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编制办法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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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标[2007]16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 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 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能满足编制投资估算的有关资料,以提高投资估算的质量。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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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凡利用国际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是市政工程(包括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标[2007]16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 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 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是市政工程(包括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估算编制依据。
市政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建标[2007]16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政工程项目投资估算工作,提高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建设项目投资,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单位应对投资估算全面负责。当由几个单位共同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主管部门应指定主体编制单位负责统一制定估算编制原则,并汇编总估算,其他单位负责编制各自所承担部分的工程估算。
第三条 市政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标准、工期、建设条件和所需投资,合理确定和严格控制工程造价。
第四条 估算编制人员应深入现场,搜集工程所在地有关的基础资料,包括人工工资、材料主要价格、运输和施工条件、各项费用标准等,并全面了解建设项目的资金筹措、实施计划、水电供应、配套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情况。对于引进技术和设备、中外合作经营的建设项目,估算编制人员应参加对外洽商交流,要求外商提供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关于印发《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建标【2011】 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斤,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适应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我部组织编制了《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司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一一年一月五日
3. 1总则
3.1.1为了满足市政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规范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提高设计概算编制质量,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的规定,结合市政工程建设特点,制定《市政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3.1.2本办法适用于城市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给水、排水、道路、桥涵、隧道、固体废物、燃气和集中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设计概算的编制.
3.1.3设计概算或修正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或技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概算应控制在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
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第[2000]36号
颁布时间:2000-02-14 发文单位:建设部 颁布部门:建设部 文 号:第[2000]36号 颁布时间:2000-2-14 时 效:2000-2-1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镇规划的编制,提高村镇规划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村庄、集镇,县城以外的建制镇可以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编制村镇规划一般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两个阶段。 第四条 村镇规划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五条 承担编制村镇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资格。
第六条 编制村镇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确定的规划原则。符合《村镇规划标准》等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章 现状分析图的绘制
第七条 现状分析图是用图的形式表示规划范围内村镇建设的现状,分为乡(镇)域、镇区和村庄现状分析图。
绘制现状分析图应当以适当比例的地形图为底图。
第八条 规划人员在绘制现状分析图前,应当进行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最新 - 2013四川省镇总体规划编制办法
四川省镇总体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我省“多点多极战略”,适应我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要求,规范我省镇总体规划的编制,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和国家标准《镇规划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编制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应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外的其它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乡总体规划编制参照执行。
第三条 镇总体规划编制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第四条 规划人口规模大于5万人的镇按照城市标准进行编制。规模较小的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须提出规划控制要求和指标,可以不再单独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五条 镇人民政府组织镇的总体规划编制,县级人民政府应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承担镇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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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编制的单位,应具有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规划编制工作。
第六条 镇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在报送审批前,须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镇的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须经省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竣工资料编制办法
国省干线公路竣工文件编制规定
1 一般规定
1.1 竣工文件按四篇整理编制,分甲、乙两种分别装订成册。甲种文件包括第一篇:综合篇、第二篇:竣工决算;乙种文件包括第三篇:竣工图表、第四篇:设计、施工篇。 1.2 竣工文件编制份数,甲种文件4份,乙种文件2份。
1.3 竣工文件归档,甲种文件2份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归档;甲种文件各1份和乙种文件各1份由建设单位和接管单位归档。
1.4 竣工文件的编制,应做到全面、完整、准确、如实的反映工程真实面貌。凡原设计图表涉及的内容,施工、监理、建设管理为建设项目的实施所做的各项工作成果均要反映,不得遗漏。 1.5 竣工文件的字体一般采用印刷体字。凡手写体一律采用长仿宋体字,字迹要工整、清晰。竣工图表中的线条、文字必须使用黑墨水绘制和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书绘。 1.6 竣工文件中第一、二、四篇一律用A4纸装订成册。
1.7 竣工文件中第三篇竣工图表均按3#图(A3纸)绘制与装订。
竣工图要有图标,内容包括:施工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项目名称、图名、图号、比例、开竣工日期,有关人员要签字。
竣工图表的编号,要参照原设计图表
记录报告编号编制办法
记录报告编号编制办法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质量记录具有唯一性身份识别编码,并建立统一的编号规则,便于试验人员在为质量记录进行编号时有据可循,编制本办法。 二、编号规则
1、委托单:委托单的以汉语拼音大写WT+年月号+流水号编制,流水号每月一个循环。
如:WT-201405-01
2、任务单:委托单的以汉语拼音大写RW+年月号+流水号编制,流水号每月一个循环。
如:RW-201405-01
3、样品:样品的以汉语拼音大写YP+年月号+流水号编制,流水号每月一个循环。
如:YP-201405-01
当样品为多个时,应在流水号后加顺序号,以示区别。如混凝土试件在两组以上时:第一组YP-201405-01-1、第二组YP-201405-01-2、第三组YP-201405-01-3。 4、记录、报告:
记录采用:JL(记录的拼音大写)+年月号+试验项目拼音大写+流水号,流水号每月一个循环。
报告采用:(BG报告的拼音大写)+年月号+试验项目拼音大写+流水号,流水号每月一个循环。
三、试验项目样品标识对象见下表:(按计量认证附件编制)
序号 1 2 3 4 5 6 7
样品类别(项目名称) 水泥 粉煤灰 硅灰 矿粉 火山灰 砂(细集料)
方案编制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 1
1.1编制依据 ............................................................................................. 1 1.2编制目的 ............................................................................................. 1 第二章 常规方案的编制和审核流程 .............................. 2
2.1施工方案的主要章节内容要求 ......................................................... 2 2.2常规方案格式要求 ............................................................................. 3 2.3常规方案审核流程 .............................
2013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河南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管理,规范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工作,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国土资源部《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56号令)、《国土资源部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81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是指生产建设项目(生产项目是指开采矿产资源、烧制砖瓦等项目;建设项目是指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已经或可能因挖损、塌陷、压占、污染等原因对土地造成破坏,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土地复垦义务人编制的土地复垦方案。
第三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是指土地复垦义务人或义务人委托编制单位组织具有相关业务水平和经验的技术人员,依据国家和省土地复垦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对土地复垦项目实施技术方案编制的全过程。
第四条 本办法确定的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以下简称编制单位)是指经工商注册,具备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资质,具有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经验的技术人员,从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相关业务的单位。
第二章 编制单位从业条件
第五条 凡参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