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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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时,应针对各个鉴定单元进行安全性鉴定或适用性鉴定鉴定。 【条文说明】
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包括三方面内容,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耐久性评定时,应给出既有结构的相应耐久年数。本规程使用‘适用性鉴定’。 3.1.2 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既有建筑幕墙的可靠性鉴定:
1 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仍需继续使用; 2 已存在影响安全性和使用性的明显缺陷; 3 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造、或验收; 4风环境变化导致风压显著增加; 5使用单位有可靠性鉴定需求。
【条文说明】
1. 设计无特别指明时,既有幕墙正常设计使用周期通常可按25年取值。 2 未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建造、或验收的既有幕墙主要指:1)在建设部《玻璃幕墙设计、制作、施工安装的若干技术规定》(建设776号文附件)发布前,即1995年以前建成的玻璃幕墙;2)《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实施前,即2001年6月以前建成的金属与石材幕墙;3)未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进行工程验收的玻璃幕墙和金属与石材幕墙。Jgj102-96
3 既有建筑幕墙存在明显缺陷包括:
已有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结构试验
已有建筑的可靠性鉴定
结构试验
1.结构鉴定的基础知识1.1 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法 –
我国规范的规定:两类极限状态承载能力极限状态① ② ③ ④ 整体倾覆 强度破坏 机动体系 失稳
–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① ② ③ ④ 变形 局部破坏 振动 其他特定状态
结构试验
计算、验算的内容– 承载力,倾覆和滑移(有必要时),抗震 – 疲劳验算(吊车等)
– 变形验算– 裂缝验算
结构试验
计算方法 承载力极限状态g0S £ R– 内力组合设计值n
S = gG SGk + gQ 1 SQ 1k +– 承载力设计值
å
gQi y Ci SQik
i= 2
R = R ( fc , fs , ak , )
结构试验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标准组合S = SGk + SQ 1k +
å
n
y Ci SQik
– 频遇组合
i= 2 n
S = SGk + y f 1SQ 1k +
å
y qi SQik
i= 2
– 准永久组合S = SGk +
å
n
y qi SQik
i= 1
结构试验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挠度验算:采用标准组合,考虑长期作用
fmax £ flim– 裂缝验算 一级:标准组合,不产生拉应力 二级:– 准永久组
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题库
建筑工程可靠性鉴定题库
(省建科院 林建京)
一、单选题
101、以下图形表示某钢筋混凝土梁侧面的裂缝分布示意图,其中最符合典型梁剪切裂缝形态的图形是( )。
(A) (B)[正确] (C) (D)
102、以下图形表示某四边支承钢筋混凝土板的板底裂缝分布示意图,其中最符合典型板受力裂缝形态的图形是( )。
(A) (B) (C)[正确] (D)
103、以下图形表示某四层砖混结构建筑物的端开间外墙裂缝分布示意图,其各层结构布置基本相同。其中最符合典型沉降裂缝位置与形态的图形是( )。
四层四层四层四层三层三层三层三层二层二层二层二层一层一层一层一层
(A) (B) (C) (D)[正确]
104、以下图形表示某多层砖混结构建筑物底层的某个开间外墙裂缝分布示意图,其中最符合典型墙体受压受力裂缝形态的图形是( )。
窗门窗门窗门窗门 (A) (B) (C)[正确] (
DB21 T1999-2012 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能检验评估技术规程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DB21
DB21/T1999-2012
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能检验评估
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testing and evaluation of the reliability of existing buildings curtain walls
2012-07-09发布 2012-08-09实施
辽 宁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辽 宁 省 地 方 标 准
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能检验评估
技术规程
Specification for testing and evaluation of the reliability
of existing buildings curtain walls
DB21/×××-2012
主编单位: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 组织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批准部门: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实施日期:2012年×月×日
2012 沈阳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 - 图文
委托编号: XXX-0001
报告编号: 2012XXX000003 报告页数: 共11 页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
工程名称: 鉴定项目: 委托单位:
XXXXXXXXXX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
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
电 话: 057******* 传 真: 057*******
地 址: XX市XX路XX号
邮政编码: 3XXXX
委托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名称:XXXXXXXXXX 工程地点:XXXXXXXXX 结构形式:钢结构
报告编写: 报告校对: 报告批准: 签发日期:
1、本报告无本公司公章或检测专用章无效; 2、未经本公司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印本公司报告; 3、本报告无报告批准人签字无效; 声 明 4、本报告结果仅对所抽样品有效; 5、本报告涂改无效; 6、对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公司提出。 电 话: 传 真: 联系方式 网 址: 邮 箱:
目 录
一、 工程概况 ...........................................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题库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
题 库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错选、多选皆不得分)
1、《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的适用对象为已有建筑物,其定义为 。 A.已建成的建筑物
B.已建成且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C.已建成且已投入使用二年以上的建筑物 D.已建成二年以上且已投入使用的建筑物
[D]--- (术语2.1.1,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2、民用建筑的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的鉴定评级应分层次依次进行,其中每一层次的等级数量为 D 。
A.四个安全性等级、四个使用性等级、四个可靠性等级。 B.三个安全性等级、三个使用性等级、三个可靠性等级。 C.三个安全性等级、四个使用性等级、四个可靠性等级。 D.四个安全性等级、三个使用性等级、四个可靠性等级。
[D]--- (3.2.5, 《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3、民用建筑的子单元或鉴定单元的适修性评级,若按修复改造费用占新建造价的百分率作为划分B’r/Br级和C’r/Cr级的界限时,该百分率为 。 A.50% B.70%
C.30% D.80%
[B]--- (3.3.
古建筑木结构维护与加固技术规范-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 图文
第四章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震鉴定
第一节结构可靠性鉴定
第4.1.1条本节适用于以木构架为主要承重体系的古建筑结构的可靠性鉴定。
第4.1.2条结构的可靠性鉴定,应根据承重结构中出现的残损点数量、分布、恶化程度及对结构局部或整体可能造成的破坏和后果进行评估。
第4.1.3条残损点应为承重体系中某一构件节点或部位已处于不能正常受力不能正常使用或濒临破坏的状态。
第4.1.4条古建筑的可靠性鉴定应按下列规定分为四类:
Ⅰ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有的残损点均已得到正确处理,尚未发现新的残损点或残损征兆; Ⅱ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原先已修补加固的残损点有个别需要重新处理,新近发现的若干残损迹象需要进一步观察和处理,但不影响建筑物的安全和使用;
Ⅲ类建筑承重结构中,关键部位的残损点或其组合已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有必要采取加固或修理措施,但尚不致立即发生危险;
Ⅳ类建筑承重结构的局部或整体已处于危险状态,随时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抢修措施。
第4.1.5条 承重木柱的残损点应按表4.1.5评定:
承重木柱的残损点检查及评定 表4.1.5
项次 1 检查项目 材质 1)腐朽和老化变质 在任一截面上腐朽和老化变质(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1]87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高校、科研、设计和企业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十余年来我国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方面的实践经验,与国际先进的相关标准作了比较和借鉴,.与国内相关鉴定标准和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工程试点应用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修订后共有10章6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
1.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扩大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将钢结构鉴定从原来的单层厂房扩充到多层厂房,并增加了常见工业构筑物可靠性鉴定的内容。
2.增加了术语,明确了含义,特别在基本规定中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和鉴定需要,新增加了工业建筑在什么情况下应或宜进行常规的可靠性鉴定、结构存在哪些问题可进行深化的专项鉴定,以及鉴定对象和目标使用年限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可靠性鉴定的基
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〇至二〇〇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1]87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高校、科研、设计和企业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J 144-90(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十余年来我国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方面的实践经验,与国际先进的相关标准作了比较和借鉴,.与国内相关鉴定标准和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工程试点应用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标准修订后共有10章6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
1.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扩大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将钢结构鉴定从原来的单层厂房扩充到多层厂房,并增加了常见工业构筑物可靠性鉴定的内容。
2.增加了术语,明确了含义,特别在基本规定中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和鉴定需要,新增加了工业建筑在什么情况下应或宜进行常规的可靠性鉴定、结构存在哪些问题可进行深化的专项鉴定,以及鉴定对象和目标使用年限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可靠性鉴定的基
可靠性建模
可 靠 性 建 模 可 靠 性 分 配 可 靠 性 预 计
二 零刘 零 九
保 中
年 八 月
八 日
目 录
1. 何谓可靠性模型 ................................................................................... 3 2. 建立可靠性模型的目的 ...................................................................... 3 ⒊ 可靠性建模的约定 .............................................................................. 4 3.1 可靠性建模限定为任务可靠性模型 ............................................. 4 3.2 可靠性建模暂不可考虑维修问题 .................................................. 5 4. 建立可靠性模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