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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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 保险合同的构成
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附加合同,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短期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批注、附贴批单、投保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 投保范围
本附加合同的投保范围与主合同相同。
第三条 保险期间和续保
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为一年,除另有约定外,自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附加合同约定终止日二十四时止。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本附加合同的续保与主合同相同。
第四条 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
合众附加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冠军梁乐行,7保良局香港道教联合会圆玄小学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有退保的权利..............................................................1.6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1.6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6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
附加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版)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版)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13版)条款
第一部分 基本条款
第一条 合同效力
本保险合同附加于一年期以下含意外伤害保险责任的各类人身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而订立。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保险合同效力亦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保险合同亦无效。主险合同与本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保险合同为准。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
第二条 被保险人
凡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 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第四条 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保险合同即时终止: 一、主险合同无效、解除、终止或保险期间届满; 二、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 三、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主险合同无效、解除、终止而导致本保险合同终止的,保险人向投保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但保险人已根据本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除外;主险合同按约定不退还保险费的,本保险合同也不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国寿产险(备案)N137-船舶保险附加战争、罢工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船舶保险附加战争、罢工保险条款
一、责任范围
本保险承保由于下述原因造成保险船舶的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和救助或施救费用: (一)战争、内战、革命、叛乱或由此引起的内乱或敌对行为;
(二)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没收或封锁,但这种赔案必须从发生日起满六个月才能受理;
(三)各种战争武器,包括水雷、鱼雷、炸弹; (四)罢工、被迫停工或其他类似事件; (五)民变、暴动或其他类似事件; (六)任何人怀有政治动机的恶意行为。 二、除外责任
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保险船舶的损失、责任或费用,本保险不负责赔偿责任: (一)原子弹、氢弹或核武器的爆炸;
(二)由保险船舶的船籍国或登记国的政府或地方当局所采取的或命令的捕获、扣押、扣留、羁押或没收;
(三)被征用、征购或被出售;
(四)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不论宣战与否)。 三、保险终止
(一)保险人有权在任何时候向被保险人发出注销本保险的通知,在发出通知后7天期满时生效;
(二)无论是否已发注销通知,本保险在下列情况下应自动终止; 1、任何原子、氢弹或核武器的敌对性爆炸发生;
2、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之间爆发的战争(无论宣战与否); 3、船舶被征用或出售。 四、承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总 则
第一条 本附加险为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险合同)的附加合同。
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险合同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主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而进行治疗,保险人按下列约定对被保险人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一)被保险人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在每次事故扣除人民币100元免赔额后,按80%的比例进行补偿。
(二)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所负补偿保险金责任的期限,自保险期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者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90日为限。
(三)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补偿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附加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四)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给付责任适用“补偿原则”。若被保险人已从其他途径(包括工作单位、社会医疗保险机构、其他任何商业保险机构等)取得补偿,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仅对剩余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责任免除
第四
527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
行业资料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A)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0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5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2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条款正文中背景突出显示的内容
……………………………………………………………………………2.2、2.3、3.2、6.1
请留意条款所称医院的特定含义………………………………………………………… 7.17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4.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团体收入保障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各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保险合同”)。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 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 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内因该事故在符合本附加保险合同第十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的合理住院天数,按照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日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多次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进行住院治疗,保险人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但在本保险期间内,对同一被保险人一次或多次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天数以180天为限,当累计给付天数达到180天时,本附加保险合同对该
保险条款
保险条款
1、北京某外贸公司按CIF马尼拉价格出口一批仪表,投保的险别为一切险“仓至仓”条款。我方将货物用卡车由北京运到天津港发货,但在运送途中,一辆货车翻车,致使车上所载部分仪表损坏。请问,对该项损失应由哪方负责,保险公司是否应给予理赔?
2、有一载货海轮,在舱面上载有1000台拖拉机,在航行中遇到恶劣气候,海浪已将450台拖拉机卷入海中,从而海轮在巨浪中出现严重倾斜,如不立即采取措施,海轮随时有翻船的危险,船长在危急关头,下令将其余的550台拖拉机全部抛入海中,从而避免了翻船。请问在上述情况下,前450台拖拉机和后550台拖拉机的损失,在海损中是否都属于共同海损?
3、有一批已购买保险的货物,装载该批货物的货轮,在航行中发生了火灾,经船长下令施救后,火灾被扑灭,事后该批货物损失情况如下:(1)500箱受严重水渍损失,无其他损失。(2)500箱即受热烤、火薰损失,又受水渍损失,但未发现火烧的痕迹。(3)200箱着火但已被扑火,有严重水渍损失。(4)300箱已烧毁。请问,上述四种情况,应分别属于何种性质的海损,为什么?
4、有一载货的货轮,在航行中不幸触礁,船身撞穿一个大洞,随即海水大量涌入,不仅使一部分货物遭到严重的水渍
3福星高照意外保险条款
福星高照意外保险条款
瑞福德福星高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瑞健保发[2007]36号,2007年3月22日报保监会备案)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受益人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责任免除条款).......................2.3 如果您没有如实告知,将导致您权益的损害.....................................................8.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
3福星高照意外保险条款
福星高照意外保险条款
瑞福德福星高照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瑞健保发[2007]36号,2007年3月22日报保监会备案)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受益人享有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利益.................................................................2.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详见责任免除条款).......................2.3 如果您没有如实告知,将导致您权益的损害.....................................................8.1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2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