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检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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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临床鉴定
篇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一般所需资料
1、 委托书:
① 案情摘要或交通事故认定书:案情摘要包括案发时间、地点、人物、原因、经过、结果情况,及致伤工具、致伤方式和被鉴定人案发当时的损伤情况等。在委托书中写清楚或另外单独提交;
② 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及被鉴定人身份证明:被鉴定人基本情况包括被鉴定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职业、文化、民族、婚姻、工作单位、住址、电话等。
③ 鉴定目的和要求:依据什么标准,进行什么鉴定。
2、 病历资料:
全部住院病历、手术记录、出院小结、X光片、各种检查报告单、诊断证明等。
3、 以往鉴定书复印件。
4、 伤情鉴定及刑事医学鉴定必需由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并办理鉴定手续;伤残鉴定等民事赔偿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委托;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或当事双方共同委托;保险鉴定由保险公司委托。
篇二:法医临床鉴定的范围
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
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
法医鉴定相关问答 司法鉴定、法医鉴定小知识
法医鉴定相关问答
“法医鉴定”是什么呢?
这对于多数人来说比较陌生,在各类司法鉴定机构里,当事人咨询频率最高的就是法医鉴定相关的问题。
法医鉴定是司法鉴定中的一大类别,是运用法医学专门知识进行检验后作出结论的过程。
法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学鉴定(即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过程鉴定等)、法医临床鉴定(即伤残等级评定、轻重伤评定等)、法医毒物分析(如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检测、中毒及毒物的检测等)、法医物证鉴定(如亲子鉴定、个人识别等)及司法精神病鉴定等,可见其鉴定范围之广,其结论之重要不言而喻。
今天小编把工作中经常遇见的、比较普遍的法医鉴定有关问题进行通俗易懂的简单说明,使司法鉴定或法医鉴定的当事人双方都可从文中获取需要的小知识!
法医学鉴定的常见种类有哪些?
法医学鉴定分为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病理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和司法精神病鉴定等。
法医临床鉴定是运用法医临床的理论和技术,对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致伤物与致伤方式
法医生物物证检验
法医生物物证检验 第一章 绪 论
学习目的和要求:本学科工作的内容、任务,完成任务的手段及对法医物证检材正确处理的基本知识。 第一节 法医物证概述
法医物证学是应用多种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方面有关生物性检材的检验与鉴定的一门学科。 应用的学科包括:医学、生物学、遗传学、免疫学、血型血清学、生物化学及分子生物学等。 一、法医物证
(一)生物物证的定义及其范围
1.生物物证,物证是指对案件的真实情况有证明作用的物品。物证包括的内容很多。其中生物体(人或动物)的组织器官、各种体液、分泌液、排泄物及其斑痕等生物性检材是本学科研究对象。 2.生物检材的范围。 (1)体液及其斑痕。
(2)各种人体组织、器官。 (二)法医物证的鉴定
1.概念,凡对案件有关的生物性检材进行专门检验,判断它们在该案件能否作为证据的过程,称为法医物证鉴定。 2.鉴定的法律程序。
(1)案件的委托:检查委托书、了解案情、清点检材等。
(2)物证鉴定:受过训练的技术人员,根据检材的情况,实验室的条件,决
法医学鉴定
法医学鉴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法医学鉴定是司法鉴定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广义的法医学鉴定,是指运用法医学理论和技术解决有关人身伤亡等法律问题的一整套鉴定体系;狭义的法医学鉴定,通常是指对某一案件的法医学鉴定,也即法医学鉴定人受指派或者接收委托,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涉及的法医学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的科学结论。法医学鉴定是一种法律证据,是在案件中遇到有关医学问题时,查明全部案情必不可少的客观依据。这里有三层含义:
1.法医学鉴定的主体是具有法医学专门知识的鉴定人,基本条件为:
(1)经过法医学专业教育或培训;
(2)通过相应的资格考试或专业职称,具有鉴定权;
(3)在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从事鉴定工作。此点不同于证人证言。法医学鉴定人属于自然人,其从事鉴定工作是个人行为,若干鉴定人集体作出的鉴定,应分别署名,各负其责,鉴定部门加盖鉴定专用章,仅证明鉴定人身份。
2.法医学鉴定是鉴定人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鉴定客体)进行分析研究,并得出鉴定结论,使复杂或模糊的问题变得明确,从而证明案件事实,这一点,不同于勘验笔录;它是一种科学而客观地论证过程。
3.法医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最新费法医作业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3003-201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2011-03-17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2011-03-17 生效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总则........................................................................... 1
4 检验........................................................................... 1
5 附则....
法医鉴定是怎么分类的 法医鉴定分那些
法医鉴定是怎么分类的 法医鉴定分那些
法医临床:
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简单来说就是对活人的鉴定。
最常见的是伤情鉴定,伤残鉴定,三期鉴定,后期治疗费评估。护理依赖程度鉴定,医疗依赖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医疗纠纷鉴定,诈伤及造作病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的。
伤情鉴定:鉴定的是某个人受了什么伤和受伤有多重,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者达到轻伤以上,嫌疑人就可能被判刑。
伤残鉴定:鉴定的是某个人受伤导致的后遗症有多严重,这是受害者计算赔偿的主要依据之一。
三期鉴定:指的是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鉴定,是计算误工费,营养费和护理费的依据。
后期治疗费评估:是受害者以后还需要多少钱来继续治疗,此治疗费也是要添加加到赔偿数额中的。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指非常严重的损害导致伤者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以后终生都要都需要请人护理,此项赔偿数额算出来是非常高的。
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指的是受害者自身就有疾病,但损伤以后加重了,甚至死亡了,损伤和他自己的疾病各要付多少责的问题。
比较特别的是医疗纠纷鉴定,不管病人是否死亡,都属于法医临床鉴定。
法医病理:
运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最新费法医作业规范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Z JD0103003-2011)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103003-2011
法医临床检验规范
2011-03-17 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2011-03-17 生效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总则........................................................................... 1
4 检验........................................................................... 1
5 附则....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
篇一:伤情鉴定(轻伤、重伤)标准
对《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与《人体重伤鉴定标准》有关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第一部分 基本规定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或《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合称《鉴定标准》)的各条款适用于健康人体的损伤程度评定,伤病并存(在原有病理基础上发生损伤)的,一般不适用《鉴定标准》评定损伤程度,只作因果关系的评定。能够确证暴力强度、致伤方式足以致正常人出现同样后果的,仍应根据《鉴定标准》中有关条款评定其损伤程度。
2.《鉴定标准》中的损伤,是指器质性损伤。非器质性损伤(如反应性精神病、癔病等) 不适用《鉴定标准》评定损伤程度,只作因果关系的评定。
3.评定损伤程度应以损伤直接造成的后果或结局为依据。对因医疗因素(如延误治疗、诊治失误、消极治疗等)而致明显加重损伤后果的,一般不宜依据最终出现的结果评定损伤程度。
4.治疗情况应以我省县级以上医院现有平均的正常诊疗水平为准,特殊治疗(如美容、整形手术)、康复治疗、择期的二期手术的治疗结果,一般不作为评定损伤程度的依据。
5.对于影响面容的损伤、致肢体或组织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应根据治疗后的结局评定损伤程度,鉴定时限以医疗终结或损伤3个月后为宜。对危及生命的损伤,伤后即可作出鉴定(有专门规
法医学损伤检验规范
SJB
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技术规范
SJB-C-2-2003 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规范
Guideline of Examination for Personal Injuryin C1 inical
Forensic Medicine
2003一11--28批准
2003—12—1实施
司法部司法鉴定中心发布
《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规范》编制说明
l- 本规范对法医学人体损伤检验的内容和方法,以及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具体的规
定,旨在保证人体损伤检验的全面性和系统性,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委托机关或单
位在审查鉴定结论时,以及对鉴定结论出现异议并要求复核鉴定时,能够全面了解损伤事实。
2. 本规范所涉及的人体损伤检验的内容依据现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和全国医药院校
统编教材《临床法医学》(第二版)。并按人体解剖部位,头、颈、胸、腹、会阴、脊柱、四 肢等依次编排。
3. 本规范对损伤检验结果的记录方法依据现行人体损伤鉴定标准具体要求,以及全
国医药院校统编教材《临床法医学》第二版等法医学或临床医学常用的记录方法和表述方法。
4. 本规范起草人:朱广友 范利华 程亦斌 夏文涛 陆晓 董大安 刘瑞珏 沈彦 李孝鹏
检验鉴定
篇一:检验鉴定
1 对境外评估机构鉴定报告的审查依据和方式是什么?如何判定审查结果?(价值鉴定)
依据:《境外评估机构认可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财产鉴定管理办法》、境外评估机构目录、境外评估机构价值鉴定报告式样、授权签字人签字备案表。
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的企业批准文件、登记证书、设立合同、设备购买合同相关证明文件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现场审查
审判结果判定:根据上述方式和标准,到货地检验检疫局对外评估机构的一分价值鉴定报告审查完毕后,需要出具明确的审查意见。经书面审查或现场审查不合格的,由审查机构向外商投资企业出具《价值鉴定报告不予确认通知书》。
2 财产和资产是相同概念吗?其联系和区别是哪里?(价值鉴定)
从严格意义上说两者在涵义上是有区别的。财产是金钱、财物及民事权利、义务的总和,其本质是占有、享用和处置的独占权利,是从法律角度来认识财物和权益;而资产则是指经济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够以货币计量并给经济主体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财物,其本质在于它可用于取得未来的利益。
“财产”与“资产”的涵义又是基本相同,不过前者多用于法律,后者多用于经济。 3 价值与价格的联系和区别? (价值鉴定)
价值是指经济主体对某项财产(资产)拥有产权时,它所能带来的未来收益的现值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