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工伤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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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职工工伤事故管理办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伤事故的定义、分类、报告、调查、处理及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7661-97《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 3 定义
3.1工伤事故:员工在职业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职业中毒事件。
3.2 交通事故:车辆驾驶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它在道路上进行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其它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过失,造成火车、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以及行人与行人的相互碰撞,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或者因自身原因造成厂内交通堵塞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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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火灾事故: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人员灾害和财产损失的事件。
3.4爆炸事故:物质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使温度、压力增加或是两者同时增加并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3.5险肇事故:生产过程中已构成发生事故的条件,尚未形成人身、生产、设备等事故,但一旦发生就会造成较大财产损失或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的行为。 4 职责
4.1总经办保
企业工伤申请理赔程序
企业办理工伤鉴定及理赔的简单流程及所需资料.
工伤申请及理赔程序
1. 深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封面上申请写申请单位全称,里面申请人写受伤人,用人单位意见需注明:申请所实,同意申请工伤);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受伤员工病厉本;疾病诊断证明书、受伤员工身份证、工作证、当月上下班记录卡(盖公司公章);一式两联单位、医院证明;证人证词(需2个人填写且写的内容不是完全一致,目击者的工作证、身份证);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需提供交通事故击伤认定书、调解书或公安部门证明材料;
自发生事故或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前来申报,以上资料除工伤认定申请表外,其他资料准备复印件,及带上原件以使核对。以上材料全部用A4纸单独复印,所有文书用黑色水笔填写。
2. 自受伤当天起不低于最短医疗终结期(不少于两个月),受伤员工受伤部位病情基本稳定,才可前来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受伤员工身份证、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一对彩色照片一张,请受伤员工与单位经办人带上单位公章一同前来申请。(至收到劳动鉴定结果之日起15日后才可以办理理赔)
3. 社保局收材料后,会出具一份收文回执,在15天左右出具工伤认定书,需经办人带伤者和公司公章到社保局领取,
4. 准备资料:病厉本;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莱芜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至10级,或者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鉴定结论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核准手续。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无法确定的,经办机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核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给付项目、给付标准和给付起始时间,并填写在《工伤证》上。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莱芜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的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按本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等级达到1至10级,或者经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因工死亡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鉴定结论或者因工死亡职工的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相关待遇核准手续。工伤职工或者工亡职工生前的工资无法确定的,经办机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核准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第四条 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应向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书、《工伤证》、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经办机构应当在收到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核发工伤保险待遇,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因工死亡职工亲属,明确工伤保险待遇给付项目、给付标准和给付起始时间,并填写在《工伤证》上。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在3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莱芜市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给付暂
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
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
工伤认定编号:
职工姓名: 居民身份证号: 根据《大连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目录》,确认该职工停工留薪期为,自事故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工伤职工伤情尚未稳定,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书面申请7个工作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后,停工留薪期即满,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确认需要继续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伤职工签字: 用人单位印章:
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各执一
2019模范职工之家申报
模范职工之家申报
模范职工之家申报 县总工会:
深入开展职工之家建设是贯彻党的十X大事、伤病、家庭发生天灾人祸时,工会坚持登门探望,帮助职工解除后顾之忧。自2019年以来,共看望、慰问伤病职工、家属40余人,探视家有婚丧大事职工35人。为认真贯彻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保障女职工劳动卫生、劳动保护、劳动待遇等权益,工会坚持开展女职工妇科病普查和“三八”妇女节慰问活动。局党政领导、工会对职工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职工们感受到了家的温暖,员工有了困难、有了麻烦都愿意找工会,因为在他们心中,工会就是自己可亲可靠的“娘家”。
四、围绕土地管理中心工作,大力进行职工素质教育。 高度重视职工素质教育,教育和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学先进、比贡献,争效益、创一流。三年来,共组织员工外出培训50人次,内部举办培训班9次,职工培训率95%,所培训职工能够将学习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中。在今年上级下达的农用地估价工作中,测绘队职工经过努力工作,共转绘1/5万土地利用现状图3幅,收集相关背景材料11本,填写各种定级因素的表册300余份,于8月中旬顺利上报市局,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在上级下达的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数据库建库工作中,我局作为全国范围内30个土地利用现状资料较好的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案情]
戴登富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登富在加班工作期间使用该公司电工张文喜更换了新的控制线路的车床,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登富残疾。戴登富受伤后,其子戴建国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鉴定。沭阳县医疗专家组根据戴登富原始住院资料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诊断分析,作出了戴登富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应该是旧病复发所致的结论。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了沭劳社定字【2005】21号\关于不认定戴登富为工伤的决定\。戴登富不服,向江苏省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后,就戴登富受伤的原因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但因戴登富住院原始检查资料(如:心电图)等材料不齐,受托单位以无法完成鉴定为由,将委托鉴定事项退回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材料,认为戴登富的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职工超时加班倒地致残应该认定为工伤
[案情]
戴登富系江苏省沭阳县路事达公路仪器有限公司车工,2004年7月20日晚上约9时30分,戴登富在加班工作期间使用该公司电工张文喜更换了新的控制线路的车床,手拿钢筋在车床前工作时突然倒地受伤,经医院诊断其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颈部C5-6锥体压缩性骨折,顶枕部头皮下血肿,虽经医院治疗但仍造成戴登富残疾。戴登富受伤后,其子戴建国于2004年9月以其父受伤是因车床漏电电击为由向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受理后委托沭阳县医疗专家组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鉴定。沭阳县医疗专家组根据戴登富原始住院资料对戴登富的伤情进行诊断分析,作出了戴登富的蛛网膜下腔出血应该是旧病复发所致的结论。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作出了沭劳社定字【2005】21号\关于不认定戴登富为工伤的决定\。戴登富不服,向江苏省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复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理该案后,就戴登富受伤的原因委托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但因戴登富住院原始检查资料(如:心电图)等材料不齐,受托单位以无法完成鉴定为由,将委托鉴定事项退回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后宿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沭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材料,认为戴登富的伤
5-10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
5-10级工伤职工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工伤职工):
丙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乙方于 年 月 日发生工伤事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年 月 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书编号: ),并在 年 月 日最终鉴定为伤残 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伤保险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22号)等有关政策规定,乙方自愿申请(或因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终止工伤保险关系,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依法于 年 月 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同时,甲、乙、丙三方之间所形成的工伤保险关系终止。
二、本协议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根据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丙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乙方自愿承诺:在丙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后,甲、丙与乙方之间由编号 的工伤认定书所产生的乙方工伤保险待遇事宜一次性处理完毕,甲、丙方不再承担支付编号为 的工伤认定书项下所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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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任何乙方
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
【工伤死亡赔偿】工伤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的确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8号
第一条 为明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授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条 上条规定的人员,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三)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四)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五)工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
(六)工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