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XX市国家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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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大企业税务风
险管理指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9]9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大企业税收管理及纳税服务工作,指导大企业开展税务风险管理,防范税务违法,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现将《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宣传,辅导企业参照实施,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反馈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09年5月5日
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引(试行) 1.总则
1.1本指引旨在引导大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1.2税务风险管理的主要目标包括:税务规划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符合税法规定;经营决策和日常经营活动考虑税收因素的影响,符合税法规定;对税务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相关会计
制度或准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符合税法规定;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税务档案管理以及税务资料的准备和报备等涉税事项符合税法规定。
1.3企业可以参照本指引,结合自身经营情况、税务风险特征和已有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立相应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务风险管理制度主要包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
发〔2009〕157号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 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
诺》的公告
【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19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11.05 【实施日期】2013.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2013年第19号)
现将《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关于印发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的通知》(深国税发〔2008〕177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5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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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为了更好地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切实方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我们做出以下承诺并向社会公开,请您对我们的工作予以监督。 一、宣传咨询承诺
(一)我们通过深圳国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微信平台、新闻媒体、以及办税服务场所的查询机、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多种渠道,为您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涉税法律、法规、规章等涉税信息。
(二)我们在办税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9?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和加强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表证单书
二○○九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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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别纳税调整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征管法实施细则)以及我国政府与有关国家(地区)政府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安排)(以下简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税务机关对企业的转让定价、预约定价安排、成本分摊协议、受控外国企业、资本弱化以及一般反避税等特别纳税调整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 转让定价管理是指税务机关按照所得税法第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国税函[2005]275号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5.04.07
【实施日期】2005.04.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2005年4月7日国税函[2005]27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集中采购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总局党组批准,现予以印发。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机构编制的批复》([2004]178号),国家税务总局集中采购中心是主管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工作,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正司级)。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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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二)负责编报和汇总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计划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等事项的报批和备案工作。(四)负责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预算执行和保证金的管理工作。(五)负责
〔2008〕1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
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8〕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反映。
附件: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
二○○八年十二月十日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
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鼓励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规范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税前扣除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工艺、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研究开发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指南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办税指南
(V1.0)2014年12月10日
目 录
1、税务登记 ..................................................................................................................................... 9
1.1 设立登记 ......................................................................................................................... 9
1.1.1 单位纳税人设立登记 ......................................................................................... 9 1.1.2 个体经营设立登记 ........................................................................................... 10
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个体税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个体税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国家税务局,市局各行政科室、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经市局第12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个体税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六日
芜湖市国家税务局委托代征个体税收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税务管理重组试点,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个体税收社会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协税护税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16号令)、《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代征代扣税款会计核算问题通知》(国税发〔2002〕49号)、《芜湖市国家税务
局个体税收委托代征管理暂行办法》(芜国税发〔2010〕42号),经研究,对个体工商户实行全面委托代征管理。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委托代征范围
全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临时经营户所缴纳的税收。
二、委托代征单位
按照有利于税收控管和方便纳税人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委托代征单位确定为各区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国税发〔2009〕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享受
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工作,税务总局制定了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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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附件:1.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备案报告表
2.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申请表
3.非居民享受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企
业)
4.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身份信息报告表(适用于
个人)
5.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审批执行情况报告表
6.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汇总表
二○○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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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文件
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非居民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以下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下统称国内税收法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外签署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含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安排,以下统称税收协定)的有关规
市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
市国家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
20**年,全市国税系统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管理方式为主线,在组织税收收入、深化征管改革、优化纳税服务、落实税收政策、强化基础管理、推进依法治税、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组织收入,税收实现持续稳定增长
面对严峻经济形势,全系统迎难而上、负重加压,自觉担负起全省组织收入“排头兵”和“顶梁柱”责任,努力克服经济下滑和政策减收等不利因素影响,全方位加强税源管理和监控,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实现了收入与经济的协调增长。全年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352.6亿元,同比增收23.2亿元,同比增长7.05%,高出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首位度达到26.6%。
二、推进“营改增”改革,全面落实各项税收政策
全系统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扎实推进“营改增”改革及扩围准备工作,全年共为2.6万户纳税人办理了“营改增”税种鉴定,组织入库改征增值税13.8亿元,减少纳税人税收负担8.5亿元,减负面达到96.5%,税制改革效应正逐步显现。
三、深化征管改革,全力构建现代化征管体系
按照省局党组部署,我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在总结前期税源专业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