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如何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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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
二、提供材料: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3.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授权经办委托书;
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承诺书》、《稳岗返还协议签订明细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经办人需在申请返还的企业参保,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受参保及时间限制。
三、重要提示
1、本业务以统一信用代码为申报主体,判断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一个统一信用代码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保险费用返还。
2、申请条件中,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样表)
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企业为经我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受影响企业;
2.申请返还的受影响企业还需同时具备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本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在本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一年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条件。
二、提供材料:
1.《深圳市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申请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2.企业统一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3.企业正常缴交社保费用银行账号(企业有多个单位扣款账号时提供)(验原件收扫描件,盖单位公章);
4.企业经办人身份证(验原件收扫描件);
5.企业授权经办委托书;
6.《受影响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承诺书》(原件,盖单位公章);
7.申请企业为劳务派遣公司的,还需提供《与用工单位签订稳岗返还协议承诺书》、《稳岗返还协议签订明细表》(原件,盖单位公章)。
注:企业经办人需在申请返还的企业参保,参保时间不少于6个月,企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不受参保及时间限制。
三、重要提示
1、本业务以统一信用代码为申报主体,判断申报企业上一年度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情况、企业裁员情况,一个统一信用代码只能申请一次失业保险费用返还。
2、申请条件中,受影响企业“生产经营
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补缴社保需要的表格
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章)
登记证编号
单位名称 职工姓名 参加工作时间 补缴险种 公民身份证号码 职工原身份 原因
单位类型
补 缴 年 度 起 止 月 份
补 缴 年 度 欠缴月基数(元)
年 欠 缴 基数总额
备 注
单位专管员: 此表一式两份
职工签字: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单位(章) 登记证编号 单位专管员:
此表一式两份 职工签字: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社会保险费会计处理
二、社会保险费的涉险内容
1.社会保险费项目
社会保险费的项目主要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通常我们简称为“五险”。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分别简述如下:
医疗保险费,由参保职工、单位和国家按一定的缴费比例,三方共同负担,用于参保职工医疗补偿的一种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即对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统一政策规定履行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退休后能享受相应的保险待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费,由政府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资帮助和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具有普遍性、强制性和互制性,属社会保险体系之一;
工伤保险费,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
生育保险费,实行社会统筹,建立生育保险基金,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2.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各地标准(行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缴费单位以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薪酬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个人缴
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流程
办理社保参保业务流程
(缴费人提交资料→填写表格→办税服务厅受理录入)
一、新参保缴费登记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未签订合同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2、个体工商户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乡村卫生站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民办学校(幼儿园)
(1)《办学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未签订合同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5、村委会
(1)有关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未签订合同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6、其他社会团体
(1)《社会团体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参保人员《身份证
建筑安装0809工程保险费0806
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
1994年10月8日,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公司)与永跃恒房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跃恒公司,前称物跃发展(深圳)有限公司)签订《深圳民航大厦A段±0.00以下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华西公司承建深圳民航大厦(后更名为子悦台)A段±0.00以下工程A幢4层,建筑面积10442.65平方米;合同工期为86日历天,开工日期为1994年11月20日,竣工日期为1995年2月20日;合同总价款为19617596元(包括工程建造费、施工技术措施费、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费、风险费在内,其中土建工程19337157元,安装工程280439元);承包方式:按合同价内容规定包人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按国家规定由承建方交纳的各种税收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华西公司向税务部门支付;合同生效后15日内,永跃恒公司付给华西公司合同总价款10%的预付款计196万元;华西公司于每月25日后4天内向永跃恒公司代表报送当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付款申请单各4份,永跃恒公司接报表后7日内审核完毕,并根据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计算工程进度款,于审核后5日支付华西公司,否则工期相应顺延;工程款支付达合同总价款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修正条例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泉州市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
1.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核定、生育保险费征缴核定
2.事项类别:行政确认
3.设定依据:(1)《社会保险法》第60条;(2)《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通知》(泉政〔2015〕7号)第4条
4.办理条件:办理参保登记
5.办理流程:受理(当场)→初审(当场)→审核(当场)→办结(当场)。
6.申报材料:
(1)《泉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人员变更登记——增减变动申报表》(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两份);
(2)在职人员工资花名册(使用网上申报则无需提供)(一式一份);
(3)退休人员需提供调资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供最新退休费标准证明材料(加盖工资管理部门印章)(一式一份);属社会化发放的,提供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或工资比照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等出具的退休金认定调整证明材料(如体现最新退休金的存折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7.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无
承诺时限:当场
8.办件类型:即办件
9.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10.年检需求:不需要
11.审批决定证件:无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1号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已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9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0年9月29日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003年12月1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修正)
(2012年1月12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修正条例
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作如下修改:
将第十六条修改为:“交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依法加收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本决定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汇编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单选题
1、为加强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行为,根据()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A (社会保险费征缴法) B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C (民法) D (行政法)
正确答案:(B)
2、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投诉;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举报,应当于()日内立案受理,并进行调查处理,且一般应当于30日内处理结案。
A (3) B (7) C (10) D (15)
正确答案:(B)
3、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缴费单位或者缴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日内拒不执行劳动
1
保障行政部门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又不向上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又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A (5) B (10) C (15) D (20)
正确答案:(C)
多选题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规定,以下哪项是社会保险费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