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卫办基层(2015)3号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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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管理规定(2012)3号文
广州XX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财字(2012)3号文
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根据国家
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各项
第二条 目主管部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经费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
第三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 项目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编制预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预算类别和额度使用。
第六条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由于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需调整经费开支计划的,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科研经费管理规定(2012)3号文
广州XX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财字(2012)3号文
科研项目专项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经费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根据国家
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各项
第二条 目主管部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结合我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科研项目经费指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各类科研计划项目的经费。
第三条 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要严格按照项目主管部门制定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及本办法的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精打细算、合理安排的原则,规范管理行为,保障研究计划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 科研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五条 项目科研经费实行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使用必须编制预算,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严格按预算类别和额度使用。
第六条 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不得随意调整。由于项目主要研究内容调整需调整经费开支计划的,须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七条 项目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负责人具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1、负责编制研究经费预算。
2、负责研究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3、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苏建设规4号文
苏州市建设局文件
苏建设规〔2009〕4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市各有关委、办、局:
为了配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2009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的贯彻执行,经对原发布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暂行办法》(苏建价〔2007〕3号)进行修正,制定了《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
二○○九年十月十日
抄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政府
抄送:各市造价处(站),各市、区招标办,各建设、设计、施工单位,
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及其它中介咨询机构
苏州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印发 打印:蒋震谊 校对:袁克顺 份数:300份
1
附:
苏州市建设工程成本价评审办法
一、为规范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在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维护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恶性竞争,
(苏建价67号文)
江 苏 省 建 设 厅 文 件
苏建价?2008?67号
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各有关委、办、厅、局:
为稳定建筑市场秩序,降低建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发承包双方合理分担建筑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现就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请各市结合本地具体情况贯彻实施。
一、建筑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将严重影响发承包双方对施工合同
的正常履行,给工程施工带来潜在的质量安全隐患。工程施工发承包双方在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签订合理的材料价格风险控制条款,明确各方承担风险影响的原则,切实保障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
二、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人应在
招标文件中明确工程计价中的风险范围、控制和处理原则。发承包双方应当在施工合同中约定:
1、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包含的材料范围;
2、承包方的投标价格中包含的材料价格风险的幅度(一般风险包
干幅度不应大于10%);
3、当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超过投标价格中的风险幅度时的材
料价格调整办法。
主要建筑材料是指用量较大,占工程造价比重较高的常
苏建招333号文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建招[2010]333号
各市建设局(委):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推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依法打击串标围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恶意超低价抢标,促使施工企业诚信履约和项目负责人到位到岗,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现就进一步加强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行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国有资金投资的小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下同)可以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具体程序和方法详见附件一)。
本通知中所称的小型、大型工程的具体规模标准范围可以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设部建市〔2007〕171号)文中规定的标准执行,各市也可以另行规定。
二、资格预审环节推行投标项目负责人答辩制度
国有资金投资的大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实行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9家,则招标人可以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的规定,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苏卫办科教〔2008〕1号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在岗乡村医生
附件(下载转发件):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苏卫办科教〔2008〕1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在岗乡村 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8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乡村医生队伍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
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专业名称:社区医学(三年制)
培养目标:为我省农村培养与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具有综合
长政发3号文(长沙城规补充规定)
CSCR-2012-00003
长沙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补充规定》的通知
长政发〔2012〕3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现将《〈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二月六日
《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统一规划许可标准,增强《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法律、法
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以下称《技术规定》)作出如下补充。
第一条 城市建设应按规划成片实施,一般应以街坊为单位,以规划道路为界限,规划蓝线原则上应划至用地周边规划道路中心线。无单独建设条件或规划部门认为不适合单独建设的,必须按规划要求与周边用地整合。
第二条 同一建设项目,相毗邻的两个或多个地块(控规)规划指标,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在建设基地范围内总量平衡,但不同建筑性质的容量指标不得相互转换。商住用地其住宅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划设计条件对应的上限值,在不突破规定的总建筑面积容量的前提下可浮动1%。控规中的规划指标可按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设计总图备案。规划修改项目
6.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国卫办医发 40号
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基本要求
为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水平,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相关标准、规范,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诊所、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
一、组织管理
(一)健全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体系,实行主要负责人负责制,配备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承担医院感染管理和业务技术咨询、指导工作。相关人员应当经过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组织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岗位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二)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清洁消毒与灭菌、隔离、手卫生、医源性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医源性感染监测、医源性感染暴发报告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管理、医务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医疗废物管理等。
(三)医院感染管理专(兼)职人员负责对全体职员开展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学习、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知识。 二、基础措施
(一)布局流程应遵循洁污分开的原则,诊疗区、污物处理区、生活区等区域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标识清楚,通风良好。
(二
潭创卫办11号关于印发创卫资料建档内容的通知
潭创卫办?2012?11号
关于印发《湘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资料
建档内容》的通知
雨湖区、岳塘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九华经开区、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为规范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资料收集建档工作,市创卫办制定了《湘潭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资料建档内容》(附件1),从基础资料建档、市直部门、医疗卫生单位、各类学校、特殊行业、窗口单位、工厂(企业)与部队、街道办事处、城中村及城郊结合部、建筑工地等十个方面,对公共建档资料和专业建档资料都作了具体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创卫资料收集建档工作
创卫资料档案是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技术评估环节的必
查内容,建立和完善创卫资料档案是检验卫生城市创建过程的重要资证,直接关系我市创卫工作的成败。各城市区、园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专门机构(部门)、人员负责该项工作,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本地、本系统、本单位保质保量完成创卫资料建档工作任务。
二、要明确创卫档案资料的内容
创卫资料包括创卫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性材料、电子数据、图片和声像资料等。创卫资料收集范围包括公共资料、专业资料、
苏卫办科教〔2008〕1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在岗乡村
附件(下载转发件):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文件
苏卫办科教〔2008〕1号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在岗乡村 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省教育厅、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8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提高乡村医生队伍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
江苏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
补偿教育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专业名称:社区医学(三年制)
培养目标:为我省农村培养与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相适应、具有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