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申诉制度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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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 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处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 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处
学生申诉制度
学生申诉制度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学生申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它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对学校做出的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诉。学生对学校做出的申诉复查决定不服,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不服学校处理、处分决定的申诉。学生认为学校或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可以与学校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第三条 处理学生申诉,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便利学生申诉、纪律处分权与申诉审查权相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 学生应当成立学生申诉委员会,负责受理学生因对学校取消入学资格、退学处理或者纪律处分不服的申诉。
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当由学校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组成。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与学生申诉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学校法制工作机构负责处理学生申诉事项。
第五条 学生对学校处理、处分决定不服,在接到学校处分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生提出的申诉进行复查,并在学生接到书面申诉起15个工作日内,做出复查结论并告知申诉人。需要改变处
校内学生申诉制度
中江县富兴镇中学生校内申诉制度
一、宗旨: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学生合法权益保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申诉人和被申诉人
1、申诉人是本校内在校学生以及其监护人或代理人。
2、被申诉人主要是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后勤等学校管理机构以及相关教师。
三、申诉范围:
1、学生在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对学校给予的处理处分不服的。
3、学校、教师或其他人员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法权利受到侵害的。
四、申诉受理机构:
1、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由校长、政教处、教导处、团支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学校接受和处理学生申诉的决策机构。
2、校内申诉委员会下设法制处,负责受理学生的口头或书面申诉。
五、申诉时间及形式:在校学生或监护人在得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六、申诉程序
1、申诉的提出:学生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法制处提出申诉。 2、书面申诉可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出并交给法制处,申诉书中必须写明申
中职学生的特点
中职学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正处于一个生理、心理都发生巨大转变的关键时期,由于种种原因,在学习成绩方面他们与大多数高中生相比有较大差距,而更显著的差异是在学习动机、情感及意志个性等方面,具体表现是教学中学生根本不听课或者听不懂课,教师在组织教学活动时困难重重;班级管理中教育和管理的难度很大,学生经常出现各种违纪现象甚至违法。
中职学生普遍具有以下心理特点:
1.害怕学习,成绩不稳定。中专学生在中考竞争中失利,学习上的多次失败使得他们对学习没有兴趣,遇到比较喜欢的科目或对任课老师有好感,成绩会好些;多数科目分数很低。看到成绩,在短时间的懊悔后就抛之脑后,相当一部分甚至对分数没有感觉。
2.做事缺乏耐心,自信心差。中专学生自信心差,不敢大胆地做事,总认为自己不可能把事情做好。一件事情即使做了,也不能坚持下去,一有困难挫折就灰心丧气,无法用一种积极向上的态度对待自己,严重的甚至自暴自弃。
3.以自我为中心,逆反心理较强。由于思考能力不强,无法从全局来看待事情,中专学生的自我意识太强,凡事以自我为中心,把自己的利益看得很重,不顾及集体利益。在接受老师和家长批评教育过程中容易产生逆反心理,有时会故意和师长对着干。
4.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高兴时做什么都好,不
申诉书
篇一:申诉书
申诉书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湖北阳新人,去年开年经一老乡介绍来丽水松阳县五中工地(施工单位是浙江同心建筑工程公司)做泥水工(经我手带来的共7人,其中有俩个人工资已领取)。因是刚开始的工程,正处于做基础阶段,没有连续的事做,做一天歇两天,所以,四个月后(7月初)我就离开了该工地去了台州,其他人回了湖北老家和深圳。当时因项目部没钱发工资,答应有钱了打电话给我,再过来拿,且介绍我来的老乡不走,所以我就放心的走了。其间我多次打电话给我老乡问钱的事,中间我还来过一次,之后我老乡说他也出来没在那里做了,我的工资已经造上去了,但发工资时公司没那么多钱,所以我这几个之前走了的工友的工资都没发(一共49000多元),且将当时发工资的工资表给了我。
2015年元月21日,我特意从台州赶到松阳五中工地讨要工资,公司说工资已给包工头(我那老乡)领走,不再欠我工资了。我当时联系了包工头,可一直也联系不上,如果真是包工头领走了怎么会不给我呢!再说我几个人的工资在没我委托代领的书面材料的情况下,同心公司怎么能随便给别人领走呢!由此判定同心公司是想懒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无疑,于是当天下午我就将此事投诉到了松阳县劳动监察大队,并提供了当时发放工资时的工资表(工资表是包工头
申诉材料
申 诉 书
申诉人:张立华,汉族,现年61岁,中共党员,原系伊春市综合信息网络公司西林分公司副经理。
现对2002年6月27日午夜被西林公安局经侦大队突然传讯,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名投入到西林看守所五天五夜。在一年半期间,先后三次变更强制措施,被逼迫交上叁万元后取保候审,至今(14年)未结案,提此申诉。
一、事情起因
1995年期间,本人担任西林区广播电视局差转台台长,西林区开始设计建设安装有线电视网络。因为当时区政府不给投资,针对这种情况,由主管区长王力,宣传部部长李鹏远,广播电视局局长李东艳和我一起研究决定,采取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办法完成西林区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因为当时人员少、任务重,外雇了一些人,由单位职工分成几个小组,带领外雇人员从早上8点到中午12点,下午1点到晚上7点,连续奋战,这样就产生了误餐费和材料费,以及运输费,这笔费用由单位卖出的用户终端“连接线”款项中解决。
自1995年4月到1998年年末共计支出误餐费1万1千多元,运输费和材料费共6千多元,以上发生的费用均有证人证言,全部属实,而且公安机关核实调查过,有审讯笔录,证人证言有签字画押。
二、突然被抓经过
2002年6月27日午夜12时,西林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办案
小草的申诉作文500字
大家好,我是一株生长在湖边的小草,原来我有个漂亮的家园:湖边的草地绿油油的,像一大块绿色的地毯;树木长得郁郁葱葱,像一把把撑开的绿伞;花儿们争奇斗艳、竞相开放、芬芳迷人,美丽极了!这里犹如一幅美丽的风景图画,这样的画面让人们耳目一新,流连忘返。
我本来有个大家庭和很多邻居。可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爸爸妈妈、兄弟姐妹们都神秘的失踪了,我既伤心又奇怪,于是就去问大树爷爷,大树爷爷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爸爸、妈妈和兄弟姐妹失踪的原因这都是人们破坏”。
我记得有一次,一个小朋友走了过来,将你姐姐连根拔起,作文玩了一会儿,随手就丢到旁边,没过一会儿她便死了”。
还有很多次,人们用脚踩踏草坪,导致你的兄弟姐妹们都死了。”
不仅我的家园受到了破坏,周围的环境也受到了污染,湖水变得浑浊不堪、臭不可闻,湖面上漂着许多垃圾,小鱼小虾都死掉或者逃跑了,还有一些不怀好意的人把大树的树皮剥了下来,大树便死了往日的美景不见了。
在这里,我要大声呼吁:破坏大自然的人醒悟吧!你们对大自然的伤害,终究会以另一种方式降临到你们的头上,请爱护身边的一草一木,一虫一鸟,让天空更蓝、水更清、草更绿、花更艳。珍惜自然资源,共营生命绿色!
来源公众号:浅尝辄止
申诉书格式
篇一:民事起诉状范文格式写法(含例文)
民事起诉状格式及写法
(本文档含《民事诉讼法》规定、书写说明、范文和例文)
●《民事诉讼法》(2012年修订)第121条关于民事起诉状应记明事项的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状书写说明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原告基本情况:原告嘛,自己对自己当然是相当了解,所以要写得详尽些。①原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或出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联系方式(如手机)等;②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况:原告对被告的一些情况可能不会非常了解,当然其最基本的信息还是应当也是必须要写明的。①被告为自然人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联系方式要尽可能
申诉书范文
篇一:【申诉】员工申诉书
员工申诉书
篇二:申诉书格式范本
申诉书格式范本
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来源:巧顾网 作者: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诉讼。或者说,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得各种关系的总和。申诉书格式范本
申诉书是指诉讼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他公民,不服已经生效的裁决,向人民法院或则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审理案件的书状.此外,再审申请书是专供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在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再审申请用.
申诉书格式范本
(各类案件通用)
申诉人(shensuren)
申诉人(shensuren)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抄件一份
申请人
年月日
注:1、本申诉书供各类案件提出申诉时通用,用碳素黑墨水钢笔、毛笔书写或印制。
2、"申诉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