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就业地域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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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就业综合的分析
先来个综合的分析
高校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冷的思考 1问题的提出
又一届毕业生即将离校,这些曾经怀着憧憬和梦想走进大学校门的莘莘学子,历经四年的
锤炼,如今他们走得好么?在即将毕业的时刻,他们是否像四年前考取大学一样,心中充满了
喜悦和激动?事实并非如此,在新闻媒体上我们常看到,一部分大学生毕业后加入到了失业行 列。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转轨的新时期,大学生就业难成为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问题。2005年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预计将达到338万人,比2004年增加58万人,增幅达20.71%,就业形
势进一步趋紧。由于专业间的差异,在这里笔者无力考查其他专业的就业情势,只想基于本人
所在的专业分析一下法科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十年前,一个法律专业的大学生在毕业后基本
上都有机会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即使不能到司法机关工作而从事与其相关的工作也不会很难。
十年后的今天,送走了2000年最后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迎来了国家司法考试,高校法律专业
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国家司法机关已经成为不可能。即使想成为一名律师,参加司法考试也
成为必须。当前,包括极少数知名大学法学院的法科学生在内,都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而
北大法学就业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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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法学就业前景
本文系统介绍北大法学考研难度,北大法学就业,北大法学专业方向,北大法学考研参考书,北大法学考研专业课五大方面的问题,凯程北大法学老师给大家详细讲解。特别申明,以下信息绝对准确,凯程就是王牌的法学考研机构!
一、北大法学就业怎么样?
北大本身的学术氛围好、人脉资源广,出国机会也不少,在全国的知名度是响当当的,提起北大都知道他们的法学硕士特别强,社会认可,自然就业就没有问题。近些年,法学硕士专业一直比较热门,薪资令人羡慕。各个公司、企业、政府部门和行业部门需要大量的具有法学背景的人才加盟。
就业方向:在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律顾问、法院。
二、北大法学难度大不大,跨专业的人考上的多不多?
近几年法学考研比较热门,相对于其他院校北大法学难度较大,毕竟是名牌院校,考北大法学最难之处在于综合课考的科目较多,需要背的知识量较大,但是凯程老师会帮助同学们总结重点。
法学考研大多数是法学本科的人在考,每年在凯程辅导班里很多二本三本的考生,都考的不错,而且都成功录取了,主要是看你努力与否。所以记住重要的不是你之前学得如何,而是从决定考研起就要抓紧时间完成自己的计划,下定决心,就全
法学专业就业前景
篇一:法学专业10大就业方向及薪水揭秘
? 法学专业10大就业方向及薪水揭秘
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我国正处于由行政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学专业正经历着阵痛与新生,法学还是有那么一系列的就业热门方向,正在升温回暖。
律师
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法律顾问
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
法学专业的10大高薪就业去向
法学专业的10大高薪就业去向
法学专业的10大高薪就业去向
律师: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 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司法考试。
法律顾问: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部以及知识产权部等,还有一部分供职于政府法律咨询部门,但是这一部分不是一般本科生能够做到的,一般政府部门对咨询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至于薪水,外企中的法律服务人员年薪10万左右,要求精通英语或某国语言;大型国企和民营企业开价在年薪在5~7万左右,但是对于不同的大学和专业也有所不同,比如深圳华为集团和中兴在西南政法大学的本科毕业生中开价分别为年薪10万和8万;小型企业开价则在年薪2万左右。
单学科就业:让优势发挥到最大
人大法学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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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学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法学专业,曾一度被人们公认为是捧着“铁饭碗”的好专业,但是随着公检法单位人员的饱和、法学毕业生人数暴增等,法学就业的寒冰期已到来。这种现象已经不仅仅存在于一般本科生就业的情况中,而且一些知名的法学院校也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法学,真的就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专业好就业难的专业吗?我国正处于由行政体制社会向市场经济社会的转型时期,法学专业正经历着阵痛与新生,法学还是有那么一系列的就业热门方向,正在升温回暖。
律师
依旧的黄金职业。律师这个词总会让人想起思维敏捷、风度翩翩等词语,与枯燥的公检法从业环境相比,一直是年轻的毕业生们的理想选择。律师也作为社会公认的高收入阶层,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加入WTO,律师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懂英语和国际法的律师职业前景十分看好。律师的收入根据能力大小,高的年薪能拿到30万元甚至数百万元,低的可能只有1万元左右。根据经济法、劳动法、知识产权的专项不同,收入也会有差别。目前我国对律师的从业资格采取的是严格准入制度,必须通过全国 司法考试。
法律顾问
毕业生们的新选择。法律顾问是我国目前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人数最集中的一部分。主要服务于企业的法
法学案例分析
关于王静诉张爽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的案例分析
案情介绍:车主张爽与好友李玉相约自行驾车到外地游玩,见朋友王博有空,于是,便邀请王博同去。三人均有驾照。在游玩途中,王博见张爽开车累了,提出由他代为驾驶。王博在驾车过程中不慎与高速公路护栏相撞,导致王博死亡、张爽、李玉均不同程度的受伤、张爽的私车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博负全部责任。王博的妻子王静要求张爽赔偿未果,遂以其为张爽的义务帮工为由诉至法院,要求车主张爽赔偿各类损失51万余元。诉讼中,张爽反诉王静,要求他们赔偿其医疗费用、车辆损失6万余元。
案件焦点:(1)王博与张爽之间能否构成帮工关系;(2)王博的过错能否减轻张爽的赔偿责任;(3)张爽的损失可否要求王博的妻子王静赔偿。 争议与分歧意见:
一、王博与张爽之间能否构成帮工关系
第一种意见认为:王博与张爽之间构成帮工关系。张爽外出游玩,邀请王博陪同。开车并不是王博的义务,王博因见张爽开车较累,主动提出代驾。视为发出要约,张爽让王博驾驶,视为接受了要约,双方因此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完全符合帮工关系的特征,属于义务帮工关系。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博与张爽之间不构成帮工关系。有人提出张爽、王博、李玉属于“自驾游”性质,三人均有驾驶义务。因此王博与
地域
《安徽地域文化》作业1
一、填空(每小题1分,共20分。)
姓 名: 学 号: 得 分: 教师签名: 1、康熙六年七月十二日(1667年8月30日),康熙批准了由吏部汇奏并经御前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性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制政革意见,其中,江南省正式分为 、 两省,改左布政使为安徽布政使,使安徽省三司健全,因此,康熙六年(1667)一般认为是安徽建省标志。
2、安徽建省大致经历了元末明初的行政区域统一;顺治十八年(1661年)左、右布政使划片分治;康熙四年(1665年)调整左、右布政使辖区,使苏、皖两省分省分治奠定基础,确定疆界;康熙六年七月甲寅,正式批准建省;乾隆二十五年八月己亥,正式将省会定于 。因此,一般把公元1667年8月30日作为安徽省诞生纪念日。
3、解放战争后期,安徽境内的淮河南北、江淮地区先后解放,初建皖西、江淮、豫皖苏边区3个行政公署,下设专区,再下为县、市。1949年4月,撤销上述3个行政公署,成立皖北人民行政公署。5月,随着江南地区全部解放并普遍建政,成立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两个行署行使省的权力
卫生法学 案例分析
1、病员男 40 岁 , 身体健康。某日中午饭后骑自行车去离家约 3000 米处的办公室上班,途中,被一飞驰而来的车撞倒,立即被送附近三甲医院救治。经 CT 扫描显示,病员伤势较严重,必须立即进行全麻手术,否则性命难保。在全身麻醉过程中,病员突发呕吐,护士急忙用吸引器进行救治,一度好转。但手术中继发呕吐,护士用同样方法救治,未见好转,进而面部出现紫绀,呼吸困难,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尸体解剖检查发现:病员系饱腹,在全身麻醉的情况下,发出呕吐,反流,呕吐物误吸入气管,窒息而死。
请问:该案例是否是医疗事故?为什么? 该案例不是医疗事故。
因为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而此案例中医护人员遵守了以上的法律法规,这种意外事故的出现并不是由于医护人员在诊治过程中处理不当造成的,而是由于患者自身在危急状态时由于刚吃完午饭,导致在全身麻醉情况下发生呕吐,反流以至误吸入气管窒息死亡,所以该案例不属医疗事故,而且也符合法规中关于不属于医疗事故的规定,即紧急情况下,患者病情异常,体质特殊造成的。
2、某日,病人小任自带青霉素到当地医务室找自己的护士朋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练习
《法学概论》案例分析练习
一.刑法部分
1、1998年6月14日,李某驾驶“东风”牌卡车为其岳父拉木材,在出某单位大门时,因手续不符合规定,该单位保卫人员贾某不让李某将木材拉走。李某强行开车,企图将木材拉走。贾某赶来制止,李某一意孤行,仍继续开车出大门,将车前面的贾某推挤到墙根处,贾某顺势爬上汽车保险杠,令其停车。可李某不但不停车,反倒加速行驶,中途两次急刹车,将贾某摔下。李某见贾某被摔后,不仅不停车,反而驾驶车离开现场。贾某被摔成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而死亡。
请问:对李某的行为在犯罪主观方面如何认定?为什么?
(提示:必须具体说明李某的行为属于犯罪直接故意、间接故意、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四种类型中的哪一种,如笼统地答犯罪故意或犯罪过失,将不得分)
2、吴某,男,20岁,宋某,男,25岁,二人均为农民。因缺钱花,二人商定去抢赌场。2006年10月29日晚10时许,吴某手持菜刀,宋某手持铁榔头,窜至甲村准备抢赌场,恰因赌博的人都不在赌场而未抢成。11月2日晚11时,二人又手持凶器,来到乙村,打算抢乙村的赌场,因当晚未设赌局,又未抢成。11月6日凌晨2点,二人又持凶器窜至丙村,因赌场已收场,人员已散,也未抢成。后二人被村民揭发,被抓获归
我国再就业政策分析
我国再就业政策分析
【内容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企业的破产、吞并、联合等情况变得常见,
工作已经不再是“铁饭碗”,出现了很多失业、下岗的情况,失业下岗就要再就业,因此,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扶持再就业的相关政策,本篇文章将通过对我国再就业政策含义与特征的叙述,进一步找出我国再就业的政策的不足之处,对我国的再就业政策进行分析,并相应的提出解决办法,来完善我国的再就业政策,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福利建立坚硬的基石。
【关键词】再就业;再就业政策;中国;失业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企业的破产、吞并、联合等情况变得常见,工作已经不再是“铁饭碗”,出现了很多失业、下岗的情况,让下岗人员再就业是摆在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问题,这不仅关乎着经济的发展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所以,在80年代中后期刚刚出现下岗潮的时候,国家就颁布了一系列鼓励再就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客观情况的改变,原来的再就业政策已经不能完全符合现如今的情况。所以一个完善的具有时代特征的再就业政策的确定迫在眉睫。
一、我国再就业政策的含义与特征
(一)涵义
再就业政策具体指中国在新时期出现的因为企业倒闭、企业合并、收购等原因而使部分工人下岗无工作做,扶持这些下岗人员然后又重新