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指导原则”相关的资料有哪些?“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指导原则”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体外诊断试剂临床评价指导原则”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附件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承载了产品预期用途、检验方法、对检验结果的解释、注意事项等重要信息,是指导使用者正确操作、临床医生准确理解和合理应用试验结果的重要技术性文件。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的有关要求,对体外诊断试剂产品说明书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撰写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编写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提供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说明书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专业跨度大、方法学多样、临床预期用途各异,产品的说明书内容不尽相同。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预期用途编写说明书,以便关注者获取准确信息。
一、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格式
××××(产品通用名称)说明书
【产品名称】
【包装规格】
—1—
【预期用途】
【检验原理】
【主要组成成分】
【储存条件及有效期】
【适用仪器】
【样本要求】
【检验方法】
【阳性判断值或者参考区间】
【检验结果的解释】
【检验方法的局限性】
【产品性能指标】
【注意事项】
【标识的解释】
【参考文献】
【基本信息】
【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产品技术要求编号】(或者【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编号/
体外诊断试剂 - 相关指导原则的统计学
一、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申报资料指导原则 (3) 统计学分析
① 数据预处理、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第三方验证以及是否纳入最终数据统计、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处理、研究过程中是否涉及对方案的修改。
② 定性结果的一致性分析
阳性符合率、阴性符合率、总体符合率及其95%(或99%)的置信区间。以交叉表的形式总结两种试剂的定性检测结果,对定性结果进行四格表卡方或kappa检验以验证两种试剂定性结果的一致性。 ③ 定量值相关性和一致性分析
用回归分析验证两种试剂结果的相关性,以y=a+bx和R2的形式给出回归分析的拟合方程,其中:y是考核试剂结果,x是参比试剂结果,b是方程斜率,a是y轴截距,R2是判定系数,同时应给出b的95%(或99%)置信区间,定量值结果应无明显统计学差异。
另外考虑到在不同的样本浓度区间试剂的性能可能存在一定差异,因此,建议对总体浓度范围进行区间分层统计,对不同浓度区间内的结果进行相关性分析以更好的验证两种试剂的相关性。
二、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定量检测试剂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 统计学分析
① 数据预处理、差异数据的重新检测或第三方验证以及是否纳入最终数据统计、对异常值或缺失值的处理、研究过程中是否涉及对方案
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试行) - 图文
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体外诊断试剂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征求意见稿)
为了规范和指导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制定本指导原则。本指导原则用于指导监管部门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体外诊断试剂》的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的评估,适用于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现场核查、生产许可(含延续或变更)现场检查,以及根据工作需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开展的各类监督检查。
在医疗器械注册现场核查、生产许可(含变更)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项目且不能当场完成整改的,对其申请不予批准,企业应全部符合规范及相关附录要求后,再对其申请予以批准;在生产许可延续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应当通知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延续。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关键项目不符合要求的,或虽然仅有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但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应当要求企业停产整改;仅发现一般项目不符合要求,且不对产品质量产生直接影响的,应当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1
检查项目 章条款 节 1.1.1 应当建立与医疗器械生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资料
[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
(准确度-回收实验)
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回收实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用于评估定量检测方法准确测定待测分析物的能力,结果用回收率表示。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有关标准,对采用回收实验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回收实验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回收实验的评价采用系统的概念进行描述。如特殊产品不适
[
用于本指导原则,可进行详细说明并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准确度评价。
三、基本要求
(一)回收实验的基本要求
1.操作者应熟悉待评价系统的操作。
2.编写系统标
体外诊断试剂命名原则的书写指南1
体外诊断试剂命名原则的书写指南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体外诊断试剂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其他替代名称。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品种繁多,同一品种可以有多种方法学或原理,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非常复杂,尤其是针对第三部分关于方法或原理的描述,对同一品种有的企业第三部分写的是方法学,有的企业写的是原理,同一方法学或原理的产品可能会出现几个名称,因此有必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原则进行细化,规范产品的名称,特制定此书写指南。
一、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
(一)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
该部分应明确被测物质的名称,被测物质的名称应当规范,建议与《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保持一致,如糖化血清蛋白,有的也叫果糖胺,应统一命名为糖化血清蛋白。一般情况下,在被测物质前面不需要加如“血清、尿液”等临床样本的修饰语。特殊情况下,该试剂盒适用的临床样本比较特殊时,可以在被测物质前加上修饰语,如检测脑脊液与尿中的总蛋白含量的试剂盒,被测物质的名称可以写为“脑脊液与尿总蛋白”。企业可以
体外诊断试剂命名原则的书写指南1
体外诊断试剂命名原则的书写指南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了体外诊断试剂通用名称的命名原则。体外诊断试剂的产品名称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第二部分:用途,如诊断血清、测定试剂盒、质控品等。第三部分:方法或原理。如果被测物组分较多或特殊情况,可以采用与产品相关的适应症名称或其他替代名称。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品种繁多,同一品种可以有多种方法学或原理,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非常复杂,尤其是针对第三部分关于方法或原理的描述,对同一品种有的企业第三部分写的是方法学,有的企业写的是原理,同一方法学或原理的产品可能会出现几个名称,因此有必要对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原则进行细化,规范产品的名称,特制定此书写指南。
一、体外诊断试剂的命名
(一)第一部分:被测物质的名称
该部分应明确被测物质的名称,被测物质的名称应当规范,建议与《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保持一致,如糖化血清蛋白,有的也叫果糖胺,应统一命名为糖化血清蛋白。一般情况下,在被测物质前面不需要加如“血清、尿液”等临床样本的修饰语。特殊情况下,该试剂盒适用的临床样本比较特殊时,可以在被测物质前加上修饰语,如检测脑脊液与尿中的总蛋白含量的试剂盒,被测物质的名称可以写为“脑脊液与尿总蛋白”。企业可以
体外诊断试剂文件培训
体外诊断试剂根据风险程度的高低分为第三类、第二类、第一类 命名原则是被测物名称+用途+方法或原理
生产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研制工作包括:主要原材料的选择、制备;产品生产工艺的确定;注册产品标准的拟定;产品稳定性研究;参考值确定;产品性能评估。为规范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了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细则,细则明确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组织机构、人员与质量管理职责
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应为相关的专业并按照本细则进行培训和考核,且不得互相兼任。组织机构需明确熟悉医疗器械相关法规和相关质量体系标准的管理者代表并至少有二名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员。
设施、设备与生产环境控制
厂房、设施与设备应当与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相适应。生产、研发、检验等区域应当相互分开布局应合理。仓储区各个区域必须划分清楚,保持清洁、干燥和通风,防止异物混入如需冷藏,应当配备符合产品要求的冷藏设备并定期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储藏温度。专门人员负责保管和发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具有污染性或传染性、具有生物活性或来源于生物体的物料。列出危险品清单,并制定相应的防护规程,其环境、设施与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安全规定。厂房应当按照产品及生产工艺流程所要求的空气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系列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目 录
1.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编制说明 2.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检测限 3.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线性范围 4.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可报告范围
5.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回收实验) 6.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准确度(方法学比对) 7.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精密度 8.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干扰实验 9.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稳定性
10.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参考值(参考区间)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指导原则
——编制说明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颁布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的
注册过程中要求提供申报产品的分析性能评估资料,产品性能评估是产品研发、制定产品标准等过程的重要技术支持研究过程,并可能对产品的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目前国际上对体外诊断试剂的性能评估通常是以美国临床实验室标准化组织(Clinical and Laboratory Standards Institude以下称为CLSI)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质控品(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物)(包括真实度控制品)、质控品(物)(简称校准品、质控品)是实现体外诊断试剂临床检测及监督检验结果准确一致的主要工具,也是保证量值有效传递的计量实物标准。校准品、质控品研究技术资料应包括产品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等重要信息,是指导注册申请人(简称申请人)单独申请注册校准品、质控品的重要技术性文件之一。
本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医疗器械标准管理方法》的相关规定。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临床化学国际联合会(IFCC)等有关体外诊断试剂方面的指南,对编写的格式及各项内容的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其目的是为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单独注册申报进行原则性的指导,同时,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体外诊断试剂校准品、质控品提供参考。
由于校准品、质控品种类多、范围广、临床使用重要性强且使用目的差别大,因此,申请人应根据产品特点及临床使用目的编写技术资料,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指导原则
可编辑
体外诊断试剂分析性能评估(准确度-方法学比对)
指导原则
一、前言
准确度评估资料是评价拟上市产品有效性的重要依据,也是产品注册所需的重要申报资料之一。定量检测方法的方法学比对试验是评估准确度的方法之一,可以与参考方法或临床公认质量较好的已上市产品进行比对。
本指导原则基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参考CLSI有关标准,对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的实验方法和数据处理
方法进行了原则性要求。其目的是为生产企业采用方法学比对进行准确度评估并准备准确度评估资料提供原则性指导,也为注册管理部门审核该部分分析性能评估资料提供技术
参考。
由于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发展速度快、专业跨度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根据体外诊断试剂发展的需要,适时对本指导原则进行修订。
二、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首次申请注册、申请许可事项变更的用于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产品。因体外诊断产品评价是将仪器、试剂、质控品、校准品等作为一个系统进行评价,因此
----------------------------------------------------------------
可编辑
方法学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