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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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业设置
福建高职院校专业结构设置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教育学专业 112012005012 康晓燕 指导教师:黄慧娟
【摘要】 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设置是院校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经济建设的重要一笔。福建高职院校的专业结构设置存在着追崇热门专业,缺乏特色专业和高投入专业等问题,这就要求各高职院校以职业为标准设置专业,遵循因地制宜、与时俱进、整体与分流相结合、统一与灵活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定的步骤,优化专业结构,促进高职院校的可持续发展,为“海西”建设添砖加瓦。
【关键词】 海西 高职院校 专业结构设置
随着十七大中将海峡西岸经济区(以下简称“海西”)建设首次写入中共党代会报告,“海西”的建设成为了我国经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我国对外开放敞开了一个新大门。充当着“海西”经济可持续发展生力军的高职院校,将为“海西”建设的各项事业提供大批的高技能、高素质人才,对促进“海西”全民教育的发展、缓解就业压力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可以看到,政府对高职教育的关心程度正在与日俱增,正在对高职的发展不断提供良好的条件,这不仅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近年来,全国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形势普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
暂 行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公司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及聘任工作,建立能上能下、优胜劣汰的竞争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及聘任必须在各单位(部门)管技人员编制定员范围内进行。
第二章 岗位设置原则及范围
第三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原则:
(一)因事设岗、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结构优化的原则; (二)岗职相符的原则,即按照专业技术职务设置范围和岗位职责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的范围:
(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安全、生产、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党员干部、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三)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经营管理、人力资源
管理等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四)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五)统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计划、统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六)审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在从事审计工作的专业技术岗位;
(七)档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设
高职微课项目管理办法
微课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我校微课建设项目的管理,促进微课建设项目的效率化、规范化、制度化,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立项目的
(一)符合学校发展规划、专业建设发展和课程建设需要的微课建设。
(二)需要参加比赛、评审或者其他需要重点支持的微课建设项目等。 二、立项原则
微课建设经费超出**(含)的项目需要要立项论证。 微课项目立项应遵循以下十大原则:最先需求原则、先进性原则、资源共享原则、综合建设原则、可扩展性原则、效能原则、人本原则、规范化管理原则、开放管理原则、可持续性原则。
我校微课建设项目的立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必须确保建设经费科学合理使用,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微课课程建设的完整性,促进微课课程建设条件,提高微课课程水平。
(二)建设项目必须从学校及专业总体发展规划出发,并与各二级学院专业及专业群建设规划中有关课程建设的
规划相一致。结合专业培养目标、学科发展、专业方向特点,统筹考虑,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合理计划,有序建设。
(三)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各二级学院、部门应明确建设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四)建设立项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宜兴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宜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户外广告管理,规范户外广告设置活动,美化市容环境,维护户外广告经营者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户外广告设置及与其相关的经营、发布和管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利用户外媒体直接、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广告:
(一)定着于建(构)筑物外部或者道路、交通市政设施或水域上,以广告牌、霓虹灯、电子显示屏、电子翻板装置、灯箱、实物模型、布幅、招牌以及张贴等形式发布的广告;
(二)利用机动车、船等交通工具(包括各种水上漂浮物和空中飞行物)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飞艇、气球等升空器具或其他充气装置悬挂、绘制的广告。
(四)以其他形式在户外媒体设置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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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专用设施,是指经统一规划,专门用于发布户外广告的固定设施。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管部门)是本市户外
高职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高职院校学分制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具有激励学生学习积极性和竞争活力、符合培养学生规律的教学管理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在职业学院逐步推行学分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学分制是以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作为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学分绩点衡量学生学习质量,以取得最低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根据学院现有条件,拟试行学年绩点学分制,待条件成熟后再逐步实行完全学分制。
第二条学分包括学时学分和素质学分,可累计学时数的,以修满16学时按1学分计;不能累计学时数的根据《素质学分计算标准及评价表》,将学生在学习、生活和社会活动中的实际表现逐项进行量化考核,给每个学生以定量的评价,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第三条学年学分制以学年制为基础,以选课制为核心。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应根据专业人培养目标,确定每学年的必修课、限选课和任选课的课程及学分,同时规定每学年应修满的学分,学生在学制年限允许的范围内修满规定的总学分即可毕业。
第四条绩点学分制是在学分制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能用以显示学生每门课程的学习成绩的质量,以及学年和毕业总成绩质量的教学管理制度,其计算公式为: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管理制度】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高等学校专业设置的宏观管理,扩大高等学校依法办学的自主权,加快学科、专业结构的调整步伐,增强高等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高等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专业设置的指导方针
新增设和调整专业,要面向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服从全省高等教育整体发展的要求,要有利于优化专业结构,提高总体效益,确保教育质量;要有利于培养人才走向基层,有利于发挥本校优势,形成特色;有利于增强高等学校适应我省经济建设的能力和自我发展的活力,推动高等教育的各项改革。
第三条专业设置的原则
(一)按需设置
坚持高等教育必须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方针,新增专业应当根据我省实际需要确定。已设置的专业,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无论新设或调整专业,都要本着“基础宽厚、专业稳定、方向灵活”的精神,拓宽专业口径,既能适应面向行业和科技发展的广泛需要,又能根据人才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培养方向。
(二)量力而行
高等学校新设或调整专业,要遵循高等教育自身的规律,实事求是,量力而行。要正确处理好需要与可
专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附件1、
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专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试行)
为拓展学生学习平台,发挥学生专业兴趣爱好及专业特长,营造有利于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环境,同时规范学院学生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兴趣小组是以某一专业有共同专业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的同学为主组成的,通过开展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活动,增强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课外学习群体。
二、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
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实行学生主体,专业主导,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学院和所在系、专业三级管理。
1、学院职责。统筹安排兴趣小组支持经费,负责小组管理、学院专项支持经费的审批与管理、项目的督查与验收、相关工作的档案管理,协调各系专业兴趣小组使用的场地、工具借用和学院已有材料的领用、公共物资的使用,以及组织工作交流等。具体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
2、系部职责。负责专业兴趣小组成立的审批、专业兴趣小组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批、系部支持经费的管理、专业兴趣小组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相关材料的报备(备案)等工作,具体由各系实训室负责。
3、专业职责。专业组负责专业兴趣小组成立的指导、指导教师的管理、专业兴趣小组活动计划、经费预算的审定、专业支持经费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
专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
附件1、
云南热带作物职业学院专业兴趣小组管理办法(试行)
为拓展学生学习平台,发挥学生专业兴趣爱好及专业特长,营造有利于增强学生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环境,同时规范学院学生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专业兴趣小组是以某一专业有共同专业兴趣爱好、专业特长的同学为主组成的,通过开展与专业培养目标相一致的活动,增强动手能力、专业技能和创业能力的课外学习群体。
二、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
专业兴趣小组的管理实行学生主体,专业主导,专业指导教师指导,学院和所在系、专业三级管理。
1、学院职责。统筹安排兴趣小组支持经费,负责小组管理、学院专项支持经费的审批与管理、项目的督查与验收、相关工作的档案管理,协调各系专业兴趣小组使用的场地、工具借用和学院已有材料的领用、公共物资的使用,以及组织工作交流等。具体由实验实训中心负责。
2、系部职责。负责专业兴趣小组成立的审批、专业兴趣小组活动计划和经费预算的审批、系部支持经费的管理、专业兴趣小组工作的检查、考核,以及相关材料的报备(备案)等工作,具体由各系实训室负责。
3、专业职责。专业组负责专业兴趣小组成立的指导、指导教师的管理、专业兴趣小组活动计划、经费预算的审定、专业支持经费的管理和各项具体工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2004年8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管理,创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根据《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规划市区、郊区的城镇地区和开发区、科技园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地区内户外广告的设置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在城市道路、公路、铁路两侧、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地面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和广场、建筑物、构筑物上,以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等为载体形式和在交通工具上设置的商业广告。
第三条市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市政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市户外广告的登记、内容审查和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规划、交通、园林、公安交通、建设、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当根据城市的风貌、格局和区域功能、道路特点等统一规划,整体设计,分区控制,合理布局,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
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贵阳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
(2008年10月16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发布;根据2011年12月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设置户外广告,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下列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
(一)通过路牌、霓虹灯、电子显示牌、灯箱、临街橱窗、布幅、汽球、广告栏等媒体或者其他形式设置的广告;
(二)在建筑物、构筑物、外墙上或者空间地带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三)利用汽车等效能工具设置、绘制、张贴的广告;
(四)利用其他媒体或者形式在户外设置、张贴的广告。
第四条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符合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
第五条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和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技术规范,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规划、工商、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市辖各区主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