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简答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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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论述题
五、论述题
1、试述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及适用条件。
答: 1.决定维持。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2.决定限期履行。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取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3.决定撤消、变更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即行政复议机关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违法可以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适用依据错误;(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决定撤消,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可责令被申请人重新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 2、简述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公正原则的保障制度。1回避制度2合议制度3听证制度4调查制度。二,相对方参与的原则的保障制度。1表明身份程序2行政相对方有了解行政行为内容并要求说明理由的权利3听证程序和调查程序4行政相对方享有知道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如何采取救济途径的权利。三,效率原则的保障制度。1时效限制的规定2行为方式在时间上有先后顺序的规定3简易程序的适用 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行政法简答题和论述题_个人归纳
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彻于行政法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人们对行政法现象的抽象和概况,反映着当代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特点:
⑴普遍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行政立法、执法、准司法、监督等各个环节和各种行政法律关系之中。
⑵规范性。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各项行政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产生其他具体规则和原则的规范。有直接的约束力
⑶特殊性。反映的是行政法的基本矛盾和本质。 ⑷时代性。集中反映一个国家当时的行政法治精神观念。 ⑸基础性。反映着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 意义:
A、揭示行政法的主要矛盾和本质; B、界定行政法发展的框架和方向 C、指导和约束行政法的制定、解释、适用 D、确保行政法律体系的完整性、统一性 E、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可直接作为规范适用
六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要求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必需要取得法律的授权,并遵守法定权限、程序规则,并且要对行使权力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该原则包括的子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只有不实施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的行
行政法论述题及其答案
3、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②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③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④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通报批评。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④返还权益,恢复原状。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⑤停止违法行为;⑥撤销违法决定;⑦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⑧履行职务。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⑨纠正不当。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⑩行政赔偿。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
行政法简答及论述
历年简答题
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6)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 2.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4.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5.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某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出题点
复习指导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出题点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与这一原则相比,其他原则都处于从属、补充的地位。合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两个方面。
1.所谓法律保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法律保留的具体含义包括:
(1)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
(2)在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2.所谓法律优先,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优先的具体含义包括:
(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
(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
复习指导
行使;
(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二)合理行政原则
所谓合理,即合乎理性。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法律原则中所讲的合理,指的是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而不是十全十美的、尽善尽美的理性,即符合一个理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出题点
复习指导
司法考试行政法论述题出题点
(一)合法行政原则:
合法行政是所有行政活动必须遵循的首要原则,其他原则都可以被理解为这一原则的扩展与延伸,与这一原则相比,其他原则都处于从属、补充的地位。合法行政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法律保留与法律优先两个方面。
1.所谓法律保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只能在法律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法律保留的具体含义包括:
(1)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对此做出任何规定;
(2)在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为。
2.所谓法律优先,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均不得违背现有法律的规定。法律优先的具体含义包括:
(1)行政机关制定的任何文件、作出的任何决定都必须符合现有法律的规定,不得与其相抵触;
(2)对于法律授予的职权,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的程序、在法定的范围内
复习指导
行使;
(3)对于法律规定的义务与职责,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有效地履行或执行。
(二)合理行政原则
所谓合理,即合乎理性。合理行政原则指的是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做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法律原则中所讲的合理,指的是符合最基本的、最起码的理性,而不是十全十美的、尽善尽美的理性,即符合一个理
简答论述题
简答论述题练习
1.简述蛋白质的四级结构。基本结构与高级结构之间存在的关系如何?
答:蛋白质一级结构,又称初级结构,是指形成肽链的氨基酸序列,包括肽链中氨基酸的数目、种类&顺序等。一级结构的改变可使其二级结构和蛋白质的功能发生变化。
二级结构主要指主链的弯曲,即主链得构象,主要有α螺旋和β折叠。三级结构是已经具有二级结构的多肽链进一步折叠达到一定的形态。如果蛋白质是由二条或二条以上肽链组成的,而且这些肽链又是通过次级键而不是共价键结合在一起,那么这样的蛋白质具有四级结构,常见的为二聚体和四聚体。
2.简述RNA的基本种类及其结构与功能。
答:有mRNA rRNA和tRNA mRNA 蛋白质合成的直接模版 rRNA 参与组成核糖体,作为蛋白质生物合成的场所 tRNA 搬运氨基酸到核糖体,参与蛋白质的翻译 3.组成DNA、RNA的核苷酸有哪些?
答:组成DNA的四种核苷酸是dAMP dGMP dCMP和dTMP RNA的四种核苷酸是 AMP
自考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简答论述
前面带◆为历年考过的
第一章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
一、行政主体的含义及特征?
行政主体是指能以自己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能由其本身对外承担行政法律责任,在行政诉讼中通常能作为被告应诉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特征: 1.能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
3.由其本身对外就自己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相对人的含义及特征?
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主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即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特征: 1.是行政管理的对象
2.其权利、义务受到行政主体行政行为的影响
3.作为与行政主体的相对一方,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三、试论述行政法如何控制和规范行政权? 1.通过行政组织法、控制行政权的来源 2.通过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权行使的方式
3.通过行政法制监督法、行政责任法、行政救济法以制约行政权滥用
第二章 行政法的来源
一、◆试论述行政法法源的种类?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 5.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6.部门规章 7.地方政府规章 8.法律解释 9.条约与协定
第三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
论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论述行政法的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的起源及其涵义
(一)比例原则的起源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由德国首创,其源于19世纪德国的警察法学,由德国行政法学者托·迈尔首先提出,他主张“警察权力不可违反比例原则”。德国另外一位行政法学家弗莱那在《德国行政法体系》中曾指出“不可用大炮打小鸟”的名言来比喻警察行使权力的限度。后来,德国借由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将此原则概念化与体系化,并且从行政法位阶跃至宪法位阶。现在,比例原则已成为德国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控制的最有力的理论依据。
随着这一原则在研究和实践中的发展,其影响渐渐超越了警察法领域,也超越了德国的地理疆域。现在很多国家如法国、英国、美国、日本、荷兰、西班牙、我国台湾等也将其作为行政法的重要原则之一。
(二)比例原则的涵义
行政法意义上的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行使除了有法律依据这一前提外,行政主体还必须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方式来进行。行政法学中的比例原则具有实体和程序两方面的涵义。就实体而言,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行政权力的行使,不能给相对人造成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否则就不合比例。实体合比例主要是从价值取向上来规范行政权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合理关系。就程序而言,比例原则
电大西方行政制度简答论述题大全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在现代社会,共和制国家的政治制度具有那些特征?P4
答;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并由宪法和法律规定其任期。政府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享有选举权和其他基本权利等。
2.比较单一制和联邦制。
答:单一制与联邦制是国家权力结构的两种不同的组织形式,其差别主要体现于权力在纵向上的分配。单一制国家实行中央控制,地方政府在法律上只是中央的分支机构。联邦制国家的各个成员国政府则享有由宪法规定的自治权。
3、现代民主制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答:①宪法和法律均确认公民的民主权力和自由。
②许多国家其民主制的主要表现形式是议会制、普选制、两党制(或多党制)、文官制等政治制度。
③大多数国家的成文宪法都规定了政府的组织纲要,政府及其各部门权力的分配,各机关权力的范围,政府官员的任期、任命及选举方法,以及选民资格的确定和选民团体的构成。
④实行“多数统治,保护少数”的原则。在选举中获得多数选票的政党为执政党,允许反对党或在野党存在,但反对党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