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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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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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

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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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

法(2018年修订)》心得体会

郑州高新区长椿路小学 朱雪莹

近日,我校教师在全体教师会议上集中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作为一名实习教师,这次学习使我受益匪浅,对成为合格教师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的体会:

一、育人为本,关爱学生

一则小学生肿瘤康复回校却遭到教师歧视特殊对待的新闻引发社会热议。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应该尊重学生,呵护学生,包容学生,做到公平待生,不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而深受学生家长信任的教师更不能利用职业对学生实施性骚扰以及发生不正当关系。和学生相处需要耐心和爱心,播种爱,收获爱!

二、教书育人,终身学习

条例法规修改也意味着时代的发展,停滞不前就无法跟上社会发展的脚步,教学也是如此。现如今的教学早已不再只是知识的传授,为了学生德育发展,教师必须努力提升自己,不论是基础文化知识还是教学方法都要不断提高,和学生共同学习,共同进步。

在今后的教学过程中我将从思想和行为上更加严格要求自己,认真贯彻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要求,做学生喜爱家长认可的教师!

2018年11月23日

2016年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练习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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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复习题 一、填空题

1、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3、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可能存在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作出处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4、给予教师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5、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讨论稿,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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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

实施细则(试行)

(讨论稿)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中小学是指武汉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所属幼儿园、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育科研、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二、处分的种类及适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其中,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期限为24个月。

第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1

(一) 工作作风散漫,一学期内出现5次及以上上课迟到早退、中途离岗、旷课、无教案上课、不批改作业等情况,经劝诫仍不改正的;

(二)讽刺、挖苦和歧视学生,擅自剥夺学生在校(班)平等学习机会和参加集体活动权利,经劝诫仍不改正的;

(三)无重大疾病、突发事件、不可抗拒因素

淅河镇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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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我校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坚持“惩防并举、依法问责、强化导向”的原则,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适当”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对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悔改的,可不予处分;对情节较为严重,但能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师德行为、退出违规所得的,可给予警告处分或免予行政处分,并停薪停职进行深刻反省;对情节严重、拒绝或干扰调查、拒不纠正、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也可从重、加重处分,并报请主管部门调离本校工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予以解聘。

(一)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或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的;

(二)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

淅河镇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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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河镇小学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维护我校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处理,坚持“惩防并举、依法问责、强化导向”的原则,遵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处理适当”的基本要求。

第三条 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对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悔改的,可不予处分;对情节较为严重,但能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师德行为、退出违规所得的,可给予警告处分或免予行政处分,并停薪停职进行深刻反省;对情节严重、拒绝或干扰调查、拒不纠正、屡教不改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也可从重、加重处分,并报请主管部门调离本校工作。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予以解聘。

(一)组织或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违法上访等活动,或公开传播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言论的;

(二)通过网络、短信、匿名信等渠道和方式,故意捏造、虚构、歪曲事实,恶意诋毁、中伤、诽谤、威胁集体和他人,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有偿补课,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或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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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贯彻落实《规范》需要强调什么问题:

一、与教师队伍整体建设相结合。在把师德摆在首位,进一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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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招考必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百科名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于二○○八年九月一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共计六条。新颁布的《规范》基本内容继承了我国的优秀师德传统,并充分反映了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对中小学教师应有的道德品质和职业行为的基本要求。

目录[隐藏] 相关文件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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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

教育部 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关于重新修订和印发《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通知

教师[200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科文卫体(教育)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工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8.31”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1997年国家教委和全国教育工会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并就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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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附件:【以身立教】

(一)师德是高于一般社会公众道德水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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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 爱国守法。 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 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 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 爱岗敬业。 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 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 生。不得敷衍塞责。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 关爱学生。 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 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 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 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教书育人。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 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 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 为人师表。 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 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