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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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文件
邮银发〔2010〕964号
关于印发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区、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
现将《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分支机构要认真组织好《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培训使全行员工熟悉其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提高全行员工依法合规意识,进一步规范经营管理和业务操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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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分支机构对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处理标准,坚持原则。要加强对《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有章不循,违章不纠”现象。
三、 请各一级分行将各级机构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总行。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010-66858268
电子邮箱:yangjie@postmail.com.cn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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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金融从业人员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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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第七节 第八节 第九节 第十节
第十一节第十二节第十三节第十四节第十五节第十六节第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心得
《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
近段以来,联社系统开展了《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活动,通过自学和集中学习,使我进一步提高了对授权、人事、信贷、风险、会计出纳、重要空白凭证、计算机、印证、安保等工作的认识,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得到了加强,达到了开展此次教育活动的预期目的。下面是我对这次《处理办法》学习的体会:
自联社确定在信用社系统开展《员工违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活动以来,我能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联社机关搞好本次学习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有关规定,并做好笔记。通过学习,使我认识到,坚持规章制度,是农村信用社各项业务健康运行的保证,是防止各类案件和违规问题发生的首要条件。加强《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是贯彻执行上级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的基本保证。
近年来,全省联社系统虽然没有发生大的经济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但是一些违反规章制度的现象都有不同程度存在,员工学习教育不够深入、制度执行不够到位、在各项业务操作中仍存在不少隐患。作为一名员工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很多案件的发生,都是因为在执行制度上不够严格,不按操作规程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因此,系统地进行学习教育显得犹为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明确自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
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XX银行员工违规行为处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和全体人员遵纪守法、规范经营、防范风险,保障各项业务快速、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行规章制度应受到处罚的行为。对于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违规行为,应依据本办法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对于未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影响的轻微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违规处罚办法》给予扣分或处罚;对于案件发生的严重违规行为,应依据《XX银行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进行问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责任人,是指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人员,包括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
(一)经集体研究决定的违规行为,参加研究决定的主要负责人、持赞同意见的人为责任人,其中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
(二)领导和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下级人员违法、违规办理业务,发出指令的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
(三)下级人员明知领导和上级部门的行为是违规的,不制止、不报告,并参与违规活动,该下级人员同为主要责任人;
(四)领导和上级部门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依法合规治社,加强内部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惩治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河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相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违规行为是指河南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信社,下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省农信社相关制度,应受到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领导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是指:实施违规行为的当事人和其他对违规行为及后果起直接作用的人员。
管理责任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及后果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乡镇级以下(含)基层农信社机构负责人,和负有业务条线管理责任的各级农信社内设部门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
领导责任人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行为及后果负有领导责任的县级以上(含)农信社机构负责人,
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
其他责任人是指:对应制约、监督检查的工作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者知情不报,对违规行为及后果负有监督制约责
心得体会 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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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学习心得体会——童家信用社王荣安
近段时间,我县联社组织全体员工深入学习了《四川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利用工作之余,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使我更加提高了对信用社规章制度的全面认识,深刻理解到掌握制度、执行制度的重要性,现将学习心得简要汇报如下:
一、通过集中学习,看到了省联社惩戒违规行为的决心和力度,从内心更深刻的认识到,在从事日常工作的每一天、每一个环节,都必须在业务合规操作的要求下进行,决不能存在以感情代替制度,以相互信任代替约束监督,也不能单纯从发展业务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做到令方行、禁则止。目前还是有一部分员工需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不能一听到投诉就紧张,要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决不能放弃制度来迁就客户。
二、操作风险的人员因素主要是指因信用社员工发生内部欺诈、失职违规,以及因员工的知识、技能匮乏等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而引起的风险。为此,要以深入学习《河南省农村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为契机,不断进行行之有效的教育和培训。不仅要用规章制度约束员工,还要密切关注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
兴业银行杭州分行违规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节选)
第五节 违反会计结算、出纳、储蓄规章制度
的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七条 会计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在岗位设臵、人员配备、履行职责、重要岗位轮换等方面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未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原则设臵会计岗位,未按规定配备会计人员的;
(二)未执行印、押(压)、证分管分用原则的; (三)未按不相容岗位职责相分离、经办与授权相分离原则办理各类业务的;
(四)对营业机构会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等重要会计岗位,未按要求实行定期轮岗、轮换或安排强制休假的;
第五十八条 柜员管理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给予相关责任人员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警告至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2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或记大过至撤职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规定申请、审核、修改、增删柜员资料,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二)使用他人柜员号进入系统进行业务操作的; (三)柜员离职、调动、迁出、迁入、休假、轮岗、替班等岗位变动未修改柜员信息资料、未及时进行柜员级别的
设臵、修改、变动,造成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四)会计人员(包括出纳、柜面人员)之间未按规定办理交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预算执行审计
(一)违规调整预算
指政府或财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批准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金额,此外,未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的金额也计算在内。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规定: (1)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2)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决定。
(3)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按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另外,在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政府作出的决定,本级人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应当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预算执行审计
(一)违规调整预算
指政府或财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批准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金额,此外,未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的金额也计算在内。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规定:
(1)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2)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决定。
(3)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按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另外,在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政府作出的决定,本级人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应当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常见违规行为的审计定性和处理处罚依据 一、预算执行审计
(一)违规调整预算
指政府或财政部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预算,使批准的预算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经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金额,此外,未经批准动用的预备费的金额也计算在内。
审计定性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章规定:
(1)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方案必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乡镇必须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
(2)未经批准调整预算,各级政府不得作出任何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决定。
(3)各部门、单位的预算支出按预算科目执行,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剂使用的,必须按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报经批准。
另外,在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各级政府预算预备费的动用方案,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提出,报本级政府决定。
审计处理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调整预算,政府作出的决定,本级人大、人大常委会或者上级政府应当责令其改变或者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各级政府未经依法批准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