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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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附件: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动态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外省、市进入本市承揽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苏州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管理工作,市建管处具体实施老城区所属建筑施工企业信用手册和外来建筑施工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城建处具体实施老城区所属市政施工企业信用手册和外来市政施工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
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并实施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和进入辖区范围内承接项目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奖惩以及信用等级等情况的手册。
第五条 《手册》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电子版本的企业基本信息、人员信息、机械设备等情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EA220-B0402-2009-0023
号
述 对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相关规定。 苏州市建设局 2009-11-30
文件编号 公开日期
苏建设规〔2009〕8号 2009-11-30
构
期
苏建设规〔2009〕8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我局制定了《苏州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doc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1
附件: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动态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EA220-B0402-2009-0023
号
述 对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和管理进行相关规定。 苏州市建设局 2009-11-30
文件编号 公开日期
苏建设规〔2009〕8号 2009-11-30
构
期
苏建设规〔2009〕8号
关于印发《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局、苏州高新区建设局,各建筑业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
定》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的通知》(苏建法〔2002〕264号),我局制定了《苏州市
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doc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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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建筑业企业按照诚信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加强对建筑行业的动态管理,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资料
附件
--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动态管理,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奖惩以及信用等级等情况的手册。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本省外市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审核、管理工作。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业企业和进入辖区范围内承接项目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手册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信用手册的载体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电子版本由企业取得--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加密锁后,通过信用手册申报系统客户端填写上报 ,经建设管理部门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书面版本依据平台生成信息由办理机关打制作发放给申报企业。具体办理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六条 信用手册分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
附件
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企业诚信经营,加强对建筑市场的动态管理,根据《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是指由建设主管部门印发的,记载建筑业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业绩、奖惩以及信用等级等情况的手册。
第三条 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含本省外市承包工程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以下简称信用手册)的发放与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的发放、审核、管理工作。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建设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所属建筑业企业和进入辖区范围内承接项目的市外建筑业企业的信用手册审核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信用手册的载体分书面版本和电子版本两种形式。电子版本由企业取得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系统加密锁后,通过信用手册申报系统客户端填写上报 ,经建设管理部门核对由系统自动生成;书面版本依据平台生成信息由办理机关打制作发放给申报企业。具体办理按照本办法第八条执行。
第六条 信用手册分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
关于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的通知 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苏建法?2002?264号)、《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7号)的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在本省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都必须取得由省厅核验颁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核验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
(一)办理单项投标《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1);
(二)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2); (三)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及资料(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省外企业,其驻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由省厅委托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任职,培训内容为建筑市场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联系电话:025-84217196,地址:南京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
关于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的通知 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苏建法?2002?264号)、《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7号)的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在本省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都必须取得由省厅核验颁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核验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
(一)办理单项投标《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1);
(二)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2); (三)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及资料(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省外企业,其驻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由省厅委托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任职,培训内容为建筑市场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联系电话:025-84217196,地址:南京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关于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的通知 各省外建筑施工企业:
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苏建法?2002?264号)、《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办法》(苏建规字?2010?7号)的规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以下简称“省外企业”)在本省参加投标活动和承接工程项目,都必须取得由省厅核验颁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以下简称《信用手册(核验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办理《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
(一)办理单项投标《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1);
(二)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程序和资料(见附件2); (三)办理工程项目备案程序及资料(见附件3)。 二、注意事项:
1、办理年度《信用手册(核验书)》的省外企业,其驻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核算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应当参加由省厅委托省建筑市场管理协会组织的不少于8个学时的培训,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任职,培训内容为建筑市场管理相关知识。培训联系电话:025-84217196,地址:南京
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建筑业企业诚信证明
湖南省 住建厅:
本省企业 武汉赛奥体育设施有限 公司,近 三 年内未发生下列违规行为: (一)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二)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三)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四)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 (五)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六)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
(八)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九)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情节严重的;
(十)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十二)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三)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十四)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十五)建筑业企业资质依法被撤销、撤回或吊销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湖北省住房
金华市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
金华市外地进金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登记表
企业名称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办公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提电话 手提电话 主、增项资质 企业经理 企业联系人 驻金办公地址 驻金负责人 驻金联系人 企业申请进金 承包业务范围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金华市建 设局意见 年 月 日 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A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2、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近二年内有无违法违规、拖欠民工工资和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行为记录情况); 3、拟派驻金华市的管理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驻金负责人的委托书,进金人员花名册及身份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岗证、劳动合同(社保凭证证明)原件(核对后退回)及复印件; 4、企业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按规定办理《诚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