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司法考试官网报名入口
“国家司法考试官网报名入口”相关的资料有哪些?“国家司法考试官网报名入口”相关的范文有哪些?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国家司法考试官网报名入口”相关范文大全或资料大全,欢迎大家分享。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介绍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流程介绍
2011年的国家司法考试已告一段落,现在有不少考生开始着手准备2012年的考试。那么,司法考试到底是怎样一种考试?它有哪些政策?司法考试的流程是怎么样的等问题目前还有不少考生不是很了解。为了让大家对司法考试有个全面的了解,荣誉考资www.rykz.tk司法频道现将有关事项简单总结如下,供大家参考。
一.司法考试简介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都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二.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五)品行良好。 依据《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电[2002]第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未在网上填报信息、交纳考务费的,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和交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6月25日24时。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交纳考务费220元,逾期不予补报。
考务费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系统交纳,请报名人员参照支付宝使用帮助及各银行卡网上银行开通方式,开通所列类别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交纳考务费。信息填报完成且缴费成功后,对所填信息不能进行修改(联系方式和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除外)。缴费后请等待页面自动跳转,不要关闭浏览窗口。
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司法部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于报名人员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在北京报名缴费后又转往其它省市的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支付宝24小时客服电话:0571-881566
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2011年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根据《司法部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7日、18日在全国统一举行,现将北京市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未在网上填报信息、交纳考务费的,现场确认时不予受理。
(一)网上报名和交费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5日0时—6月25日24时。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
()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交纳考务费220元,逾期不予补报。
考务费必须通过网上报名缴费系统交纳,请报名人员参照支付宝使用帮助及各银行卡网上银行开通方式,开通所列类别银行卡的网上银行支付功能交纳考务费。信息填报完成且缴费成功后,对所填信息不能进行修改(联系方式和预约现场确认的时间除外)。缴费后请等待页面自动跳转,不要关闭浏览窗口。
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司法部关于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于报名人员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在北京报名缴费后又转往其它省市的考试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网上缴费技术支持电话:010-88177421、88177422,支付宝24小时客服电话:0571-881566
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
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通知》、《司法部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律师学历条件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法官检察官学历条件的通知》、《司法部关于继续在部分地方放宽担任律师学历条件的通知》精神,经研究,现就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正保集团|司考网校|司考指南|法律顾问|实务讲堂|法律英语|法学园地|立法动态|法规中心|律师黄页|首 页网校名师|司考动态|司考资料|司考心得|司考真题|司考政策|招聘求职|书刊|邮箱|论坛/聊天|博客|学习卡
您的位臵:法律教育网>宪政专题(废)>学术文章> 正文 试论平等权的宪法保护
2006-4-17 9:30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随着民主法治进程的深入和公民权利意识的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试题1-40 为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在答题卡上将你认为正确答案的字母用铅笔涂满,不答或答错均不得分。(本部分共40 分,每题1 分)
1李玉向刘文借了2 千元钱,约定了未还,刘文于1996 年年2月A 从B 从C 从1996 年1996 年1996 年2 月2 月2 月1995 年1月1 日还款。 因李玉届期
)
2 月3 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1996 3 日中断 3 日中止
10 日中断
10 日收到这封信。 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2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张某。 何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哪一原则?( ) A自愿原则
B等价有偿原则
C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原则
3乙、丙、丁的共同侵权行为造成了甲9 千元的财产损失。 甲与乙、丙达成协议,乙、丙各向甲支付2 千元后,甲不再向乙、丙追究责任。 在此情况下,甲是否还有权要求加害人赔偿?( )
A仍有权就其余5 千元损失向乙、丙、丁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B有权就其余5 千元损失向乙、丙中任何一个请求赔
会计证报名官网
篇一:怎样考会计资格证
1、会计证考试需要考三门,分别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2、一般书店或者会计证考试报名地点具有教材销售,针对你的情况,建议你购买时请一并购买习题集。
3、《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主要是一些规章法规,没有什么技术难度,只须熟悉并加以记忆即可。
4、《会计基础》是学习会计学的基础课程,既然是基础,就不会是很高深很难懂的知识点,否则就无法做到基础课程的普及。至于学习的过程,就需要从入门开始,首先按照教材的章节,理解教材,并对章节后的习题加以演练,并加练配套习题集里的习题,就可以有针对性强化概念,明确教义。个人建议,一定要多做习题,对考试非常有帮助!几乎有一些考试题都是源自习题集。
5、《初级会计电算化》对于电脑操作需要一定的了解和熟练,即熟悉财务软件的操作,因此需有一定的电脑操作基础和一定的财务知识。在学习了《会计基础》后,应该不难掌握。
总之,会计证的考试并不是太难,不过对于没有完全没有接触过会计的朋友来说,可能入门的时候会有一些障碍,但是一旦理解了科目的含义,接下来应该就可以很顺畅了。祝你成功!
最佳答案
考资格证?初级?中级?注会?现在注会来得及,4-5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资格证一般每年的4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商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商法
第一章 公司法
第一 节 公司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的种类,公司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理解:公司的独立财产与独立责任,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立法规定与意义,公司法强制性和任意性的关系及其立法体现。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基本原理在分析和解决公司实务问题中的适用。
考试内容:
公司的概念和特征(公司概念 公司的营利性 公司的独立财产 公司的独立责任 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的种类(公司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意义 人合公司与资合公司 本公司与分公司 母公司与子公司) 公司法的强制性与任意性 公司法的基本原则(鼓励投资 公司自治 公司及利益相关者保护 股东平等 权利制衡 股东有限责任 公司社会责任)
第二节 公司的设立
基本要求:
了解:公司设立的几种立法主义,公司名称与住所的法律意义,公司章程的性质和效力。
理解:公司设立登记的效力,公司资本及与其相近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公司资本与资产、股东出资的法律要求、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答案—卷一
试 卷 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A.本质的同源性 B.彻底的人民性 C.充分的开放性
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 2.
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 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 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 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 3.
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
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 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
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 4.
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
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 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
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 5.
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 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
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 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 6.
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
2017年司法考试网络辅导火热报名中
2017年司法考试网络辅导火热报名中
新华考资(www.xhkzedu.com )创建十一年,创新十一年,立足广大考生的需求,提供最及时、最新颖、最权威的司法考试远程服务。新华考资团队将进一步优化2017年司法考试全程服务,为2017年司法考试助力!
◆创新保障◆—2016年视频、多媒体课件,受到学员广泛好评,2017年我们将积极创新,提高视频质量、数量,完善服务质量;
◆速度保障◆—所有辅导课程以第一时间更新,分秒必争,全程确保与辅导学校同时同步;
◆服务保障◆—提供专业老师为您解决疑惑、专业客服随时在线,优质的售后服务为您解决后顾之忧;
◆质量保障◆—“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界内优秀的名校和名师,应有尽有,并保障课件内容的清晰度和完整度。
◆客服端◆—独立、优质的PC与安卓手机APP网络教育软件—司考通,全免费精心为考生准备的历年真题在线测试系统—真题通,可在线学习、下载保存、离线学习,即时、便捷、随时随地听名师课程。 课程设置:(北京面授班现场录制)
课程名称
2017新华考资实验班(视频)
2017新华考资VIP班(音频)
课程介绍 费用(元) 提供各万国、三校、指南针、政法大学、厚898 (2017年大、鼎宏、瑞达等名校名师全程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 - 经济法
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经济法
2009-5-19 17:51 【大 中 小】 第一章 竞争法 基本要求:
了解: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制度目标和行为规范,以及相关的程序规则和法律责任。
理解:市场经济中公平竞争对法律制度的要求以及在维护竞争秩序中政府的职能和作用。
熟悉并能够运用: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识别标准与规制措施。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反垄断法
反垄断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原则 垄断行为(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经营者集中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反垄断调查机制(反垄断调查机构的职权 反垄断调查程序 对垄断行为的处罚措施) 违反反垄断法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 限制竞争行为(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的限制竞争行为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限制竞争行为 搭售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招标投标中的串通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混淆行为 商业贿赂行为 虚假宣传行为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低价倾销行为 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 诋毁商誉行为)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 监督检查部门的职权) 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违反反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