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和托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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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苏人通[2007]139号
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
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 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财政局、教育局,省有关部门: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3号)和江苏省人事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通[2006]322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江苏省中小学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和《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人事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OO七年五月十七日
江苏省高等学校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体艺[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是我部制定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发布实施,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障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我部制订了《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
该评估方案适用于全国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鉴于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具体实施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针对本地学校艺术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该评估方案确定权重分值和等级标准,重在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估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评估中,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会同艺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体艺[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令第13号)是我部制定的具有法律效
力的学校艺术教育规章。《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的发布实施,对于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保障和推进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检查督导,我部制订了《普通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贯彻〈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评估方案(试行)》。
该评估方案适用于全国乡镇中心小学以上的小学、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鉴于各地区和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在具体实施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因地制宜,针对本地学校艺术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根据该评估方案确定权重分值和等级标准,重在提高督导评估的实效性。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对学校艺术教育的评估纳入对学校的综合评估中,由各级教育督导部门会同艺术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划,统筹安排,一般每三年开展一次,具体办法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
高等学校代码
代码 10001 10002 10003 10004 10005 10006 10007 10008 10009 10010 10011 10012 10013 10015 10016 10017 10018 10019 10020 10022 10023 10025 10026 10027 10028 10029 10030 10031 10032 10033 10034 10036 10037 10038 10040 10041 10042 10043 10045 10046 10047 10048 10049 代码名称 北京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清华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邮电大学 北京印刷学院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农学院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协和医学院 首都医科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首都体育学院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北京语言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财经大学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物资学院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外交学院
中国人民公安大
中小学学校制度汇编
娄丈子寄宿制小学常规教学工作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深化教学改革,深入搞好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如下管理制度:
一、教案设计规范
1、备课是上课前的准备活动,是上好课的前提,是衡量一位教师的教学工作是否认真的重要条件,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它主要包括:熟悉教材、研究新课标、了解学情、研究学生、查阅有关资料、收集材料、把握学生的特点和接受能力、准备教具、准备课件、课前实验、设计自主学习问题、合作探究性学习问题及检测拓展问题等。
2、要严肃认真地设计教案。教案是备课的结果和有形形式,要符合课改形式,新颖实用,具体做到:
(1)必须用电子教案,由同年级组同一学科几位教师进行集体备课,每位教师在集体备课的基础上根据本班学生的实际,由教师本人进行修改。(2)编写教案要符合135互动课堂教学模式和跨越式教学模式,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不同学科、不同类型、不同内容要各有特色,不强求一律。(3)案头填写齐全,其中包括:课题、课型、课时,教学目标(体现知识、能力和思想教育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具准备等。(4)过程设计要合理,内容要具体,方法、手段选择要恰当,体现教师的主导作用,学生的主体地位,每个环节合理安排小组合作。(5
关于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关于中小学学校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陕西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 王越群
一、文化是什么
1、感性的理解
什么是文化?简单的说,我们对一个人的感觉常常用“文化”二字来描述,文化就是一种感觉与感受,比如说一个人素质低没文化,另一个人涵养好,有文化,学文化。复杂一点来理解,文化是一个包罗万象的精神与物质的综合表达,什么都可以被说成是文化,什么都可以变成文化,历史中的任何现象在时过境迁滞后的符号,都可以成为文化。当今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一个很好的说明。我们西安在世界历史长河中最引以为自豪的就是我们的文化,即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核心与特色就是要彰显西安独有的文化——“世界之都,文化名城”。
2、规范表述:
笼统的理解,文化既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们长期创造形成的产物。同时又是一种历史现象,是社会历史的积淀物。学校是社会的一个部分,学校所创造而各类产物或沉淀物,也必然是文化的一部分。确切的说,文化是指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学校也是同样的道理。
广义来说,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它包括物质文化、制度文化和心理文化三个方面,即物质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种种物质文明,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毕 节 地 区 教 育
毕地教(2011)121号
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
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地直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工作的正确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贵州省人事厅、教育厅黔人通
[2007]86、87、8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毕节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节地区教育局制定了《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起,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按本细则规定执行。
二、各县(市、区)及学校要及时传达、贯彻到位,并将本细则及[2007]86、87、88号、毕地教人字(2008)
...121号关于印发《毕节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
16号、毕地教[2009]188号等相关文件挂网,便于广大教师查阅。地区教育局
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国人部发[2007] 59号)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
办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做好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特点,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教育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方所属高等学校适用本指导意见。
2.高等学校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高等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高等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高等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高等学校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以及其他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高等教育工
关于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
关于全面规范普通中小学
教学秩序的暂行规定
一、课程设置
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部分。各学校要从教育执法的高度,不折不扣地按要求开科设课,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特别是要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选课制度,为学生自主选课提供科学指导。指导学生选择发展方向不早于第二学年末,尊重、保障学生通过选择课程实现选择发展方向和发展水平的权利,不强迫学生选择文、理或艺、体发展方向。
中学新生军训纳入社会实践或选修课程,具体军训时间初一新生不超过7天,高一新生为7-14天。 二、课堂教学
通过调整学校教育目标定位、调整教师教学方式、调整学生管理方式、调整教师管理方式、调整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之间的关系等,摒弃满堂灌、“填鸭式”等落后的教学方法,促进教学从灌输式到启发式的转变,促进课堂管理从被动约束式向主动自主式的转变。倡导主动的学习方
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讲求有效的课堂教学,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学生在校时间
义务教育学段每学年教学时间35周,学校机动时间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选暂行办法》
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选暂行办法》 和《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教人﹝2003﹞78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为规范我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特级教师作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我们在认真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评选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评选特级教师作为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按照文件要求,及早制定特级教师后备人选的培养计划,完善各项培养措施,保证选拔质量。
二、按照全省统一的特级教师评选计划,认真做好本地区特级教师候选人的推荐工作。要正确掌握评选条件,严格规范推荐选拔程序,确保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特级教师的使用、考核、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发挥特级教师作为“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的示范和辐射作用,特别是要发挥特级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本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提高特级教师待遇,为特级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