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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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知识问答
一、订立劳动合同能收取押金、扣留身份证吗?
案例: 曲某应聘到某四星级酒店做服务员,上班的第一天在办入职手续时,人力资源主管按照酒店的规定要求曲某交纳一千元押金后领取工作服,并将身份证交公司保管。曲某不明白酒店为什么有这样的规定。人力资源主管解释说,因为餐饮行业服务员流动性较大,有些人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不打,工作服也不退,所以酒店也是没办法才制定这样的规定。曲某问酒店的做法合法吗? 法律分析: 酒店的做法是违法的,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也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用人单位如果担心发生员工给单位造成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就离职的情况,应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来解决,而不能简单地采用收取抵押金的错误方式。
二、用假学历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案例:“北大假博士”刘某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按照博士待遇支付给刘某4万元安家费,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刘某到郑州航院上班后,学院发现刘某的工作表现很一般,学生反映也不好,郑州航院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受骗遂向公安局报案。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决刘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4000元。在本案中,刘某签订的劳动
越南法律之劳动法
越南法律-劳动法
越南法律之《劳动法》(一)
2007年06月21日 20:40
序言
劳动是人类创造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价值最重要的活动。有效率高质量和高效果的劳动,是国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劳动标准,使用和管理劳动的原则,有助于推动生产。因此其在社会生活和国家法律系统中占有重要地位。
继承和发挥我国自1945年8月革命至今施行的劳动法律,劳动本法是越南共产党更新方针之体制化,是1992年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关于劳动法规,关于劳动使用和管理规定之具体化。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就业权、利益和其它权利。同时,保护劳动使用之合法权利和利益,为保障劳动关系之和谐和稳定创造条件,有助于发挥脑力劳动者、骿力劳动者和劳动管理人员的创造性和才能。旨在推动劳动、生产和服务的效率、质量与社会进步,劳动使用和管理之效果。为推动国家工业化、现代化,为争取国富民强、创造公帄、文明社会事业作出贡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劳动法调整作工领薪劳动者和劳动使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和直接与劳动关系有关之社会关系。
第二条:
劳动本适用于根据合同劳动的所劳动有者及使用者劳动的一切经济成份,一切所有制的每个组织和个人。
劳动本法亦适用于职业学徒,家庭佣人和劳动
3.0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
(1995年8月17日 总工会〔1995〕12号)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
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监督; 2.实事求是; 3.依靠群众;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第四条 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各类专业监督检查,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执
行。
第五条 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方面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参与调查处理; 3.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4.要求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5.支持职工依法举报、控告; 6.舆论监督。
第六条 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1.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3.02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试行办法
(1995年8月17日 总工会〔1995〕12号)
第一条 为履行工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各级工会依法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的有组织的
群众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监督; 2.实事求是; 3.依靠群众;
4.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
第四条 有关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等各类专业监督检查,已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按规定执
行。
第五条 工会在进行劳动法律监督方面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2.参与调查处理; 3.提出意见要求改正; 4.要求政府劳动监察部门处理; 5.支持职工依法举报、控告; 6.舆论监督。
第六条 工会有权对用人单位的下列情况进行监督:
1.执行国家有关就业规定的情况;
2.执行国家有关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情况; 3.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
_劳动三权_构筑现代劳动法律的基础_程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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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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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与劳动法
劳动关系法资料自考
浙江省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试题
课程代码:06089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生效的时间是( )
A.1995年7月5日B.1994年7月5日
C.1995年1月1日D.1994年1月1日
2.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21世纪我国的劳动立法?( )
A.《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B.《失业保险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D.《工伤保险条例》
3.以下有关国际劳工组织知识的陈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国际劳工组织成立于1919年
B.中国在解放前没有参加国际劳工组织
C.国际劳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际劳工大会
D.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
4.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
A.对人的适用范围B.对物的适用范围
C.空间上的适用范围D.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5.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 )
A.拒绝执行B.提出批评
C.检举D.控告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
劳动法律法规依据汇总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01修正)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劳动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 ? 残疾人就业条例 ? 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 ? 企业劳动争议协商调解规定 ? 社保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社保法规
? 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 ? 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全国统一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
续制度
? 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主席令第65号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主席令第70号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
劳动法案例
1.孙某被某私营快餐店招聘为厨房勤杂工,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一日孙某正在厨房埋头洗碗,被正在与顾客争吵的本店一名服务员韩某用菜刀误伤,经公安机关认定为轻伤。孙某住院治疗20天,花费医疗费7000余元。孙某要求快餐店支付医药费,快餐店拒绝支付。理由是与孙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又是韩某所伤,应由韩某支付医疗费。孙某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认定工伤,由快餐店支付医疗费用。 问题:
(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受理此案? 为什么?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能否支持孙某的请求?
答案:(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受理此案,因为孙某与快餐店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不论是否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符合我国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的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支持孙某的请求,因为孙某是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应享受工伤待遇。
2. 李某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其中有一条款规定:“鉴于宾馆服务行业本身的特殊要求,凡在本宾馆工作的女性服务员,合同期内不得
劳动法案例
《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案例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概述
例1:小张从乡下进城打工,经人介绍,在一户人家从事家庭保姆工作干了3个月后,不张发现雇主并未提供原来承诺的条件和待遇,此外还经常布置不属于她的工作。因此,小张决定不干了,要求雇主支付双方约定的报酬,雇主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 问:小张与雇主是否是劳动关系?
? 答:家庭保姆不属于劳动者的条件 ? 双方的雇佣关系不是劳动关系 ? 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 ? 双方为劳务关系
? 双方纠纷属于民事纠纷 ? 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例2:在校学生从事勤工助学,与用单位之间是不是劳动关系?
? 答:《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校生利用业
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 由此分析——在校学生从事勤工助学,与用单位之间不是劳动关系 ? 但为保护大学生,各地又有一些规定,如北京市 《北京地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活动规定》
例3:在校大学生李某经常利用课余时间到附近的饭店打工。为了积攒下学期的学费和生活
费,李某打算暑假期间留在饭店打工,并要求该饭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遭到饭店的拒绝。
问:李某的要求合理吗
劳动法案例
六、案例分析题
1、2002年5月,林某不愿意继续上学,就离家出走,到某县城去打工。林某在一家餐厅找到了工作,主要是帮助厨师做一些杂活。因为林某年级幼小,只有15岁,所以餐厅经理同与讲好,比别人的工资要少30%,林某表示同意。餐厅的工作十分辛苦,并且因为林某年级小,常常受到欺负,因此觉得难以忍受,于是林某向经理提出辞职,但是经理说如果要提前辞职就要缴纳违约金500元,林某必须要干满约定的期限。林某于是给家里写信,叫父母领自己回去。林某的父母来到县城要领林某回去,餐厅经理仍然不放人,称要放人就先交500元违约金。 试着分析:
(1)林某能够成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吗?
答:本案件中,不能够。因为李某尚不满16岁,没有劳动法上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林某需要缴纳违约金吗? 答:不需。劳动合同本身无效。
2、2003年2月,李某刚好满15岁,中学毕业后李某即外出打工,并于同年与一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后厂长屡次不满意李某的工作能力,多次调动李某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