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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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为了外来车辆能安全有序地进出公司大门,管理好大门及道路两旁车辆停放井然有序,控制好公司内货物的流失,特制定本规定,请遵照执行: 一、
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大门,必须先停车,做好登记工作,然后再进入库区
进装或卸货,并与保安说明说清所带进带出的货物名称及数量。 二、
进入库区的车辆必须减速慢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公里,需开票时
应依次靠边停放,确保道路及大门出口处畅通无阻。 三、
营业性闲散车辆不得在库区滞留过夜,如遇特殊情况时,因经得市场有
关管理人员的同意,并出具相关同意证明材料,方可停留过夜,但驾驶人员不得留守公司内过夜。 四、
如因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在公司长期停放车辆过夜的,除需经市场公司
有关管理人员同意外,还另需支付停车费(此项收费根据市场行情,可作相应调整),并在门卫做好登记后,方可停放在指定位置。 五、
经公司同意停放的车辆,停放车辆时,要听从公司保安人员的管理,服
从车辆停放位置的按排,按公司道路两旁指定地点停放,不得停放在货场或场地过夜,不得乱停乱放,影响其它车辆的进出。 六、
车辆提货时,应自觉依次排队等候,不准争先恐后、任意插队,造成堵
车。 七、
车辆出门时,应主动停车,递交出门证,并接受保安人员的上车检查核
对,准
工厂进出园区管理规定
工业园进出园区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对进出人员的管理,明确管理责任,树立公司形象,特作如下规定:
一、人员的进出:
1、工厂所有员工从侧门人行通道进出工业园区必须佩带厂牌,以便门卫识别身份,给予放行。
2、因业务来往,外来人员须进出公司的,如供应商、媒体记者、软件公司等,由保安员电话通知被访者确认身份,同时保安员需告知媒体记者严禁在工厂内部拍照,方可进入。
3、对于没有预先通知及联络的客户作为外来访客,必须凭有效证件一律填写《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门卫则必须做到人来登记,人走登记,保证外来人员进出公司时间的准确性。
4、对清洁承包商、废品收购等各类相对固定的人员,请各厂提供其有效证件复印件及相片二张,由行政部统一派发出入证。
5、招聘新员工时,由厂方相关人员到厂门外确认其应聘者身份后,排队带入园区。
6、所有外来人员一律要佩戴来访证,外来人员出厂时,应交回公司发放的临时来访证,门卫应检查其携带的物品,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对于任何外来人员,门卫都应履行上述要求,监控到位。不得在未经确认的情况下私自放行,否则将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7、深圳总部出差人员一律在大门口下车,凭工作证进入工业园。 二、车辆的进出:
1、进入园区的所有货车(含人货车、的士头及
xx园区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随着社会的发展,各单位业务水平的提高,园区车辆日益增多,各客户单位作业车辆停靠越来越困难,为缓解园区通行压力,同时加强园区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创设安全、文明、和谐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客户单位日常工作的高效、协调运转,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车辆出入管理
1、车辆一律凭“通行证”进出园区。车辆通行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车、证应与申领登记保持一致。出入园区时须将“通行证”放在明显位置,以便查验。
2、车辆进入园区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遵守园区内各项禁止标志,礼让三先,不抢道占道,不鸣喇叭,不随意停靠阻碍交通。
3、持证车辆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带入园区,严禁车辆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二、车辆停放管理
1、园区内主通道严禁随意停放车辆,各车辆应按客户自有卸货区域停靠,自觉接受保安人员的指挥。
2、园区内日间只允许作业车辆进入,按照各单位月台卸货口数量放行作业车辆,其余车辆请按规定于库区外等候。非作业车辆严禁长期停靠在园区,一经发现保安人员有权劝离该车辆。
3、园区内各客户单
工厂进出厂管理规定
篇一:进出厂管理规定
厂区出入管理暂行规定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出入厂管理,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外来办事人员、各种车辆以及进出厂物资的管理。 三、人员出入 1、公司内部人员出入
(1)进入公司时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拖鞋、背心或短裤进入;严禁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及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
(2)内部员工出入时应主动出示公司统一办理的工作证,门卫例行检查时应主动配合。
(3)未佩戴工作证的员工经同事或领导证明确属公司员工的,应主动在门卫处《内部员工无证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并按公司相应规定进行处罚。
(4)员工在厂区期间应按要求佩戴工作证,未佩戴工作证的应主动接受巡查人员的询问并配合巡查人员作好记录。
(5)如有随行的外来人员填写来客出入证方可进入。
(6)正常上班时间需要外出的公司员工,凭外派公出单或派车单方可离开公司(遇突发情况酌情处理)。
(7)班中如有请假人员,请假手续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可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请假证明出厂。
(8)工作证未随身佩带的,处罚10元/次。 2、来客来访人员出入
(1)来访人员进入公司时门卫应主动问好,询问来访人员的身份、来访事宜、并指导来访人员进行来客登记,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 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 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单位用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厂区机动车辆的停放及车棚车辆存放的规范化管
理,确保厂区内车辆管理有序,保障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种车辆的停放管理。
第三条 保卫部负责划定各种车辆停放区域并设立停车标示牌;负责
对本公司车辆停放的检查和考核;负责对外来车辆的停放指挥和纠察;对车棚管理员监督管理和考核。
第二章
第四条 车辆停放区域划分: 车辆停放管理
1、公司小车停放在新办公区东面停车区域,晚上或雨雪天进入车库停放。
2、公司班车停放在车队北面马路边停车区,上下班接送员工应停放在公司东门广告牌处停车区域,停放位置不能挡住哨位视线和阻碍车辆、人员通行。
3、公司所有货车停放在车队院内。
4、公司装卸叉车停放在八分厂西门处。
5、公司装卸铲车停放在锅炉房煤场处。
6、公司员工上下班自行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公司东大门外设定的车棚内,未经批准禁止进入公司。
7、外来小车一律停放在公司小车停放区域,由业务部门接待人员
单位用
通知停放在规定区域。
8、外来货车由接待部门指定临时停车点,但不得妨碍其它车辆和人员通行。
9、出租车一律不得进入公司内,特殊情况须经批准可以例外。
10、保卫部安排专人在集团办值班,指挥车辆停放到指定位置。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 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 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 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 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校园车辆管理规定
1. 校园车辆通行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进入学校范围内的车辆必须
服从学校门卫保安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2. 车辆出入校园必须减速缓行,不得高速行驶和按高音喇叭,不得
在通道和禁止停车的地方停放,进出时限速5KM/H以下。
3. 学校车位只供本校车辆和职工私家车上班时使用,外来车辆禁止
入内,将车在门卫保安指引下有序停放在校门外的特定区域。确因工作需要,外来车辆须进入学校的,必须先到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再于放行,并停放在指定车位。
4. 车辆停放后,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
5. 不得在停车位和校园内修理及清扫车上的杂物,禁止上班时间洗
车,漏油、漏水车辆不许进入。
6. 配有专用车库或车位的车辆,应对号停放。自行车、电动车、摩
托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区域。
7. 为保证校园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和交通秩序,进入学校的一切人员
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果皮和纸屑及清扫车上的垃圾,车辆不得车越车位或跨位停放,更不能停于道路上。
8. 未按《校园车辆管理规定》执行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
罚。
9. 私家车应与学生措时进出校门,进入学校的车辆应在上午7点前
下午1点(2点)前进校,中午下午放学应在学生离校后,离开学校。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1、车辆进入园区须持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真实有效的停车卡(凭证),按指定的线路行驶,直线段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进入地下车库或园区拐弯处(包括别墅路段)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2、车主或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园区或停车区域的指示标志要求,如出入口、限高、限速、行车路线、停车线、禁鸣等。
3、进入园区的车辆须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按指定路线进入停车区域,私家车位须对号停放,其他停车的车辆须按规定停放,不得跨位泊车(在两个车位间泊车)或一个车位泊多辆车。
4、车辆停放后,须配合车辆管理人员做好车辆的检查记录,车主离开时须锁好门窗,设定好车辆的防盗系统,带走停车卡及贵重物品,防止物品丢失。 5、车位使用人及车位所有人为该车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做好区域内防火安全工作。
6、本园区提供车辆泊车场地,不负责车辆及车辆上物品的保管,车主须自行办理有关车辆的保险,车辆及车上物品意外受损或丢失,由车主自行负责。 7、园区内严禁修车、试车、练车、洗车,停车区域内严禁加油、动用明火。 8、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枪支等违禁物品的车辆进入,如车主瞒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除当事人负责外, 物业服务中心将上报公安、司法机关。 9、严禁在单元门前、园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