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法考重点知识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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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主要知识点整理
国 际 法
第一章 导 论
案例
国际法的概念
国际法的效力根据
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基本原则
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
一、国际法的名称(international law, law of nations, droit international )
罗马法jus gentium万民法 ,格老秀斯(Hugo Grotius)叫万国法 ,边沁叫国际法。 国际法在19世纪中叶正式传入中国。1864年丁韙良(William Martin)将惠顿Wheaton《国际法原理》译成《万国公法》。清末, “国际法”一词由日本传入中国。
一、国际法的名称(续):三类国际法规范
1.普遍国际法(universal international law):适用于一切国家和其他国际法主体。两个概念“对国际社会整体的义务”, 对一切人的义务(erga omnes obligations) 。
2.一般国际法(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对绝大多数国家有拘束力的,除了一贯反对的国家。
3.区域国际法regional int. law 或特别国际法special int. law:世界上某个区域内的国家在相互交往中发展起来的,仅仅适用于这些国家之间关
教师考编重点知识点整理
教师考编重点知识点整理
1、教育学是研究教育现象、揭示教育规律的一门科学。
2、我国春秋末年的《学记》是世界上第一部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比古罗马昆体良的《论演说家的教育》早约三百年。其中的主要思想有:“学不躐等”、“不陵节而施”(体现了循序渐进的教学原则);“道而弗牵、强而弗抑、开而弗达”(反映了启发性教学原则);“教学相长”(体现了教师主导作用与学生主体作用相统一的教学规律)。
3、捷克夸美纽斯1632年的《大教学论》是近代第一部系统论述教育问题的专著。他提出了班级授课制。
4、美国杜威的《民本主义与教育》强调“儿童中心”,提出了“做中学”的方法,开创了“现代教育派”。
5、苏联赞可夫的《教学与发展》把学生的“一般发展”作为教学的出发点与归属。
6、美国布鲁纳的《教育过程》的主要思想是结构主义和发现法的教学方法。
7、苏联苏霍林斯基的《给教师的建议》、《把整个心灵献给孩子》,其著作被称为“活的教育学”和&ldquo
国际法小整理
第十二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名词解释】斡旋 报复 国际法院的咨询管辖权 调查与和解 斡旋与调停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之司法解决*:争端当事国将争端提交一个事先成立的,由独立法官组成的国际法院或国际法庭,由其根据国际法对争端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 【简答&论述】
一、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分为诉讼管辖权和咨询管辖权
1.诉讼管辖权:国际法院审理争端当事国提交的诉讼案件的权利。 1)诉讼当事方:仅限于国家 ①联合国会员国;
②非UN会员但是《国际法院规约》的当事国;
③表示愿意接受国际法院管辖,承诺认真执行法院判决并承担义务的国家。 2)受理案件范围:
①自愿管辖: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双方同意,提交特别协定 ②协定管辖:《联合国宪章》或其他现行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 ③任意强制管辖:《国际法院规约》第三十六条 当事国可随时做出声明,对与接受同样义务的任何其他国家所发生的一切法律争端,承认国际法院的强制管辖权;而无须另行订立特别协议。
分析*:a.强制性:国际法院对此类案件的管辖具有强制性; b.任意性:国家自由决定并声明是否接受国际法院的管辖;
教育学重点知识点整理
1、在我国,最早把教和育连在一起的是(孟子)。
2、教育就其定义来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教育泛指增进人们的知识、技能和身体健康,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所有活动。狭义的教育主要是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身心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3、学校教育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教育者、受教育者和教育影响。
4、教师在教育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的原因在于:
第一教师承担着传承人类文明和促进社会发展的重任;第二、教师受过专门的职业训练;第三、青少年处在身心迅速发展的时期。
5、受教育者(学生)是教育的实践对象的原因是:一方面,受教育者作为发展中的人所具有的发展性和不成熟性,决定了他有接受教育的必要性;另一方面,受教育者作为主客体统一的人所具有的能动性和主体性,决定了他可以成为自我改造和自我塑造的主体。
6、教育影响是教育内容、教育方法和教育手段及其联系的总和。它是教育实践活动的工具,是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中介。
7、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双轨制学制主要存在
于19世纪的欧洲国家。单轨制学制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在美国形成的一种学制
国际法中海洋法知识点归纳(自己整理 绝对全面)
海洋法
第一节:概论
首先,海洋的上空可以用于飞行。 第二,海洋的表面可以用于船舶的航行
第三,海洋水体本身是大量的生物资源,潜艇也在水体航行,水体还要接受向海洋倾废。 第四,海底可以铺设电缆和管道 第五,底层土有是有和天然气
海洋法是关于海域的法律地位以及知道国家利用不同海域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和。 海洋划分为不同的海域: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公海和国际海底。
18世纪初,荷兰学者宾刻舒克提出了“大炮射程论”,以确定领海的宽度。
1958年2月24日至4月27日,联合国主持的第一次海洋法会议 在日内瓦 召开,最后制定了四个公约:《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公海公约》、《捕鱼与养护生物资源公约》、《大陆架公约》。
1960年3月,日内瓦第二次海洋法会议,专门讨论领海宽度问题,未果。 1994年11月16日,《海洋法公约》终于生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十一部分的决议和协议》也在公约生效之日起开始临时适用
第二节:基线
一、正常基线与直线基线
基线(起算线)向陆地一面的海域是内水、向海的一面是领海。 基线是测算领海宽度、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起算线。
正常基线(低潮线,即退潮时海水推到离岸最远的那条线)多适用于那些海岸比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
国际经济法重点整理
1.国际经济学的性质及其地位? 第六章
1、比较最惠国待遇义务和国民待遇义务的适用条件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条第1款规定了最惠国待遇适用的四个方面: (1)与进出口相关的关税和费用; (2)关税和费用的征收方法; (3)进口和出口的规章手续;
(4)国内税费以及有关产品的国内销售、推销、购买、运输、分销或使用的法律规章。 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1、区域贸易协定项下的优惠待遇,关税同盟、自由贸易区 2、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差别待遇 3、边境贸易优惠
另外,最惠国待遇例外还包括:相关条款规定的具体例外、普遍适用的一般例外、国家安全例外 世界贸易组织对国民待遇的规定:与最惠国待遇原则一起,共同构成了不歧视待遇。 国民待遇适用于内国与外国之间,禁止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间的歧视。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中的国民待遇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3条规定了国民待遇义务。 第1款:基本原则
第2款:国内税费方面待遇
相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税收比较 第4款:国内规章方面待遇
同类产品的待遇比较
第8款:适用例外:补贴与政府采购
2、如何理解自由贸易协定与世界贸易组织多边贸易制度间
2013国际法 国际法基础
国际法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吉林大学 法学院 何志鹏 王建玲 hezp@
国际法学习的前景 中国国际法 世界国际法 基本职业素质 环境很重要,但自我努力更重要
规划 团队教学 64课时 分工合作
指定教材 梁西主编(曾令良修 订主编):《国际法 (第三版)》,武汉 大学出版社2011年 版
参考书目 第一层 白桂梅:《国际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 社2010年版; [英]奥本海著,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 际法》,王铁崖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5年版。 邵津主编:《国际法》(第二版),北京大学出 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 王铁崖主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年 版
参考书目 第二层 Ian Brownlie, Principles of Public International Law, 7th ed. ,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8.
Shaw Malcolm Shaw, International Law, 6th e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8.
Robert Jennings and Arthur
企业管理咨询重点知识点整理 - 图文
企业管理咨询重点知识 题型 1、名词解释 2、简答题 3、论述题 4、案例分析 5、材料分析 ★重点章节:一、二、四、五、六、八 ★次重点章节:三、七 ★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咨询原理 1、 【简答】企业中存在以下特殊问题时,需要企业进行外部诊断:(1)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企业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失误或隐患;(2)时间问题,为了集中时间解决问题;(3)人员问题,没有足够的人手。 2、 【名词、简答】所谓管理咨询,是指由具有丰富经营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家,与企业有关人员密切配合,到企业进行实地调查研究,应用科学的方法找出企业经营战略和经营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建议);当企业接受改进方案(建议)后,咨询师则负责培训人员,帮助、指导企业实施改进方案。 从本质的意义上来讲,咨询就是指提出问题、接受询问并提出适宜建议和解决办法的对立统一的过程。P37 3、 【简答】现代咨询与过去经验咨询和一般常识咨询相比,具有质的不同,主要有哪 些? P37 4、 【简答】现代咨询的科学性和科学化要求主要体现为什么特点?共四点 P37 5、 【简答】简述管理咨询的两个阶段。P38第一段 6、 【分析、综合】管理
教育心理学重点知识点整理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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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教育心理学重点知识点整理笔记
第一章绪论
1.学校教育心理学的研究对象:学校情景中的学与
2.学校教育心理学的研究范围:
①对学校教育现象的心理学认识;
②学习的基本理论;
③各种类型的学习;
④学习的迁移、保持、遗忘;
⑤影响学习的主要心理要素;
⑥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测量、评定
3.学习学校教育心理学的意义:
有助于我们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
①增加对学校教育过程和学生学习过程的理解;
②学校教育心理学知识是所有专业教师的基础;
③有助于科学地总结教育教学经验;
④提供了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研究的理论和方法基础
4.简述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历程:
从1903年美国桑代克创立《教育心理学》开始,到20世纪80年代,教育心理学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
㈠初创时期(1903年~20世纪20年代):主要是桑代克理论占据统治地位,出现行为主义、格式塔、儿童心理学; ㈡过渡时期(20世纪30年代~50年代):体系越来越宠杂,但无真正突破;
㈢发展时期(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发展显著,出现了几个著名的教育心理学家及各自的代表理论:
①布卢姆:《教育目标分类》、《人类的特征与学习》,提出”掌握学习”的理论;
②布鲁纳:《教育过程》,提出”认知学习”
国际法
行使紧追权必须具有下列条件
A.紧追须在沿海国内水、群岛水域、领海、毗连区开始,如外国船舶在专属经济区或大陆架内违反沿海国有关规章时,紧追也可以在该海域开始。
B.紧追不能中断,须继续进行,如该外国船舶进入其本国或第三国领海,紧追应立即停止。
C.紧追权可由军舰、军用飞机或其他清楚标志为政府服务并经授权进行的船舶或飞机行使。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沿海国应负赔偿责任。
行使紧追权过程中使用武力所需要素
⑴ 警告无效。
⑵ 无其他有效的拿捕手段可供选择,亦即使用武力是最后手段。
⑶ 紧追船舶及其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或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以暴力抗拒逮捕。 ⑷ 不得故意击沉船舶。
⑸ 顾及人道原则,不得对被追逐船舶及其人员造成不必要的危险。
⑹ 与当时情况成合理比例。
方便旗
flag of convenience
“方便旗”指在船舶登记宽松的国家进行登记,取得该国国籍,并悬挂该国国旗的船舶。
1
船舶悬挂的旗帜表明该船舶的国籍,在公海上的船舶受船旗国的专属管辖和保护,无国籍的船舶在公海上被认为是海盗船,不受任何国家的保护。
实践中,有些国家允许外国人所有的船舶悬挂其旗帜,于是,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