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一般与银行合作替借款人担保,如果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由融资性担保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一般担保公司一般主要做资金过桥、短期借贷业务,就是俗称的高利贷。
4担保杠杆不同
融资性担保公司的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
担保公司个人述职报告1 在公司领导和全体同事帮助下,开始适应工作,并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努力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提高自己对所处行业的高度责任感,发挥自己的能力,努力为公司创造更多的价值。 (一)基本情况
入职以来,我认识到自身的工作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不够,需要不断的加强学习,特别是对业务上的知识,经过半年多的学习和锻炼,自己在工作上取得一定的进步。从开始的什么都不懂,逐渐学习了解担保行业相关事项,了解工作开展的过程,学习怎样与客户打交道,怎样在坚持工作原则以及维护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灵活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细节问题。自进公司以来,在学习的同时也开展了工作。 (二)树立风险意识
担保是高风险行业,对于从业人员除了要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以外,还必须要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自己在这方面的经验和知识都还很欠缺,因此,我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重视自身的学习。一方面加强从书本上学习,多向公司领导、同事请教,多学多问。在工作和生活中留心关注财政金融、相关部委的政策,
及时掌握经济领域的新动向。公司从事的是高风险行业,如不加以防范,就会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失。在工作中务必加
强保前调查核实,从源头上严把风险关,认真做好
担保公司及其设立流程
担保公司设立流程
一、担保公司成立条件
1.设立信用担保机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其中实物不超过20%;
2.从事担保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国家发改
委认可的从业资质,或具有2年以上从事金融业务的工作经历。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5年内无经济犯罪记录;
3.有科学、规范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相应的内部风
险控制机构;
4.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经营范围不得涉及银行及非银行的金融业务;
6.不得以会员制募集担保资金;
7.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设立担保公司流程
(一)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请
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审核(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审批→下达批复→申请人
(二)设立注册资金一亿元以上的担保机构或跨省
区经营的担保机构:申请人(法人、自然人)到工商部
门预核名-→以经工商部门批准预核名的信用担保机构名义,向市中小企业局提出成立信用担保机构的申请→受理→初审(中小企业处)→报委领导签发→上报国家发改委审批→转批复(市中小企业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申报材料:
设立注册资金1亿元以下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
均使用A4纸。
1.各股东签字的成立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