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的资料有哪些?“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发布单位】813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9-08 【生效日期】1993-09-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93年9月3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8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教学科研等活动,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和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物。 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以外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发布单位】81301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1993-09-08 【生效日期】1993-09-08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93年9月3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次会议通过1993年9月8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第一条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第二条 在本省管辖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教学科研等活动,必须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野生动物,是指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国家和省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下简称一般保护野生动物);我国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和经批准从国外引进的野生动物。 所称野生动物产品,是指野生动物的任何部分及其衍生物。
国家和省重点保护以外的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适用渔业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是1988年出台的,至今已经25年了。法律出台后,对于提高人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保护野生动物的种群繁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历经20多年,野生动物保护法有许多条文已经和现实有极大地不适应,亟需进行彻底修改。25年来野生动物保护法只是在2004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修改过,而且仅仅是修改一条。笔者从事多年的野生动物保护立法工作,我谈点个人对自然保护区法律法规问题的一点想法。
中国论文网 /1/view-3731139.htm
自然保护区是国家为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对具有代表性的不同自然地带的环境和生态系统、珍贵稀有动物自然栖息地及其他历史遗迹和重要水源地筹划出界限加以特殊保护的自然地域。自然保护区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还须把科研、教学、旅游和生产结合起来,统一经营管理,使之成为以自然保护为主的科学实验、生产示范和旅游的基地。保护区可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1985年国务院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条说到:“自然保护区是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进行科学研究的重要基地”。1994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里面定义:是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
www.powerpigs.net猪场动力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保护法(专家建议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动物防疫与医疗 第一节 动物防疫 第二节 动物医疗
第三章 野生动物的法律保护 第四章 经济动物的法律保护 第五章 宠物动物的法律保护 第六章 实验动物的法律保护 第七章 其他动物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马戏表演用动物的保护 第三节 影视、广告拍摄用动物的保护 第四节 体育竞技动物的保护 第五节 特殊工作动物的保护 第八章 动物运输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大型动物铁路、公路、水路和航空运输的特殊规定 第三节 小型动物运输的特别规定 第九章 动物屠宰的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猪场动力网收集整理,您养猪的好帮手!
www.powerpigs.net猪场动力网 第二节 特别规定
第十章 动物保护的国际合作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动物得到人道对待,免遭遗弃或者虐待,保障公众身心健康和公共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和社会秩序,促进我国动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四章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
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五条 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
(2009年3月31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管辖海域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生产、旅游、科学研究及其他相关活动,或者在本省管辖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 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海陆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
第四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海洋环境保护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沿海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范围。
第五条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并负责防治陆源污染物和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环境保护工作。
沿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评价和科学研究,组织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海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0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2年7月26日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修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办法》的决定
(2012年7月26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7月26日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物价、技术监督、检疫、卫生、农业、建设、旅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受理和调解消费者申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1—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必须遵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19930107(颁布时间)
19930107(实施时间)
20050926(失效时间)
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修正)
(1984年11月9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993年1月7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通过1993年1月7日公布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
第三章 历史文化名城
第四章 考古发掘
第五章 少数民族文物
第六章 文物收藏
第七章 拓印、复制、拍摄文物
第八章 社会流散文物
第九章 奖励与惩罚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下简称《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和著名人物有关的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遗址、纪念物;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重要的革命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古旧图书和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1990年2月2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划定 第三章 军事禁区的保护 第四章 军事管理区的保护
第五章 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的保护 第六章 管理职责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军事设施的安全,保障军事设施的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下列建筑、场地和设备:
(一)指挥机关,地面和地下的指挥工程、作战工程; (二)军用机场、港口、码头; (三)营区、训练场、试验场; (四)军用
《环境保护法》适用于( )。 A.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B.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整体解读
试卷紧扣教材和考试说明,从考生熟悉的基础知识入手,多角度、多层次地考查了学生的数学理性思维能力及对数学本质的理解能力,立足基础,先易后难,难易适中,强调应用,不偏不怪,达到了“考基础、考能力、考素质”的目标。试卷所涉及的知识内容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几乎覆盖了高中所学知识的全部重要内容,体现了“重点知识重点考查”的原则。
1.回归教材,注重基础
试卷遵循了考查基础知识为主体的原则,尤其是考试说明中的大部分知识点均有涉及,其中应用题与抗战胜利70周年为背景,把爱国主义教育渗透到试题当中,使学生感受到了数学的育才价值,所有这些题目的设计都回归教材和中学教学实际,操作性强。
2.适当设置题目难度与区分度
选择题第12题和填空题第16题以及解答题的第21题,都是综合性问题,难度较大,学生不仅要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扎实深厚的数学基本功,而且还要掌握必须的数学思想与方法,否则在有限的时间内,很难完成。
3.布局合理,考查全面,着重数学方法和数学思想的考察
在选择题,填空题,解答题和三选一问题中,试卷均对高中数学中的重点内容进行了反复考查。包括函数,三角函数,数列、立体几何、概率统计、解析几何、导数等几大版块问题。这些问题都是以知识为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