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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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霸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霸州市西市区(中心城区)、东市区(胜芳镇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城中村,是指市区城市化进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或者其继受单位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地域范围内建成区域。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三条 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城中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鼓励域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竞标直接开发或者以入股形式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五条 霸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乡镇(区、办)人民政府和村街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
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霸州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快城市化进程,改善城区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参照《廊坊市城中村改造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霸州市西市区(中心城区)、东市区(胜芳镇区)范围内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的城中村,是指市区城市化进程中依照有关规定,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或者其继受单位使用的非农建设用地地域范围内建成区域。列入改造范围的城中村,由霸州市人民政府公告。
第三条 城中村改造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综合开发,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城中村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鼓励域内外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竞标直接开发或者以入股形式参与开发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五条 霸州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城中村改造工作。乡镇(区、办)人民政府和村街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中村改造的组织实施及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 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主管
(2007)129号文件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4届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城市化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范围内的城中村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本办法所称城中村改造,是指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和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城市化要求,对城中村进行综合改造的行为。
第四条 城中村改造应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以改善城中村综合环境,完备城市公共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区为目的,坚持政
城中村改造
县委书记王琰君在宜阳县县城建设城中村改造暨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
话
点击:2996 日期:2009年5月27日
(2009年5月26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规模比较大的专题会议,集中安排部署城中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主要目的是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再鼓干劲,再掀高潮,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城中村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任务,使县城面貌发生明显的变化。宜阳县城区位优势非常明显,框架也比较大,但是县城形象和品位不高,近20平方公里的县城,中心地段不明显,功能设施也不完善。前几年在风景秀丽的洛河南岸,建成了滨河游园,周边环境得到了改善,但北岸现在还是污水横流,宜阳县城已经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现在来看,打造洛阳卫星城,仅仅是一个目标、是一个美好的设想,但是只要我们紧盯目标不放松,两年以后县城将会有明显的变化。
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基于四个方面的背景。一是县城建设和城中村改造暨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强调以人为本,全
面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今天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县城改造和城乡一体化工作全面展开,是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誓师会
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摘 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根本形成原因是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城中村改造”只有解决了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城中村”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而要解决土地的二元所有制问题也只有通过征用途径来完成。 【关键词】 城中村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征用
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
城中村是在城乡二元体制束缚下,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产物,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所以“城中村”问题现已经成为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快速扩张,对土地的需求更加迫切。“城中村”,这一名词对于我国正处于加速城市化进程的不少城市来说并不陌生。在一些城市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中,昔日的城乡结合部逐渐成为城市内部地域,城乡结合部中的农村也被包围在城市地域之中,导致部分城市的城中村大量出现。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篇一:城中村调研报告
加快城中村改造及产业转型升级调研报告
按照二七办[2010]110号《区委区政府关于围绕经济社
会发展重大课题开展专题调研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我
区在城中村改造及产业转型升级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课
题组对“加快城中村改造及产业转型升级”进行了专题研究
讨论,采取实地考察与理论经验学习相结合,其他城市案例
借鉴与组内及相关单位讨论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开展课题研
究,并于11月23至28日赴南宁、海口考察学习,经过认
真研究、讨论,形成报告如下:
一、现状基本情况:
(一)我区城中村基本情况
我区三环以内共有17个城中村(高砦村、菜王村、焦
家门村、佛岗村、小李庄村、王胡砦村、齐礼阎村、孙八砦
村、西陈庄村、蜜蜂张村、马砦村、兑周村、小赵砦村、王
立砦村、路砦村、冯庄村、黄岗寺村),涉及34个自然村、
16707户、常住人口53474人和30万流动人口,总面积14720
亩。除了马砦村结合火车站西出口进行旧城改造外,其他16
个村现已基本启动,另有荆胡村列入城中村改造。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进展
目前,我区有小李庄村、菜王村、佛岗村、王胡砦村、
路砦村、焦家门桃园路段等6村现已实现土地挂牌,出让土
地约2871亩,通过改造共腾出土地6900亩,搬迁村民8000
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摘 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根本形成原因是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城中村改造”只有解决了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城中村”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而要解决土地的二元所有制问题也只有通过征用途径来完成。 【关键词】 城中村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征用
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
城中村是在城乡二元体制束缚下,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产物,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所以“城中村”问题现已经成为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快速扩张,对土地的需求更加迫切。“城中村”,这一名词对于我国正处于加速城市化进程的不少城市来说并不陌生。在一些城市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中,昔日的城乡结合部逐渐成为城市内部地域,城乡结合部中的农村也被包围在城市地域之中,导致部分城市的城中村大量出现。
廊坊市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城中村改造基本流程
1、与村街达成合作意向,村街组织召开两会,确定开发企业并签订合作意向书;
2、改造申请及审批,村委会提请改造申请,按照乡镇政府、区城改办、区政府市城改办、市政府逐级上报,最终市政府批复;
3、介入企业申请及审批,经村委会提出申请,经乡镇政府、区城改办、区政府审批通过;
4、缴纳拆迁保证金,根据政府要求向区政府缴纳2000-5000万元的拆迁保证金;
5、村址界定、改造实施方案的申请及审批,由市城改办、棚改办组织区城改办、乡镇政府、村街干部、测绘单位实地踏勘测量并形成村址界定;
6、申请匹配用地,逐级上报市政府审批;
7、征询规划要点,由村街申请,储备中心向规划局征询规划要点;
8、调取宅基地及户口信息;
9、协商补偿方案,报政府审批:草拟补偿方案,与村街、乡镇政府协商改造实施细节,定版后逐级上报市政府进行审批;
10、签订正式村改协议(开发企业与村街签订正式村该协议);
11、地方政府及合作方进行入户动员; 12、地方政府及合作方进行地上物清点丈量;
13、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及地上物确认表(开发企业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
14、地上物拆除及土地征收,将地上物确认表交国土分局耕保科组卷上报省厅批复,同步进行地上物拆除;
城中村改造问题研究
【摘 要】“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根本形成原因是土地的二元所有制结构,“城中村改造”只有解决了土地二元所有制问题,“城中村”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城市,而要解决土地的二元所有制问题也只有通过征用途径来完成。 【关键词】 城中村 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 征用
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研究
城中村是在城乡二元体制束缚下,城市化、工业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出现的特殊产物, “城中村”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即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公共设施缺乏,环境问题严重、村民素质较低,就业问题严峻,所以“城中村”问题现已经成为影响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的重要障碍。如何积极稳妥地推进城中村改造,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必然选择。
一、课题研究的目的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快速扩张,对土地的需求更加迫切。“城中村”,这一名词对于我国正处于加速城市化进程的不少城市来说并不陌生。在一些城市尤其是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中,昔日的城乡结合部逐渐成为城市内部地域,城乡结合部中的农村也被包围在城市地域之中,导致部分城市的城中村大量出现。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调研报告
城中村改造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近,我们就此问题到武汉市进行了一次调查研究 。看到的却是另外一番景象:所到之处的市、区、乡(街)、村(居)以及村民对城中村的改造交口称赞。一项改革政策能够得到利益调整各方的一致认同这是少有的。我们认为,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政策稳妥,富有创见,既解决了城市化过程中城中村存在的产权模糊、机制不活、监督不力问题,又解决了城中村被边缘化的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和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路子。武汉市的经验值得推广。 基本作法
何谓城中村?《现代汉语词典》找不到答案,武汉市是这样届定的:城中村是指《武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城建设用地控制范围图(1997-2010年)》确定的城市建设发展预留地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后仅剩少量农用地、农民不能靠耕种土地维持生产生活且基本被城市包围的行政村。据此,武汉市城中村综合改造的总体范围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洪山等区(城郊区暂未纳入此次改造范围)共计147个行政村和15个农林单位,涉及总人口35.6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7.10万人。我们分别与武汉市城中村改造专班、汉阳区领导以及七个村的干部群众进行了座谈,了解到他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